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央八項規定的出臺,村級組織的業務招待費比過去降低了很多。“村級招待費”這個詞在反腐倡廉的嚴峻形勢下,也變得敏感起來了。那么,在新形勢下,村級招待費該如何界定?可不可以發生?這成了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現在筆者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這個問題進行闡述:
一、村級招待費的表現形式
村級招待費是指用村集體資金購買土特產或者購買煙、酒、保健品等名貴副食品;或者在酒店、農家樂、高檔會所以及其他餐飲業的消費開支等;或者用村集體資金招待上面部門或業務單位來村指導工作的用餐費。
二、村級招待費的入賬形式
為了規避上級業務部門或審計單位的檢查審計,有些村主要干部挖空心思、絞盡腦汁,把開支出去的村級招待費通過各種手段變通予以入賬。比如,對上虛報項目,把一些不合理的或難以入賬的開支混雜其中,通過工程項目的形式予以報銷,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吃鋼筋、吃水泥”;或者虛增工程項目的預算開支,套取項目資金,以沖銷不能報銷入賬的村級招待費;又或者通過在村級誤工上做文章,虛報誤工天數,最終目的也是為了把這部分開支出去的村級招待費消化掉。
三、村級招待費的合理界定
1. 根據情況,區別對待
村級招待費開支情況根據招待對象可分為公益性的以及非公益性的。公益性的主要指的是用村集體資金招待比如像鄉鎮衛生院醫生到村給村民免費體檢用餐;或者由村組織村民到鄉鎮義務獻血用餐;或者是有投資商到村考察項目、商談招商引資工作用餐。這些招待費,目的主要是為了村集體經濟發展或村民服務所支出的,屬于公益性質的,在一定范圍內,可以開支;非公益性的主要指的是用村集體資金購買土特產、煙、酒或用來在餐飲業、娛樂場所等地方的消費開支等。凡是這些對村發展集體經濟無益的或與村民服務無關的,都屬于非公益性的支出,這些招待費是明令禁止的,不在允許范圍之內。
2. 核定額度,上限控制
公益性質的村級招待費,雖然可以開支,但也要控制好度,不能無止限地開支,應予以核定一定的額度,再控制好上限。可以根據行政村規模大小(人口數多少)予以核定。500(含500)人口以下的村年開支額度控制在2萬元以下;500—1000(含1000)人口以下的村年開支額度控制在3萬元以下;1000人口以上的村年開支額度控制在5萬元以下。公益性村級招待費應在這個上限額度內加以控制,超過額度部分不予報銷入賬。
3. 一事一結,不能累計
公益性村級招待費要定期結算,做到一事一結,不能累計。當期發生的招待費必須當期結算,不能跨季度、跨年度報銷。
4. 要素清楚,手續齊全
公益性招待費在報銷入賬時,除了要是正規票據以外,還必須在票據背后填寫用餐人數、用餐人員、用餐原因、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等要素。另外,在用餐前還必須填寫用餐審批單,比如注明來人單位名稱、聯系電話、用餐原因、陪同人員、公務接待用餐標準等。同時,還必須提供餐飲單位的詳細菜單,并把用餐菜單和用餐審批單一并附在票據背后入賬。
綜上所述,村級業務招待費在新形勢下,一方面要符合法律、法規政策,另一方面必須根據實際情況,正確區分類別,合理開支。
(作者單位:浙江省淳安縣威坪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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