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近年來,有的黨員干部被“鄉情”綁架,利用自己的權力或影響力為家鄉謀取不正當利益,或在自己的分管領域內對老鄉和親友給予特殊“關照”;有的為了維持自己家族在家鄉或曾經工作過的地方的長遠利益,利用職務之便給這些地方“送工程”、“送政策”;有的沒有直接用權力給親友好處,實際上卻默許、縱容親屬、老鄉利用自己的影響力承攬項目或開辦關聯企業謀利。下面的正反案例,值得我們深思。
案件:鄉情超過正常界限,就容易滋生腐敗
北京市延慶區舊縣鎮農村財務服務中心原負責人袁學勤在任期間多次挪用公款借與他人,在朋友圈內有“袁百萬”的稱號。他的老鄉董某屢次找到他借錢做生意,袁學勤都很“義氣”地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指使舊縣鎮農村財務服務中心出納,將公款劃入董某經營的飯館賬戶,供其經商使用。而這種所謂的義氣最終葬送了袁學勤的前程。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譚棲偉在落馬前與自己的老鄉李某走得很近。李某向譚棲偉提出合伙經營一家廣告公司,但譚棲偉不用投資,只需要用自己的資源拉來廣告業務,收益二人平分。于是,譚棲偉一方面利用自己的權力,為李某在轄區內獲得廣告位開綠燈,另一方面,給轄區內的商人打招呼,讓他們多關照李某的廣告業務,而李某則以公司分紅為名,向譚棲偉輸送利益。
湖北省鄂州市華容區原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謝金炳本是鄂州市太和鎮人,落馬前在爭取項目、招商引資時,與商人相互勾結、利益輸送,還美其名曰“用于支持家鄉新農村建設”。對老鄉、朋友、親屬等,他更是不吝“照應”,直到接受組織調查后,謝金炳才醒悟。
觀點:
河南省獲嘉縣紀委書記
農村出身的黨員干部回報家鄉的方式有很多,但絕不是優親厚友、用公權為家鄉謀私利。把自己的工作干好,把紀律底線守好,做一個清正廉潔的優秀干部,才能成為家鄉的驕傲。
做清正廉潔的干部,才能成為家鄉的驕傲
在職時從不用手中權力為家人辦事、為家鄉辦事的云南省保山市原地委書記楊善洲,曾對家鄉的人承諾:“退休后,我會給家鄉辦一兩件事的!”退休后,楊善洲謝絕了按規定到昆明安家休養的待遇,說服家人,回到自己的家鄉施甸縣大亮山種樹,以改善家鄉的生態環境,造福家鄉人民。他說:“在黨政機關工作多年,家鄉人找過我多次,叫我幫他們辦點事我都沒有答應,但我答應退休以后幫鄉親們辦一兩件有益的事,許下的承諾就要兌現。”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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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少腐敗案件的背后是假借老鄉名義的“圈子”,充斥著“圈圈相護”的官場潛規則,所謂的“老鄉”情誼不過是掩人耳目的借口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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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務接待為名宴請老鄉,利用職務便利為家鄉親友謀取利益,違規為家鄉拉項目、上工程……這些打著“鄉情”旗號的“人情腐敗”,違反紀律、帶壞風氣,必須摒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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