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合作社的股金是合作社成員按章程向合作社投入的股份金額。它是合作社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前提,也是合作社成員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依據。合作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可以采取多種形式籌集股金。合作社股金分為個人股金和法人股金。個人股金指合作社成員以個人合法財產投入合作社形式的股金。法人股金指法人單位投入合作社形式的股金。
在實際工作中,一般要遵循以下計價原則:合作社成員投入的現金,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入賬;合作社成員投入房屋、運輸工具、大型農業機械、建筑材料等實物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計價;合作社成員以實物投資,必須出具資產所有權和處置權的證明;合作社成員不得以租賃的資產或者以作為擔保物的資產進行投資;合作社成員投入勞務一般按當地勞務價格標準作價入賬;合作社成員以專利權、專有技術、商標權、特許經營權、場地使用權進行的投資,對合作社成員投入的無形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價值入賬。
為了反映合作社成員實際投入的股金的增減變化情況,合作社應設置“股金”賬戶,進行會計核算。該賬戶應按合作社成員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股金增加的核算
1. 合作社收到成員以貨幣資金投入的股金,按實際收到的金額,記入“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賬戶借方,按成員應享有合作社注冊資本的份額計算的金額,記入“股金”賬戶貸方,按兩者之間的差額(股金溢價或折價),記入“資本公積”賬戶。
股金溢價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新加入的合作社成員投入的股金,不一定按實收股金入賬,入賬股金一般低于實收股金。實際投資額與其入賬股金的差額,為股金溢價。二是合作社接受合作社成員以外幣投資時,需要折合成人民幣記賬,因記賬匯率不同,資產的折算數額大于股金折算數額,其差額為股金溢價。股金溢價不能作為股金入賬,只能記入資本公積。
【例1】合作社成立時,收到某成員投入5000元,存入銀行。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5 000
貸:股金—個人股金5 000
【例2】根據合作社和某外單位簽訂的投資協議,該單位向合作社投資25000元,款存入銀行。協議約定入股份額占合作社股份的25%,合作社原有60000元。
該單位投入到合作社的資金25000元中,能夠作為股金入賬的數額是60000÷(1-25%)×25%=20000元,其余5000元作為股金溢價,記入“資本公積”賬戶。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25 000
貸:股金—法人股金
20 000
資本公積5 000
2. 合作社收到成員投資入股的實物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記入“產品物資”、“固定資產”等賬戶借方,按成員享有合作社注冊資本的份額計算的金額,記入“股金”賬戶貸方,按兩者之間的差額,記入“資本公積”賬戶。
【例3】合作社收到成員投入材料一批,雙方確認價為15000元,記入股金。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產品物資15 000
貸:股金—個人股金
15 000
【例4】某單位向合作社投入拖拉機一臺,雙方確認價值26萬元,與其享有合作社注冊資本的份額計算的金額相等。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 260 000
貸:股金—法人股金260 000
【例5】合作社收到成員陳某投入機械一套,雙方確認價為30000元,協議約定其享有合作社注冊資本的份額計算的金額為25000元,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 30 000
貸:股金—法人股金25 000
資本公積 5 000
3. 合作社收到成員投入的無形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價,記入“無形資產”賬戶借方,按成員享有合作社注冊資本的份額計算的金額,記入“股金”賬戶貸方,按兩者之間的差額,記入“資本公積”賬戶。
【例6】合作社收到成員投入專利權,雙方確認價為50000元,協議約定其享有合作社注冊資本的份額計算的金額為45000元。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無形資產50 000
貸:股金—個人股金 45 000
資本公積5 000
4. 合作社收到成員投入的勞務,按當地勞務價格標準或投資各方確認價,記入“在建工程”等賬戶借方,同時記入“股金”賬戶貸方。
【例7】合作社建庫房時,與某農戶約定,將農戶投工60個工日作為股份入社。當地勞務價格為每個工日50元。該農戶已按約定投完勞務。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在建工程3 000
貸:股金—個人股金3 000
5. 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轉增股金,按經批準的轉增金額,記入“資本公積”、“ 盈余公積”賬戶借方,同時記入“股金”賬戶貸方。
【例8】經批準,合作社將資本公積20000元轉增股金。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資本公積20 000
貸:股金20 000
股金減少的核算
合作社成員退社時,按退給成員的股金份額,記入“股金”賬戶借方,同時記入“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產”、“產品物資”等賬戶貸方,并在有關成員賬戶和成員權益變動表中詳細記錄。
【例9】成員農戶退社時,合作社退給農戶股金5000元,其中:庫存現金支付1000元,從銀行存款支付4000元。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股金—個人股金5 000
貸:庫存現金1 000
銀行存款4 000
【例10】成員農戶退社時,合作社應退給成員單位股金40000元。合作社決定以一臺拖拉機退還。退還時,拖拉機賬面原值26000元已提折舊4000元,余款現金支付。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股金—法人股金40 000
累計折舊4 000
貸:固定資產26 000
庫存現金18 000
【例11】成員農戶退社時,合作社以成本價3000元的材料退給農戶股金。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股金—個人股金3 000
貸:產品物資3 000
股金轉換的核算
合作社成員按規定向非成員轉讓出資的,對轉讓方按退社處理,對受讓方按新入社處理。按規定合作社內部成員之間相互轉讓出資的,不需要進行股金業務總分類核算,只進行股金明細核算,應在成員賬戶、成員權益變動表和有關明細賬及備查簿中調整相關記錄。
【例12】合作社成員李某將個人股金5000元轉讓給成員蒲某。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股金—李某個人股金
5 000
貸:股金—蒲某個人股金
5 000
(作者單位:青海省大通縣農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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