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在一次對某縣涉農財政專項資金的調研中發現,截至2017年2月,該縣財政局仍結存上級專項資金3.37億元,占資金總額的15.39%。一方面是嗷嗷待哺的農業需求,另一方面大量財政專項資金趴在賬戶上“沉睡”,造成公共財政資源的嚴重浪費。針對涉農財政專項資金緣何“臥床沉睡”,筆者展開了調查。調查發現,專項資金結存的主要原因有:
1. 項目測算不精準。如2016年該縣農業保險和貸款貼息等各項專項資金共計1589萬元,截至2017年2月,撥付使用447萬元,結存1142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測算不準確,省預撥專項資金量大而項目實施量小。又如2015-2016年,該縣各項社保專項資金合計55025萬元,撥付使用36329萬元,結存18696萬元。主要原因是近年來各地方執行“按標施保”政策,清理和規范享受社保政策的人數。省撥專項是按上年末申報的人員數撥付下年度的資金,財政部門當年按清理后的實際情況進行撥付,因測算不準確形成大量結存資金。再如2016年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400萬元,縣農機局撥付使用22萬元,結存378萬元。其原因一是農村土地流轉,集約化經營模式使小型農具需求量逐年下降;二是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農機需求量下降;三是機具單機補貼額在減少,農戶購買欲望下降;四是農副產品價格不高,農資價格上升使農戶購機積極性下降。縣農機局未充分考慮到以上因素,導致補貼資金需求測算不準確,資金大量結存。
2. 項目前期準備不充分。如2015年高產基本農田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8256萬元,截至2017年2月,結存2709.06萬元。其主要原因是縣國土資源局因內部管理原因導致該項目前期工作準備不充分,前期工作開展遲,開工晚,項目進展慢,從資金下達到付款60%耗時將近兩年。又如2016年全國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田間工程中央基建資金1800萬元,截至2017年2月,結存1800萬元,其原因是縣高標辦項目前期準備不充分,直到2017年2月才完成招投標工作,資金無法及時撥付使用。
3. 資金未落實到具體項目上。如2016年動物防疫補助經費568萬元,其中用于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期間全縣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經費47萬元,截至2017年2月,結存47萬元,未落實到具體項目47萬元。又如2015年農作物良種補貼資金67萬元,截至2017年2月,結存67萬元,資金未落實到具體項目,一直未撥付使用。
4. 主管部門工作效率不高。如2016年退耕還林完善政策補助資金662萬元,截至2017年2月,歷時一年多,縣林業局仍未完成該項資金數據錄入工作,資金因此未撥付,結存662萬元。又如省財政廳于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分4次撥付縣農發辦土地治理資金2746萬元,收到資金后,該縣在成立專門管理機構、召開專題會議和項目前期設計等方面耗時近一年。截至2017年2月,資金未撥付,結存2746萬元。
5. 資金申請使用流程過長。截至2017年2月,縣財政局583項21.90億元專項資金共撥付使用15.06億元。這些已撥付使用的資金中,從資金下達到首次撥付使用超過180天的有172項,占兩個年度項目總數的29%。此次調研檢查中重點抽查分析了11筆專項資金14493萬元的撥付流程,發現部分資金由于項目前期準備不充分等原因耗費了大量時間,延長了使用周期。一是主管部門前期準備不充分,導致資金到達后不能及時撥付使用。如2016年省預算內基建投資270萬元,系該縣現代生態農業體制機制創新改革試驗項目資金,用于修建農業園區公路,由于前期準備不足,招投標較晚,勘測設計方案反復修改等原因耗費了大量時間,從資金下達到首筆支付用時258天。二是項目規劃設計不合理,導致項目推進困難。如2015年省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300萬元,系該縣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治理體制機制創新項目資金,用于畜禽糞便污染綜合治理,因項目前期規劃設計未充分考慮項目對當地環境的影響等因素,導致項目所在地村民反對,項目地址因此多次變更,耗費大量財力、人力和物力,項目地址遲遲不能落實,項目實施進度緩慢,從資金下達到首筆支付用時427天。三是上下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信息不暢通,導致項目實施時間晚。如2015年普通公路建設省級補助資金1881萬元,省財政廳發文時間是2015年4月,縣財政局收文時間是2015年5月,縣交通局收文時間是2015年12月(文件來自縣財政局,省交通主管部門未向縣交通局下文,縣交通局收文前毫不知情),從財政發文到交通部門收文時間相差7個月,從資金下達到首筆支付用時252天。
針對調查中發現的這些問題,筆者建議應當從以下幾方面加強整改:
1. 加大撥付力度。一是及時按計劃撥付專項資金,任何部門在任何環節都不得滯留專項資金,促進專項資金盡快使用并發揮效益。二是嚴格執行國庫單一賬戶制度,確保所有財政專項資金都從國庫單一賬戶撥付,盡可能減少專項資金收付的中間環節。
2. 積極盤活存量。一是對上級專項資金連續結轉兩年以上項目,以及沒有具體項目或有項目但無法支出的專項資金全部進行整合。二是對連續兩年以上執行率低于 50%的,可以將其結存資金調整到其他同類項目,或統籌調入一般公共預算進行整合。三是對主管部門超過一年以上的專項結余資金,可以全部進行統籌整合。
3. 嚴格監管問責。一是加大財政預算的人大監督力度,年度結存專項資金規模和使用情況要向人大報告,接受人大監督。二是建立從項目申報、審批到資金撥付全過程的責任清單制度,明確各環節各部門的職責。
4. 加強部門協調。一是對專項資金實施過程中面臨的各種問題要及時反饋,使財政部門及時掌握情況,既可以避免財政資金的沉淀,又有利于對項目進行績效評價。二是下達專項資金要做好通知工作,上級財政應提前通知下級財政,上級主管部門應提前通知下級主管部門,同級財政應及時通知同級主管部門。
(作者單位:湖北省赤壁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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