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和報賬制,如何準確完整地反映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并加以核算,筆者結合工作實際,以安徽省管理模式為例,談一些粗淺的看法。
一、當前“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管理模式和會計處理方法
安徽省農村集體“三資”(資金、資產。資源)實行委托代理管理模式,鄉鎮設立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承擔村集體經濟組織整個會計業務核算職責,分村建賬,單獨核算。“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實行報賬制,專戶管理,上級財政獎補資金和村級自籌等資金解入鄉鎮財政部門“一事一議”專戶,由鄉鎮財政部門分村專賬核算,支付時財政部門將資金直接撥付到項目施工方,實行縣級國庫集中支付的,財政獎補資金由縣級財政直接撥付給施工方。財政部門收到上級財政預算內下撥的“一事一議”獎補資金時,收入列“農林水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時列“對村級“一事一議”的補助”科目,村集體經濟組織僅核算自籌資金的收取和上繳這一過程。
筆者認為,“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的資金最后都構成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或損益的一部分,如果不加以核算,勢必影響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和資產記錄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造成這部分資金的運行游離于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核算和監管之外。
從實務來看,目前,村集體經濟組織對一事議財政獎補資金的會計處理主要有四種方式:一是僅核算自籌資金的收支,不核算財政獎補資金;二是將財政獎補資金列入“一事一議資金”科目核算;三是將財政獎補資金列入“補助收入”科目核算;四是將財政獎補資金列入“專項應付款”科目核算。
二、村集體經濟組織如何核算“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
《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管理辦法》(財預【2011】561號)第二條定義“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為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安排專項用于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的資金,第十三條規定“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必須分解落實到每一個具體項目?!洞寮w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財會【2004】12號)也規定“一事一議資金”科目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生產、公益事業,按“一事一議”的形式籌集的專項資金。由這兩條可以看出,將“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列入“專項應付款”和“補助收入”科目,無法滿足“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項目的完整核算與專項管理的需要。因此,筆者認為,應當將“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所有資金均列入“一事一議資金”科目,這樣才能體現對專項資金專項核算、專項管理的要求,并有利于更好地滿足和適應農村村務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的需要。
筆者建議:在“一事一議資金”總賬科目下,可按資金來源不同設置“村民自籌資金”、“村集體積累投入”、“社會捐贈”、“財政獎補資金”等二級科目,二級科目下按具體項目設置三級科目,或者在“一事一議資金”總賬科目下設“××建設項目”二級科目,然后按資金來源設置三級科目,用于專項核算某個“一事一議”項目的資金籌集和使用情況。
三、村集體經濟組織“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的會計處理建議
(一)項目完工后形成固定資產:
1. 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于“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方案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經縣級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審批之后,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內部往來—村民籌資
—村民籌勞
貸:一事一議資金
—村民自籌資金
—村民自籌勞務
2. 若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以村集體積累投入部分資金,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公積公益金
貸:一事一議資金
—村集體積累投入
對于村民籌勞部分,現行會計制度規定計入“公積公益金”或“資本”科目,筆者在工作實際中發現,現有的“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既有籌資部分,也有籌勞部分,但不管是籌資還是籌勞,最后都構成“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的總投入,如果單獨計入“公積公益金”或“資本”科目,會虛增該科目余額,也不利于“一事一議”項目整體投入的會計核算,所以,對于“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的形成的籌勞,所以應當作為一個整體對待,按規定的勞務價格標準折算后,先計入“一事一議資金”科目,等項目竣工驗收后,形成固定資產的,將全部投資額再轉入“公積公益金”科目,這樣既能準確完整地反映項目的整體投入情況和資金運行流程,又能客觀反映“公積公益金”科目的增減情況。
同理,收到專項用于“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的社會捐獻款時,也就當先計入“一事一議資金”科目。
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一事一議資金
—社會捐贈款
3. 收到村民上交的自籌資金時:
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一事一議資金
—社會捐贈款
4. 村民籌資、以資代勞、社會捐贈、集體投入等村級自籌資金,需經鄉(鎮)政府審查核實后,7個工作日內解入當地財政部門開設的“一事一議”財政專戶,同時村委會填報《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村自籌資金結算表》。向鄉鎮財政部門上交自籌資金和使用村集體積累投入時,憑財政部門開具的往來收據及銀行繳款單:
借:應收款—事一議資金
貸:現金(銀行存款)
5. 上級財政獎補資金預算指標下達后,鄉鎮財政部門分村開具“村級“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入賬通知單”,村集體經濟組織憑入賬通知單:
借:應收款—事一議資金
貸:一事一議資金
—財政獎補資金
實務中發現,部分地方將上級財政獎補資金計入“補助收入”科目,筆者認為,這種處理方法欠妥。“補助收入”科目從性質上講,是標準的收入類科目,屬于收益性收支,最終要轉入“本年收益”,參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收益分配。而《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管理辦法》(財預【2011】561號)第三條明確規定“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要嚴格管理,??顚S?,專項用于對農民通過“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開展的村級公益事業建設項目的補助,不得用于村辦公場所建設、彌補村辦公經費、村干部報酬等超出財政獎補范圍的其他支出。從這一條可以看出,“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屬于資本性收支,最終結果是直接影響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者權益,收支應當列入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負債表,作為所有者權益或資產,以真實反映會計主體的財務狀況。所以收到上級“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時應當計入“一事一議資金——財政獎補資金”,形成資產后轉入“公積公益金”科目,增加所有者權益。
6. 項目批準實施后,各地可結合實際進行資金預撥。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同意、村民委員會批準后,鄉鎮財政部門根據村委會填報的資金撥付申請單,將資金直接撥付到施工單位或個人。村集體經濟組織根據資金撥付申請單回單聯:
借:在建工程
—××一事一議建設項目
貸:應收款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
期間村民根據年初村民代表大會確定的籌勞方案投入勞務:
借:在建工程
—××一事一議建設項目
貸:內部往來—村民籌勞
7. 項目完工后,經決算、公示、驗收無異議的,憑項目各項正規支出發票、驗收報告向鄉鎮財政所申請資金清算,根據資金結算單和撥付憑證:
借:在建工程
—××一事一議建設項目
貸:應收款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
若建設項目約定有質量保證金暫不支付的,可根據合同和資金結算單:
借:在建工程
—××一事一議建設項目
貸:應付款
—××一事一議建設項目
8. 清算后,“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建設項目轉為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固定資產。根據鄉鎮與村簽訂的移交表及項目管護協議:
借:固定資產
—××一事一議建設項目
貸:在建工程
—××一事一議建設項目
同時,將“一事一議資金科目”下所有子科目全部結轉:
借:一事一議資金
貸:公積公益金
9. 質保期滿,根據合同約定,支付剩余部分資金:
借:應付款
—××一事一議建設項目
貸:應收款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
(二)項目建設未形成固定資產:
《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規定:村集體經濟組織對于使用“一事一議”資金而沒有形成固定資產的項目,在項目支出發生時,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項目完成后按使用“一事一議”資金金額,借記“管理費用”、“其他支出”等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同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公積公益金”科目。
筆者認為,這種處理方法值得商榷。
一方面,未形成固定資產的“一事一議”項目完工后,并沒有引起資產總量的增加,將“一事一議資金”轉入“公積公益金”,沒有相應的集體資產來保障,人為地增加了費用支出,影響收益分配,虛增集體積累,影響了當年可分配收益,還造成“一事一議”資金沒有使用的假象,違反了會計真實性原則。另一方面,前文所提財預【2011】561號文明確規定:“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要“嚴格管理,??顚S?rdquo;,如果按現行會計制度處理,本該由“一事一議資金”專項列支的費用支出,轉嫁給了村集體經濟組織日常管理活動支出,有違專款專用的原則。
因此,筆者認為,只有當“一事一議資金”最終轉化為資產時,才能增加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公積公益金”,對沒有形成資產的項目支出,直接沖減“一事一議資金”即可。會計處理為:
在發生支出時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借:在建工程
—××一事一議建設項目
貸:應收款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
清算后,根據驗收報告、資金結算單和撥付憑證:
借:一事一議資金
貸:在建工程
—××一事一議建設項目
通過這樣的會計處理簡化了核算程序,既不會虛增公積公益金、影響當年損益,同時還能夠避免違反??顚S弥?。
(三)項目建成后項目資金有結余或超支的會計處理:
《安徽省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操作指南》(綜改辦【2012】8號)規定: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由鄉(鎮)財政所(分局)或縣(市、區)財政局辦理清算,多退少補。結余資金,結轉下年使用,不得退還籌資人。“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資金有結余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按以下幾種情況分別進行會計處理。
1. 暫不作賬務結轉處理,余額保留在“一事一議資金—××建設項目”科目貸方,用于項目建后管護等后續支出時使用。發生支出時:
借:一事一議資金
—××建設項目
貸:應收款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
2. 如該項目無后續支出,經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后,可轉用于村內其他“一事一議”項目,如甲項目完工后有結余的,可轉入尚未完工的乙項目:
借:一事一議資金—甲建設項目
貸:一事一議資金
—乙建設項目
3. 因客觀原因導致“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資金支出超出預算的,實務中,一般通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將其超支金額用村集體積累予以補足。
借:公積公益金
貸:一事一議資金
—村集體積累投入
發生支出時:
借:在建工程××
一事一議建設項目
貸:銀行存款
結轉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一事一議建設項目
貸:在建工程
—××一事一議建設項目
借:一事一議資金
—村集體積累投入
貸:公積公益金
(作者單位:安徽省宣城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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