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集體資金,主要是指村集體獲得的上級補助收入、轉移支付收入、資產資源出租拍賣經營獲得的收入、捐贈收入、村辦企業的上繳、歷史形成的資金存量等,從農村“三資”代理中心的會計角度看,村級資金實際就是代管資金(各村合并設銀行賬戶)或銀行存款(各村單獨設銀行賬戶)。作為第一線的村會計(實際上就是村出納),非常有必要了解村級資金的賬務處理程序,從而避免賬務處理錯誤引發一系列問題。筆者從村會計(出納)角度出發,以各村合并存款設銀行賬戶為例,談談村級資金在村集體和農村“三資”代理中心來往的賬務處理程序。
一、錯誤盤點
一些村會計受知識水平、業務能力、主要負責人認知的影響,在村與農村“三資”代理中心的資金往來中,往往容易犯以下幾點錯誤:
1. 漏記收入
比如,某村收到縣扶貧辦扶貧款20萬元,縣扶貧辦直接將款撥到鎮財政所,鎮財政所將20萬元扶貧款轉賬到農村“三資”代理中心賬戶,“三資”代理中心會計開出收據“收到某村代管資金20萬元”。村會計在收到“三資”中心票據后,往往將“三資”中心票據作以下處理:
借:應收款—代管資金
200 000
貸:銀行存款200 000
而忘記了還應該開具一張收據,即開具收到縣扶貧辦20萬元扶貧款的收據,同時作以下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200 000
貸:上級補助收入 200 000
這樣做的后果,就是沒有正確地把收入記入賬戶。
2. 漏記支出
筆者在審計工作中,發現個別村會計將農村“三資”代理中心開具的收到代管資金的票據,當作無用票據一直不入賬,從而形成該村現金余額過大,村賬與“三資”代理中心賬對應不上,造成很大的誤會和影響。村會計將任何一筆款項繳存到農村“三資”代理中心,都應作以下會計處理:
如某村將10萬元收入繳存到“三資”代理中心,應記:
借:應收款—代管資金
100 000
貸:銀行存款100 000
實際工作中,如果不將“三資”代理中心開具的收到代管資金的票據記賬,直接后果就是現金余額過大、村會計認為無錢而“三資”代理中心認為該村存款較多的現象。
3. 不必要處理
按照“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原則,村級收入任何一筆收入,首先要繳存到農村“三資”代理中心,然后再按照需要從農村“三資”代理中心撥付回去。但有些現收現支的收入,如財政轉移支付得來的直接支付村干工資、組長工資、村級辦公經費等支出,就沒有必要通過往來處理。如果作往來處理,就會造成收入支出都重復的結果。
4. 記錯科目
如某村從鎮“三資”代理中心收到秸稈禁燒工作經費3萬元,本應記:
借:銀行存款30 000
貸:上級補助收入—上級撥款
30 000
而村會計因為直接從“三資”代理中心領款,錯記為:
借:銀行存款 30 000
貸:應收款—代管資金30 000
5. 漏收漏支
如鎮政府安排某村計生經費3萬元,鎮財政所將款項撥付到農村“三資”代理中心賬戶,村會計直接將款項領回并支付相關費用,既沒有開出收到鎮政府計生經費3萬元的收據,也沒有向“三資”代理中心索取收到統管資金3萬元的票據。
這樣做的結果,一是沒有正確反映收入來源,二是造成村會計賬面存款與“三資”代理中心賬面對應不上的現象。
二、合理程序
綜合各地先進的管理經驗,結合多年工作實際,筆者認為村會計在處理村與農村“三資”代理中心的資金往來中,除少數情況外,要謹記“兩收兩支”的原則。即村從收到收入開始,到直接支付,村會計要記兩次收入,兩次支出。
【例1】五里村收到鎮政府征地款及青苗費、地上附著物款128萬元,村會計將款項通過轉賬支票繳存到鎮農村“三資”代理中心賬戶,后又從鎮農村“三資”代理中心領回,用于支付農戶補償,村集體提留6萬元。村會計應作以下會計處理:
1.繳存處理(第一次收支),村會計需開收據與鎮政府結算。
借:銀行存款1 280 000
貸:征地補償款
1 280 000(收款)
借:應收款—代管資金
1 280 000
貸:銀行存款1 280 000
2.支付農戶(第二次收支)。
借:銀行存款1 220 000
貸:應收款—代管資金
1 220 000
借:現金1 220 000
貸:銀行存款1 220 000
借:征地補償款 1 220 000
貸:現金 1 220 000
【例2】楊家村收到縣扶貧辦扶貧款10萬元,縣扶貧辦將款項直接撥付到鎮財政所,財政所通知村會計以轉賬支票形式將款項繳存至農村“三資”代理中心賬戶,村會計及時將款項領回支付工程款。
繳存處理(第一次),村會計需開收據與縣扶貧辦結算。
借:銀行存款100 000
貸:上級補助收入—上級補助
100 000
借:應收款—代管資金
100 000
貸:銀行存款100 000
支付工程款(第二次),村會計需領回款項并支出工程款。
借:銀行存款100 000
貸:應收款—代管資金
100 000
借:在建工程
—某工程形成的資產
100 000
貸:銀行存款100 000
【例3】古城村收到房租收入10萬元,村會計將款項繳存至鎮農村“三資”代理中心賬戶,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100 000
貸:其他收入
—房租收入 100 000
借:應收款—代管資金
100 000
貸:銀行存款100 000
【例4】河鎮村因實施“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某公司同意捐款10萬元,因村集體沒有銀行賬戶,某公司將款項10萬元直接打入鎮農村“三資”代理中心賬戶,某公司并沒有索取村集體收據,只是通知該村款項已支付。這時,應作以下處理:
第一步,村會計需及時與鎮農村“三資”代理中心總出納聯系,到開戶行查詢款項是否到位,若到位,及時索取存款入賬通知單。
第二步,村會計與“三資”代理中心總出納憑入賬通知單作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100 000
(村會計需開收據)
貸:其他收入—捐助收入
100 000
“三資”中心總出納需開收據,村會計憑據作往來賬
借:應收款—代管資金
100 000
貸:銀行存款100 000
這樣處理的結果,一是正確地反映了收入來源,二是弄清了資金流向,三是明晰了往來程序。
三、建議
鑒于各地村級財務管理模式的差異、管理水平的差異、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以及會計水平的高低,筆者認為,要做好村級資金管理的會計業務,要做到以下兩方面工作:
第一,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必須堅持先收后支、嚴禁坐收坐支的原則,杜絕村級資金游離于管理“籠子”之外,杜絕“兩本賬”,現金余額實行限額管理。
第二,村會計必須建立集體資金臺賬,定期與農村“三資”代理中心核對資金余額,若有差錯,及時查找原因并改正。村會計建立集體資金臺賬并定期核對余額的好處是:一是時刻掌握資金信息,為“兩委”決策提供準確的資金數據;二是避免失誤,并及時發現錯誤,使糾錯的時限縮短。
(作者單位:安徽省舒城縣城關鎮農村三資代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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