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農村改革和城鄉統籌的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經濟活動也發生了很大變化。為進一步規范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確保財務公開信息真實完整,筆者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相關會計科目和二級科目的下設和核算談幾點建議。
一、資產類
1.“內部往來”科目。下設“成員往來”二級科目,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與農戶的經濟往來業務。以村成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戶以承包地入股或委托村集體流轉產生的土地流轉費,可以在“成員往來-土地流轉費”三級明細科目中核算。收到土地流轉費時,村不能作為收入入賬;下撥土地流轉費給農戶時,不能作為支出入賬。集體機動地流轉而產生的土地流轉費,在“發包及上交收入”科目核算。用于農戶(股民)年終分配的核算可以在“成員往來”二級科目中增設“農戶分配”或“股金分紅”三級明細科目。
2.“長(短)期投資”科目。下設:(1)“有價證券”二級科目,核算購買的定期存單、國債等證券;(2)“其他投資”二級科目,核算用于對外投資的經濟業務,如聯營投資的標準廠房、農貿市場、超市、商鋪等經營項目。
3.“固定資產”科目。下設:(1)“經營性資產”二級科目,核算用于經營活動的固定資產,包括出租發包和直接經營使用的固定資產;(2)“管理性資產”二級科目,核算用于管理活動使用的固定資產,如辦公大樓、辦公用設備等;(3)“公益性資產”二級科目,核算用于集體公益事業的固定資產,如集體經濟組織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敬老院、圖書館、老人活動場所及村內的公用道路、橋梁、綠化帶、路燈等。
4.“無形資產”科目。下設“土地使用權”二級科目,核算在一定期限內對集體土地開發、利用和經營的權利。
二、負債類
1.“專項應付款”科目。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到財政等部門撥入的具有特定用途、專用款項管理的資金。
(1)項目資金到賬:按實際收到的項目資金,借記“銀行存款”等,貸記“專項應付款-××項目”。
(2)項目資金使用:項目資金使用未超出撥款時,按實際使用的項目資金,借記“在建工程—農業專項工程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項目完工驗收后:①形成固定資產,借記“固定資產”,貸記“在建工程—農業專項工程支出”,同時借記“專項應付款—××項目”,貸記“公積公益金”;②不形成固定資產,借記“經營支出(其他支出)—××項目”,貸記“在建工程—農業專項工程支出”,同時借記“專項應付款—××項目”,貸記“銀行存款”。項目資金結余:項目資金結余不再用于該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留用,借記“專項應付款-×× 項目”,貸記“公積公益金”;如要上繳,借記“專項應付款-×× 項目”,貸記“銀行存款”。項目工程完工驗收交付后,“專項應付款 ”科目原則上無余額。
項目資金使用超出撥款時,按超支金額,借記“在建工程—農業專項工程支出(超支金額)”,貸記“銀行存款(超支金額)”。項目完工驗收后,形成固定資產,借記“固定資產(超支金額)”,貸記“在建工程—農業專項工程支出(超支金額)”,超支金額不需計入公積公益金;不形成固定資產,借記“公益支出(超支金額)”,貸記“在建工程—農業專項工程支出(超支金額)”。
2.“應付福利費”科目。根據實際情況,不再計提應付福利費,相應福利費用據實列支,“應付福利費”科目不再繼續使用。原計提福利費余額,全部轉入公積公益金。
三、損益類
1.“經營收入”科目。下設“租賃收入”二級科目,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標準廠房、商鋪等對外出租的租金收入。
2.“發包及上交收入”科目。下設:(1)“企業上交”二級科目,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屬企業上交的服務設施建設費;(2)“土地年租金”二級科目,核算財政返回集體建設用地年租金;(3)“土地流轉費”二級科目,核算農戶承包集體土地、河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集體機動地流轉而產生的土地流轉費和村民的承包地委托村集體經濟組織流轉而產生的土地流轉費的差額(結余)。
3.“補助收入”科目。下設:(1)“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二級科目,核算財政部門下撥到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辦公經費、干部報酬等補助資金;(2)“生態補償金”二級科目,核算財政補貼村集體生態保護的補償金;(3)“以獎代補資金”二級科目,核算各級財政部門對村級一些項目建設的補貼,包括農村公共服務長效管理等補貼。
4.“其他收入”科目。下設:(1)“利息收入”二級科目,核算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租賃收入;(2)“資產盤盈收入”二級科目,核算資產清查中固定資產盤盈作價收入。
5.“經營支出”科目。下設:(1)“稅金支出”二級科目,核算因出租集體的資產租賃給單位、個人而繳納的稅金;(2)“折舊費”二級科目,核算計提的經營性固定資產折舊費用。
6.“管理費用”科目。下設:(1)“辦公費”二級科目,核算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及日常辦公的水電費等支出;(2)“干部報酬”二級科目,核算村在編干部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等報酬費用;(3)“報刊費”二級科目,核算征訂報刊費用;(4)“業務招待費”二級科目,核算在經濟交往和工作過程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用;(5)“會議費用”二級科目,核算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以及文件資料的印刷費、會議場地租用費等;(6)“差旅及培訓費”二級科目,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按規定發生的住宿費、交通費、伙食補貼費及參加各項培訓的費用支出。
7.“公益支出”科目。核算內容即原在“其他支出”科目中核算的用于村集體經濟組織農田水利設施、道路、橋梁、健身廣場維修維護、綠化養護等公益設施支出。下設:(1)“基礎設施建設維修維護”二級科目,核算農田水利設施、路燈、機電排灌、文體活動設施維修維護等方面支出;(2)“長效管護”二級科目,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用于清理農村垃圾、河道保潔、綠化養護等方面支出;(3)“道路橋梁”二級科目,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用于農村道路、橋梁設施維修維護等方面的支出;(4)“其他”二級科目,核算除上述支出外其他的公益性支出。
8.“福利支出”科目。即原“應付福利費”科目中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用于優撫,五保戶、困難戶補助,文化教育、醫療衛生、計生、農村醫保、政策性保險,村干部養老保險、公積金補貼,村離任干部、老年人補貼等社會福利性支出。下設:(1)“優撫”二級科目,核算用于照顧補助軍烈屬、撫恤、優撫、征兵等方面的費用;(2)“五保戶補助”二級科目,核算用于補助五保戶生活等方面的費用;(3)“貧(特)戶補助”二級科目,核算用于補助困難戶生活等方面的費用;(4)“計劃生育支出”二級科目,核算用于開展計劃生育管理活動方面的費用;(5)“文教醫療衛生”二級科目,核算用于補助本村優秀學生、幼兒園、文體活動費用,村民健康檢查等費用;(6)“社會保險”二級科目,需增設“村干部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保障”、“農村醫保”、“農業保險”和“農村安居保險”等三級科目,分別核算村承擔上述各類保險等方面的支出;(7)“離任干部老年人補貼”二級科目,核算用于補貼離任村干部和老年人等方面的支出;(8)“其他”二級科目,核算村集體支出除上述外其他的福利費用,如村干部補貼等。
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收支明細表、收益及收益分配表也將作相應調整。
(作者單位: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委農村工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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