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是近年來農村的一件大事,極受廣大農民關注,中央、省等各級財政均安排了財政專項資金,確保這項工作順利推進。近日,記者跟隨財政部、審計署組織的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專項資金核查工作組,走訪了部分省,查看了部分鄉鎮、村組賬目,發現一些村級組織在核算上級下撥的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專項經費時,存在發放超范圍、核算不規范等問題,應當引起重視。
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需要投入大量人力,配合經管部門和測繪公司進行入戶調查、實地指界等,在實際工作中,這些大都有村組干部或當地農民參與。為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一些市縣專門從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專項資金中安排部分經費,直接下發到村組,用來發放村組人員的務工補貼。對于村級而言,要使用管理這部分資金,就必須準確理解三個問題,即“什么錢能花”“能發給什么人”“賬該怎么記”?
哪些資金可以用來發放村級人員務工補貼
財政部于2015年印發的《中央財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對中央下撥的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作出嚴格規定,各省也配套出臺了省級財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在中央和省級的資金管理辦法中,都有“確權頒證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查田勘界、證書印制、人員培訓等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有關的費用支出,不得用于增加人員經費”的嚴格規定。因此,村級接受上級下撥的確權頒證補助資金時,應當詢問清楚資金來源,若屬于中央及省下撥資金,則只能用作政策宣傳、人員培訓等,不得用于發放勞務費。
為調動村組工作人員積極性,一些市縣財政局專門出臺文件,從市縣配套資金中劃撥部分,用作村組工作人員勞務費,這種做法不違反中央及省相關規定。如果資金明確來自市縣配套,當地財政部門也出臺了具體意見,則村級可以使用這些資金發放務工補貼。
哪些人員可以申領務工補貼
在確權登記頒證實際工作中,入戶調查、查田勘界、政策宣講等都需要有熟悉村情民意的人參與,特別是實地測繪時,更需要村級積極組織配合。廣大村組干部、農民都為這項工作付出勞動,支付適當務工報酬無可厚非,但并非每個人都有資格領取報酬。
筆者認為,村“兩委”中已從財政領取工資的人員,例如村支書、村主任,不得再從確權補助資金中申領務工補貼。上級部門已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的方式,對這部分人員誤工、貢獻做出了補償,不宜重復體現在確權補助資金中。此外,村級主要干部參與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屬于盡職,并不是額外勞務負擔,不宜給予補助。
對于未享受財政轉移支付的其他村干部、村民小組長,以及廣大農民群眾,則應當從補助資金中支出部分,用以補償他們的務工報酬和誤工損失。
農村土地確權務工補助資金應當如何入賬
按照財政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專項核算的要求,村級應當做好確權務工補助資金的核算工作。
一是應當使用哪個科目核算?對于鄉鎮,確權務工補助資金核算比較簡單。由于執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按相關規定,在收到這筆撥款時,直接貸記收入,下撥給村級時則借記支出,最終實現零余額即可。
村級收到鄉鎮撥入確權務工補助資金時,不宜使用收入類科目核算。一方面由于專款專用的規定,另一方面確權務工補助資金并未直接給村級帶來經濟效益,出于會計信息真實性的考慮,筆者認為使用“專項應付款”科目核算更為合理。村級收到鄉鎮撥入確權務工補助資金時,貸記“專項應付款”科目;支付務工報酬時,則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及二級明細,貸記“內部往來”或“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是應當附上哪些原始憑證?為證明發放對象真實可查,應該將發放對象花名冊、發放金額明細、領取人簽字等證明材料附在記賬憑證后,并附上務工清單,列明務工時間、人員、事項等。
若采用通過銀行轉賬打入“一卡通”的形式發放的,則應附上銀行轉賬憑證和接受轉賬“一卡通”卡號、金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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