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在西北某縣看到當地數個鄉鎮的農村信用社網點內正在熱銷一種“理財產品”,更有一些人在網點內“現身說法”,高額的收益聽起來美妙的話語,引來不少農民駐足圍觀。
細察之下,記者發現,所謂的“理財產品”并不是銀監會批準發行的正規金融產品,而是當前熱火非凡的線上P2P,借款方是某地一家從事高端林果出口的企業,但產品介紹中既沒有具體投資項目,也沒有詳細還款計劃。當記者試圖進一步了解時,網點內的銷售人員聽到記者的外地口音便閉口不言。
當前一些P2P網絡借貸平臺把線上P2P包裝成銀行理財產品的模樣到處兜售。如果網貸平臺采用編造投資項目先歸集資金的方式,使出借人資金進入平臺的中間賬戶,形成資金池,這就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就是俗稱的非法集資。尤其在缺乏有效監管時,利用當地金融機構網點進行銷售,這種方式更具隱蔽性。在此,記者提醒廣大農民群眾,在個人理財行為中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分辨以“理財產品”面目出現的非法集資。
一是認清理財產品發行方,別把理財產品當成存款。目前,很多理財產品是委托給銀行代為銷售,甚至個別企業直接進駐銀行網點,這導致很多群眾誤以為這類理財產品是銀行存款,產品的發行方是信譽高、安全性強的銀行,而不是形形色色的理財公司。
二是五分合法的民間借貸和非法集資。二者的區別在于有沒有向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在熟人間特定對象借錢,24%的年利率是受法律保護的上限,但如果沒有金融牌照的投資公司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哪怕年利息只有10%,都是屬于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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