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了江蘇省南通市嚴懲抱團成伙“微腐敗”,如東、通州兩村班子集體腐敗被“連鍋端”的報道。筆者分析兩案有個共同點是村黨支委班子“和氣”生腐。
如東縣余蕩村黨支書管建兵等13名村干部通過造假協議等手段,套取綠化征地取土補償款,并將其中1.58萬元以補貼工資差額名義私分。通州區新雁村8名村干部通過做假協議、虛增工程量等手段,套取55萬元國家資金私分。在作案時,為什么沒有一個村干部說“不”呢?
有句古話叫“和氣生財”,是勸人避免紛爭,然而不堅持黨性原則的“和氣”,絕對不能帶進村級組織。筆者分析他們“和氣生腐”的原因,除了一些黨員干部目無黨規黨紀,黨性觀念不強外,還有人是怕提出來影響同志關系,弄不好被“和氣”領導另眼相看。更為重要的一個原因,是由于一些人自身不夠清白,理不直氣不壯,無嘴去批評別人,更害怕別人對自己揭短。為了掩飾自己,自己只有當好好先生,做老好人。對于這些人來講,“和氣”其實是他們放出的煙幕彈。
要防止“和氣”生腐,鎮村領導班子成員要帶頭清正廉潔,能夠敢抓敢管,善抓會管。另外,要從村干部選拔任用機制上進行改革,不要讓“出頭椽子先爛”,不要讓“老實人”吃虧。還有,要細心觀察一些好好先生,透過他們不傷和氣的煙幕彈,及時發現錯誤,徹底堵住“和氣”生腐的源頭。
(作者單位:江蘇省啟東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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