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來,云南省文山州把培育發展壯大農民合作社作為深入實施“三農”發展大規劃的重要抓手,制定和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意見》、《文山州發展農民合作社考評激勵辦法(試行)》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高位推動合作社發展。截至2015年底,文山州共有農民合作社3251個,平均每個鄉(鎮)有合作社31.3個,平均每個村(社區)有合作社3.5個,比2012年分別增長393%、397%、400%,合作社在數量上取得了關鍵突破。合作社數量上去了,但財務管理軟件是否適應發展的需要,筆者專題對富寧、麻栗坡、文山、丘北等縣(市)的37個較為規范的合作社進行專題調研,希望以問題為導向,從財務管理的視角助力合作社“化繭成蝶”,實現真正的崛起和騰飛。
合作社財務工作短板多
財務人員“內功不足”短板。特殊的生產經營環境和較低的薪酬待遇,導致合作社財務人員普遍“內功不足”,財務工作問題頻發,如:部分合作社的存貨、農業資產與經營收入之間,專項應付款與專項基金之間,成員權益變動表與資產負債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之間存在邏輯問題;白條較多且操作欠規范,如機動車加油及修理、購買水泥、購買紅磚等均發現有白條入賬現象,少數支出單據簽字不規范;有的合作社請零工用“領條”支付工資;少數藥材種植合作社農業資產價格長期持續下跌,但不知道如何應對等。
法規制度“靈活執行”短板。雖然所有合作社都制定了財務管理制度和內控制度,但這些制度通常只是掛在墻上,執行力度非常有限,少數甚至根據需要“靈活執行”法規制度,如:財政補助資金有的合作社直接記入“專項基金”賬戶,有的不管使用情況全部轉入“專項基金”并量化到成員賬戶,有的直接記入“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其他應付款”等科目,年末未將其量化到成員賬戶,極少數甚至不在合作社的賬戶上體現;有的合作社成員賬戶只記初始出資額,平時合作社與社員的交易量(額)、公積金量化份額、盈余返還金額等均沒有記載。少數合作社的成員賬戶根據需要隨意處理,成為合作社應付上級檢查的工具;部分合作社沒有嚴格按要求進行盈余分配等。
民主監督“形同虛設”短板。有的合作社理事會掛名,成員(代表)大會虛設,監事會缺位;部分監事會成員受到業務能力、親朋情面、出資額等影響無法做到有效監督;多數社員民主管理意識淡薄,只關心參加合作社能增加多少收入,或者能為自己的生產、銷售帶來什么好處,對合作社的日常經營不聞不問。法規制度規定的民主監督手段,在實踐中有華而不實的感覺。
注冊資金“出資不準”短板。由于合作社在注冊登記時不需要驗資,導致部分合作社為了向外展示“實力”、爭取項目支持等原因而故意在注冊資金上“虛胖”,注冊資金越大越好;極少數合作社的核心成員在資金周轉困難時“及時出資”,但在賬面上既沒有表現為借款,也沒有表現為出資,只有少數核心管理人員“心里知道”,為不必要的糾紛埋下了伏筆;少數由工商資本出資金、農民出土地入股的合作社,由于工商資本“虛假出資”,農民的土地“據實入股”甚至“打折入股”,在合作社盈余時工商資本分得了較多利潤,而在合作社虧損或破產時,農民承擔了更大的損失。
優惠政策“一知半解”短板。有的合作社對稅收優惠政策和納稅申報程序不熟悉,以為“免稅”就是所有收入和所有經營活動都不上稅。如:部分合作社“聽說”可以享受稅收優惠就“直接”享受了,而沒有到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登記或備案;有的合作社賬簿難以準確反映應稅項目和免稅項目、應稅收入和免稅收入,使國家給予合作社的稅收優惠政策難以落到實處;極少數合作社為了享受優惠政策,故意隱瞞收入、逃稅;土地、用水用電、項目支持等優惠政策,多數合作社均一知半解,無法加以綜合利用。
財務成果“做了不用”短板。部分合作社的財務報表不能反映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情況,財務成果無法使用;多數合作社只盯賬本,不加分析,將財務管理和經營管理割裂開來,無法將賬本背后隱藏的問題和存在的商機及時報告給管理人員和決策者,財務工作的價值不能完整體現出來。
補齊財務短板要有的放矢
有的放矢做好培訓充電,循序漸進補齊“內功不足”短板。一是培訓要接地氣。要根據一個地方的財務工作現狀及財務人員的理論基礎,找出經常發生的共性問題,有的放矢答疑解惑,確保講課不空洞、學者有所得、用者能開竅,切實避免為完成任務而培訓、純粹理論式培訓等僵化培訓方式;二是培訓要有吸引力。合作社關注的稅收申報程序、稅收減免政策、其他優惠政策、項目申報要求、示范社建設等均應納入培訓內容;三是培訓要有前瞻性。會計電算化、財務報表分析等內容應納入培訓內容;四是培訓要有可操作性。要幫助合作社財會人員熟知、理解、應用會計制度,幫助完善制度建設、賬簿設置、崗位設置、報表填報等內容,規范賬務處理流程,強化會計核算職能;五是制定出臺激勵措施。每年評選一批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優秀合作社財務人員,由州政府或州委農辦、組織部、人事局聯合給予表彰。對沒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合作社財務人員,主動參加從業資格證考試并通過的,由財政機關或合作社主管機關報銷其考試費、考試差旅費等費用。
抓住財務“牛鼻子”,不折不扣補齊法規制度“靈活執行”短板。針對合作社的財務工作,財政補助資金、成員賬戶、項目工作及示范社申報等問題是各界關注的焦點,要緊緊牽住這些關鍵點,才能確保合作社的財務工作運轉在既定軌道。對于財政補助資金,要清楚、完整、及時、準確記錄每一筆補助資金的運行軌跡,做到有賬可查、有據可溯、有物可看。要嚴格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規定做好賬務處理,對不按規定進行賬務處理的合作社,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除追回財政資金外,不再列入扶持對象。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不定期對扶持資金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財政資金可控可管可究、精準扶持;成員賬戶是合作社財務工作的核心,是衡量合作社規范健康發展的標尺,要提高全體社員對成員賬戶重要性的認識,明白合作社的枯榮興衰取決于社員的廣泛參與。要將成員賬戶的完整性、準確性、及時性作為合作社考核、獲得示范社及項目支持的重要依據,強化成員賬戶的紐帶作用;要探索建立多數社員認可的合作社核心人員激勵機制,確保核心人員的資金、智力、勞動付出能夠得到相應回報,防止在盈余分配階段出現道德風險;對擬申報為示范社和爭取項目扶持的合作社財務工作進行預先評審,評審內容包括合作社財務人員的勝任能力、財務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財務基礎工作規范化建設、財務風險情況等,評審結果作為是否評為示范社或給予項目扶持的重要依據。
以痕跡管理為抓手,內外聯動補齊民主監督“形同虛設”短板。社務公開、財務公開、民主監督和必要的審計監督,是解決合作社民主監督“形同虛設”短板的關鍵。一是以痕跡管理為抓手,切實解決監事會職能缺位、社員大會虛置等問題。對涉及民主監督的所有工作,均要求以紙質、音像等形式予以保存;二是以痕跡管理為依據,強化社員民主管理意識。對合作社的重大工作決策、年度工作報告、財務報表、盈余分配方案、虧損處理方案及重大支出、投資、接受國家財政補助、接受他人捐贈等事項,除需要有必要的公開公示憑據外,還需要有監事會成員或社員代表簽字,才能作為民主監督的檔案憑證;三是不定期進行督查審計,特別是對取得國家財政扶持資金的合作社進行重點審計,發現私分、亂用財政扶持資金和侵占挪用合作社資產的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懲防并重,多措并舉補齊注冊資金“出資不準”短板。一是正面引導,利用各種媒體、宣傳手冊等廣泛宣傳出資的法律要求及違反后果,并在合作社成立后引導群眾積極監督、檢舉,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加大對虛假出資者的懲處力度。建立完善合作社和個人信用體系制度,對缺乏信用的合作社、法人及個人給予約束;三是建立事后處罰制度,包括責令補繳出資、賠償損失、相關人員承擔連帶責任等;四是關口前移。雖然法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注冊資金沒有強行驗資要求,但對工商資本進駐農業領域組建合作社的,注冊登記部門有必要對工商資本進行審查,或事后聯合有關部門對其注冊資本進行復核,確保注冊資本真實準確。
創新工作思路,因勢利導補齊優惠政策“一知半解”短板。一是匯總優惠政策,減少查詢成本。合作社主管部門要不定期將最新的優惠政策收集整理,裝訂成冊,免費發到所有合作社。制作《合作社稅收優惠政策宣傳確認書》,要求合作社逐戶填寫宣傳回執單,確保政策宣傳面達到100%;二是“活學活用”優惠政策,提高政策杠桿效應和示范效應。不定期組織合作社財務人員、管理人員到產業基礎好、財務工作規范、各項優惠政策落實較好的合作社參觀學習,用“活”的經驗倒逼合作社規范財務、學習政策、熟悉程序、提升產業;三要設立投訴熱線電話。各優惠政策制定部門要向社會公布投訴熱線電話,或由政府指定某綜合部門設立統一的投訴熱線電話。對于所舉報的違規行為,要責令相關單位限時解決,對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助力更高站位,提升格調補齊財務成果“做了不用”短板。合作社財務成果“做了不用”的原因,除不能用、不會用外,主要是大多數合作社缺乏系統規劃和做大做強意識。要采取走出去、請進來,內強素質、外學樣板等方式,幫助合作社改變經營思路,尋找更高站位,理清發展路徑。合作社提高質量的過程,就是重視財務管理、分析財務問題、關注財務數據、運用財務成果的過程。合作社的質量提高了,財務成果“只做不用”的短板自然就解決了。
(作者單位:云南省文山州農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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