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農村改革不斷推進,各村都有國家征地補償和政府各種補助補貼等大筆資金的收入,多項涉及大額支出的公益設施建設工程也陸續上馬,村民越來越關心集體收支,但原有財務公開表的局限性日益突出,比如,只能反映村級收入支出表面情況,不能反映收入、支出票據審批情況、原始票據真實情況、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等。村民已經不再滿足于查看當月財務公開表的數據,要求查閱一定時期內村級財務賬目的現象日益增加。但是筆者發現,村民查賬并不容易。
一、現有查賬渠道不通暢
1. 村民不知該如何查賬
關于村民要求查看本村財務賬目的程序,其實早在《關于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04]17號)文件中就有明確的規定:“村民有權對本村集體的財務賬目提出質疑,有權委托民主理財小組查閱、審核財務賬目,有權要求有關當事人對財務問題作出解釋。”從這點規定來看,村民查賬是有專門渠道的,但是這一渠道卻鮮為人知,應該說大多數村民,甚至一些鄉鎮農經干部都不清楚依法依規查詢村賬的完整程序。
由于信息不對稱,村民對村級財務收支情況產生懷疑時,往往是帶著情緒直接到鄉鎮政府或農經站要求查看村級收支原始票據、憑證等村級賬務賬目,一旦鄉鎮政府、農經站以手續不全為由拒絕村民查賬請求,容易給村民留下“官官相護”的錯誤感覺,反而進一步激化了矛盾。
2. 委托村理財小組查賬存在障礙
其一,村民對理財小組存在不信任心理。村級民主理財小組在村級財務賬目形成過程中已經履行了審核職能,實際上也是村級賬務形成的參與者和管理者。村民提出質疑的賬目委托民主理財小組查閱、審核,實際上是自我審核,很難保證客觀性。
其二,跨屆查賬是否可行。換屆查賬也是一種新的查賬趨勢,現屆的村干部、村民代表等,懷疑上屆的賬務有問題,由村民、村民代表出面要求查賬。這種現屆理財小組跨屆查賬是否被允許,沒有相關規定和依據。
其三,鄉鎮政府部門不愿形成這種風氣。近年來,國家公共設施的建設占地補償、政府和其他部門的補助補貼款逐年增加,這些資金一般由鄉鎮通過“一卡通”形式發放到各戶,但也有些情況是撥付到村,村民對這部分錢的使用情況雖然通過財務公開表的形式可以了解,但是仍存在懷疑。村民要求查賬情況逐年增多,鄉鎮政府雖然歡迎村民對農村財務的監督和關心,但是這也增加了干群的不信任,不理解,容易引起干群矛盾。
二、應鼓勵村民合法查賬,探索查賬新思路
村民作為村級事務的當事人和知情者往往掌握一定線索,鼓勵、引導村民通過正常合法的渠道查賬有利于揭露村級腐敗現象。應建立村民主理財小組和其他方式并行查賬機制,確保查賬渠道暢通有序。
第一,建立村民理財小組查賬回避制度。本著管審分離的原則,建議村民主理財小組在查看任期內賬務時采取回避制度。查看上屆賬務時,如不涉及理財小組成員個人利益或近親屬利益,則允許其受托查賬。
第二,探索其他的查賬途徑。為了避免村理財小組查賬的不足之處,建議建立其他查賬途徑。比如,通過三分之二村民代表簽字(按手印)向鎮政府提出查賬申請,批準后,推選1-3人查賬的方式;還可以允許采用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查賬的方式;通過建立并開放查詢賬戶,利用農村“三資”網絡監管平臺查賬,其實也是一種很好的方式。對查賬過程進行監督,避免原始票據、憑證、賬目的損壞和丟失。還要對拍照、復印、借閱等情況進行嚴格規定。
(作者單位:天津市寧河區農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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