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農業現代化進程不斷加快,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呈現新趨勢、新特點,“誰來種地”的問題日益突出,普通農戶、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農業經營主體對農業生產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多樣化。在此背景下,以農機合作社為代表的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組織應運而生,較好地解決了農業社會化服務缺位的問題。作為合作社輔導員,我們也應順勢而為,全面做好此類業務會計核算指導工作。
現以田野農機合作社(以下簡稱合作社)為例,談談農民合作社農業生產托管服務業務的會計核算方法。
一、受托代購農業生產資料
【例1】合作社接受成員和諧家庭農場、非成員張三委托,為其代購復合肥各10噸。根據合同約定,成員、非成員分別按買價的3%、8%提取手續費。各自通過銀行預交購貨款30000元。合作社收到驗收合格的肥料,發票價2000元/噸。將肥料交委托人,結清賬目,余款以現金退回。
會計分錄為:
1. 收到預交款
借:銀行存款 60 000
貸:成員往來—和諧家庭農場
30 000
應付款—張三 30 000
2. 購進肥料,驗收合格
借:受托代購商品—復合肥
40 000
貸:銀行存款 40 000
3. 將肥料交委托人
借:成員往來—和諧家庭農場
20 000
應付款—張三 20 000
貸:受托代購商品—復合肥
40 000
4. 提取手續費,結清賬目
借:成員往來—和諧家庭農場
10 000
應付款—張三 10 000
貸:經營收入—服務收入
2 200
庫存現金 17 800
二、受托代銷農產品
【例2】合作社受大地農作物合作社委托,為其代銷玉米20噸。協議明確:代銷價1950元/噸,銷貨款直接作為“大地”對本社的投資。以1900元/噸將玉米出售給澤生淀粉廠,款暫欠。通過轉賬方式與委托人結清貨款。
會計分錄為:
1. 收到委托代銷玉米
借:委托代銷商品—玉米
39 000
貸:應付款—大地合作社
39 000
2. 出售委托代銷玉米
借:應收款—澤生淀粉廠
38 000
經營支出—服務支出
1 000
貸:委托代銷商品—玉米
39 000
3. 與委托人結清貨款直接入股
借:應付款—大地合作社
39 000
貸:股金—大地合作社 39 000
三、農機維修
【例3】合作社為經緯農業公司修理大型聯合收割機2臺,服務費30000元從銀行劃入。修理過程中,出庫零配件6000元,以現金支付技術人員工資4000元、電費500元。
會計分錄為:
1. 歸集服務成本
借:生產成本—維修收割機
10 500
貸:產品物資—零配件6 000
庫存現金4 500
2. 收到服務費
借:銀行存款30 000
貸:經營收入—服務收入
30 000
3. 結轉服務成本
借:經營支出—服務支出
10 500
貸:生產成本—維修收割機
10 500
四、承擔國家購買服務項目
【例4】合作社與縣農機局簽訂合同,采取國家購買服務的方式,為成員種植大戶李鐵牛開展土地深松作業。合同規定,作業面積200畝,驗收合格每畝收取服務費100元,其中國家補貼、李鐵牛個人負擔各半。收到縣農機局從銀行劃入款項(國家補貼部分)。
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10 000
成員往來—李鐵牛10 000
貸:經營收入—服務收入
20 000
五、病蟲害綜合防治
【例5】合作社利用植保無人機為強農種業公司開展“一噴三防”服務。雙方商定,服務費50000元作為合作社對該公司投資。其間發生費用15000元。
會計分錄為:
1. 確認收入實現
借:應收款—強農種業公司
50 000
貸:經營收入
—“一噴三防”服務
50 000
2. 結轉服務成本
借:經營支出
—“一噴三防”服務
15 000
貸:庫存物資(應付工資)
—“一噴三防”作業
15 000
3. 確認對外投資
借:對外投資—強農種業公司
50 000
貸:應收款—強農種業公司
50 000
六、糧食烘干
【例6】合作社與金牛農場達成協議,農場生產的小麥由合作社負責烘干,服務費以5%的干麥抵頂。當年烘干小麥100噸,市場價2400元/噸,完工結清賬目。
會計分錄為:
借:產品物資—小麥 12 000
貸:經營收入—服務收入
12 000
七、聯耕聯種
【例7】合作社為成員甲、乙、丙、丁、戊開展玉米聯耕聯種服務,按玉米產量的1/4取酬,五成員根據土地面積分別分得玉米20000斤、18000斤、15000斤、21000斤、12000斤,以市場價1.00元/斤計算確認每個成員應交服務費。
會計分錄為:
借:成員往來—甲 5 000
—乙 4 500
—丙 3 750
—丁 5 250
—戊 3 000
貸:經營收入—服務收入
21 500
八、農業生產全程托管
【例8】合作社與金土地糧食種植合作社簽訂小麥全程托管合同,“金土地”將2000畝小麥的耕、播、管、收(含農資購買、使用)全部交給合作社打理,預交服務費500000元。達到畝均標準產量1000斤,支付托管費400元/畝,超產部分按市場價1.20元/斤對半分成;每減收1斤罰合作社0.8元。實際收獲小麥2200000斤。通過開戶銀行結清服務費和超產分成。合作社賬目記錄顯示,該服務項目生產服務成本為550000元。
會計分錄為:
1. 預收服務費
借:銀行存款500 000
貸:應付款—金土地合作社
500 000
2. 結清服務費
借:應付款—金土地合作社
500 000
銀行存款 300 000
貸:經營收入—服務收入
800 000
3. 結清超產分成
借:銀行存款 120 000
貸:經營收入—服務收入
120 000
4. 結轉服務成本
借:經營支出—服務支出
550 000
貸:應付工資(庫存物資)
—“金土地”全程托管
550 000
九、盈余分配
【例9】附表一為合作社2016年底損益類總賬賬戶的余額,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和《合作社章程》,對當年實現的盈余進行會計核算。
會計分錄為:
1. 將收入類賬戶余額結轉“本年盈余”賬戶
借:經營收入 4 680 000
其他收入 260 000
投資收益 370 000
貸:本年盈余 5 310 000
2. 將支出類賬戶余額結轉“本年盈余”賬戶
借:本年盈余 3 650 000
貸:經營支出 3 150 000
管理費用 210 000
其他支出 290 000
3.上述賬戶余額結轉完畢,“本年盈余”賬戶貸方余額1660000元,即為合作社本年實現的盈余,將該余額結轉“盈余分配”賬戶
借:本年盈余1 660 000
貸: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
1 660 000
【例10】接上例,年底合作社理事會制定、經成員大會批準的盈余分配方案(詳見附表二)如下:上年未分配盈余為150000元,根據《章程》規定,從可分配盈余中提取公積金300000元后70%按成員與合作社的交易額分配,25%按成員出資額等財產份額分配,其余結轉下年。成員分配額通過銀行打入各自“惠農一卡通”。
會計分錄為:
1. 進行各項分配
借:盈余分配
—各項分配—提取公積金
300 000
—按交易額返還
1 057 000
—按財產份額分配
377 500
貸:盈余公積300 000
應付盈余返還
—有關成員
1057000
應付剩余盈余
—有關成員377 500
2. 將各項分配結轉“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賬戶
借: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
1 734 500
貸:盈余分配
—各項分配
—提取公積金 300 000
—按交易額返還
1 057 000
—按財產份額分配
377 500
3. 兌現分配紅利
借:應付盈余返還—有關成員
1 057 000
應付剩余盈余—有關成員
377 500
貸:銀行存款1 434 500
(作者單位:山東省東平縣農村經營管理辦公室、東平縣東平街道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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