農村財務歷來是廣大農民群眾關注的焦點。隨著農村村財鄉管財務管理制度的實行,很多地方的村會計實際上已不再辦理總賬業務,大部分只是收收單據,報報發票,行使著現金出納的職能。現金出納工作事無巨細,簽發支票、審查憑證、申請批準、填單記(日記)賬,哪一項都馬虎不得;都要求財務人員嚴謹細致,處理業務時不得出現半點差錯。如何做好現金出納日常工作,筆者認為農村會計人員應熟練掌握出納處理賬務的五個技巧,方能使你的財務工作事半功倍。
一、在收付現金時一定要與當事人當面對清金額,最好與第三人核對后再進行收付進賬。最好日事日畢,出納工作很繁瑣,每天錢進錢出很多次,一天不理說不定第二天就記不清了,該天的收據、該做的臺賬,要及時做完、做好,學會見縫插針,節奏要快。
二、對需要報銷的發票,抬頭與本單位不符、大小寫金額不符、涂改發票、發票上無收款單位章或收款人章、發票與支票入賬方不符者,均不能接受發票,待補辦手續后再報核。報銷單據需先簽字、后付款;收款單據先交款、后蓋章;付款單據要蓋付訖章。收到的款項,比如別人付來的轉賬支票,填寫“進賬單”送存銀行。月末,去銀行把銀行對賬單取回,和銀行賬逐筆核對,編制調節表,村留一份,交銀行一份。
三、付款單據如由他人代領,應簽代領人名字,而不得簽被代領人名字;代領人不是本單位的職工,要注明與被帶領人關系及其聯系地址。營業外收入,要以經辦單位交款單位為依據,收款后開出財務收據。
四、要注意加強對支票、發票和收據的保管。領用支票要設立備查登記簿,經單位主管財務領導審簽后,由領用人簽章。領用現金支票要在存根聯上簽字,以防正副聯金額不符。支票存根聯上要逐項寫明金額、用途、領用人,并在備查簿上注明空白支票和支票限額。支票作廢后要按順序裝訂在憑證中。
五、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要首先復核憑證、支票存根、附件是否一致,然后按付出支票號碼順序排列,以便查對。摘要欄應注明經辦人、收款單位及支票號碼。支票上的印鑒,應即用即蓋,不能一蓋數張備用,并由會計人員、出納員二人分開保管,支票用印鑒的私人印章,只能用于蓋印支票,而不作為其他任何用途。
(作者單位:江蘇省東海縣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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