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農村工程項目管理專業人員匱乏、監管手段不足等原因,農村集體工程項目成為違法違規易發地帶。因此,筆者認為應引入農村集體工程項目內部審計監管,破解農村集體工程項目建設管理難題。
一、應持有幾個內審理念
1. 區別對待資金。政府全額撥款的工程項目,應按照政府投資項目制度規定和程序嚴格實施;村級自有資金的投資項目除按相關制度規定執行外,還應履行概算預算、合同簽訂等重要事項村民代表參與監督程序,是否實行議標需行使相關會議程序決定。工程項目既有財政資金又有自有資金,應當兩者兼顧。
2. 審計定性依據明了清晰,不能模糊不清,尤其是對專項資金應重點關注結果及運用。
3. 不能帶著感情審計,要帶著任務目的審計,否則會偏離客觀公正。
4. 要多關注制度規定的小額工程項目,因標的小漏洞反而多;小額工程大部分項目是當地人承包施工,內審關系挺復雜。
5. 要有對工程質量檢查鑒證的理念,當下這點確實是農村集體工程項目管理的薄弱環節,易導致侵害流失集體資產。
6. 審計主體在征求審計報告過程中,對初稿應進行公示,認真誠懇征求聽取村民的意見,變事后監督為事中監督。
二、思考建議
1. 強化建立滾動項目庫管理機制建設。一是改變專項資金管理中的“錢等項目”情況,縣級相關職能部門要采取積極措施,建立健全各部門、各行業擬定村級項目的收集、篩選制度,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項目庫,并定期對項目庫中的項目進行清理補充,實行項目動態管理。二是堅持績效導向,突出總體規劃,在財政扶持的項目布局點上不搞平衡,在資金分配上不搞平均。
2. 強化招投標制度執行的監管力度。要加大招投標全過程的監管力度,建議建立農村小額工程常態檢查機制,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對政府小額投資項目和村級自有資金投資項目招投標情況進行督查,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增強招投標的透明度,強化中標候選人和中標結果公示制度,接受公眾和輿論的審實審示監督。
3. 強化中介服務合同監管。要強化合同的管理,尤其是與測繪、勘察、設計、監理等中介服務的合同管理,在合同中明確各自的責任,細化違約及失職責任,維護合同的嚴肅性、實效性。監督測繪方、勘察方、設計方、監理方的履職情況,對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嚴格依照法規制度追究經濟等責任。
4. 強化推進內部審計基礎性機制建設。①實踐資金走向審計。通過資金走向審計不難發現中標單位有無掛靠轉包或有無拆分轉包。對這種現象要嚴厲指出,限期糾正,并著力完善規范制度。②強化隱蔽工程和項目變更管理。應著力規范隱蔽工程和變更項目管理制度,隱蔽工程與變更項目要有鄉鎮內審機構專業人員參與竣工驗收,因為隱蔽工程、附加工程往往易造成審計被動。對于工程項目完工才提交變更資料的,鄉鎮會計代理中心暫不能出錢;未動工則履行工程項目變更程序,相關職能部門應及時受理審核。③嚴格規范第三方監督程序。農村集體工程項目由鄉鎮職能部門統一出面委托資質較好的社會中介機構審計,不能由村級自行委托,避免貓膩。筆者認為村級財務收支審計、村干部離任審計、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由鄉鎮內審機構及農經站完成,工程項目審計委托資質良好的社會中介機構審計,應構建這種農村集體三資審計體系,促進內審工作制度化、規范化。④按制度規定留足工程項目質保金。質保金是工程造價的5%,時間一年,到期退還。涉及林木、園藝等項目兩年或兩年以上要充分考慮分年度退還問題。如果是兩年的第一年為2%、第二年為3%;三年的第一年2%、第二年1%、第三年2%,不能一次性退還。⑤需準備完整齊全的工程項目結算審計資料。合同:合同協議、合同審批單、補充協議;招投標文件:招標文件、標前會議紀要、投標書、中標通知書、詢標答復;設計文件:竣工圖、施工圖、地質資料、圖紙會審紀要;預算資料:預算書、預算審批單;結算資料:圖紙交底、工程結算書、補充結算、變更聯系單、甲供材料清單;施工資料:開工報告、竣工報告、工程簽證、質量證書、隱蔽工程檢驗資料、施工組織設計、施工記錄;工程質量檢查簽證資料及其他。⑥強化工程項目內審專業培訓。提升農村工程項目內審質量,人才培養至關重要,因而上級主管部門應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基層專業干部進行針對性、系統性工程項目審計專業知識培訓,以應對農村工程項目內審人員專業知識薄弱的格局。
5.強化完善規范制度執行落實的監管。一是實行工程項目付款前合同與票據等事前監督,實踐村級財務活動票據由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和鄉鎮聯村干部多方聯審聯簽制度,鄉鎮會計代理中心再受理會計業務。二是實行監管前移機制,重點是對隱蔽工程項目和變更項目前移監管,超限額變更造價還應經縣(市、區)有關部門聯審批復方可入賬,并踐行代理中心工作人員對村級重點工程項目實行現場勘察核實制。三是著力探索項目資金路程管理方式。項目資金路程管理就是根據資金性質用途及項目進展情況,按照上級職能部門項目資金管理規定要求,各司其職,明確責任,及時足額撥付項目資金至村級的過程。縣(市、區)級主管部門保證資金及時足額撥付至鄉鎮人民政府,并監督資金是否及時足額撥付至行政村用于項目專項支出;而資金使用質效評價及日常監管由鄉鎮人民政府職能部門負責,不使職責混淆,避免相互踢皮球的現象發生。
(作者單位:浙江省淳安縣農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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