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各級強農惠農政策的密集出臺,國家通過注入資金、無償給物、實施項目、建設工程等方式形成了一批農村集體資產,在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強化為民服務功能、鞏固基層政權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對此類資產嚴格管理、有效利用和正確核算成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重要任務,需引起各級、各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現以某村為例,探討財政投資形成農村集體資產的會計處理方法。
一、國家撥款,集體自建
有些財政投資項目,部門或單位直接將資金劃入村集體賬戶,由村集體組織建設實施。
【例1】根據規劃,縣委組織部撥款30萬元,專項用于村“兩委”辦公場所建設。
會計分錄為:
1. 收到款項
借:銀行存款300 000
貸:專項應付款
—辦公場所項目 300 000
2. 歸集建設費用
借:在建工程—辦公場所
300 000
貸:銀行存款 300 000
3. 結轉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辦公場所
300 000
貸:在建工程—辦公場所
300 000
4. 結轉專項資金
借:專項應付款
—辦公場所項目 300 000
貸:公積公益金300 000
二、部門建設,產權歸村
有些財政投資項目,先由主管部門或單位組織實施,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再將產權移交村集體。村集體賬內不核算建設過程,只核算移交后的資產。辦理產權移交時,實施部門或單位應出具移交清單、建設預算(招投標)方案、竣工驗收報告等,村集體據此進行賬務處理。
【例2】財政部門出資,由縣經濟發展局組織建設魯西黃牛養殖場一處,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按要求將產權移交村集體。移交清單顯示,該場總造價為80萬元。
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養殖場
800 000
貸:公積公益金 800 000
三、聯合經營,按股分紅
(一)本村建設,多村共有
有些財政投資項目,委托某一個村建設實施,并組織投產后生產經營,其產權歸屬若干村。賬務處理時,應根據一定標準將產權量化到相關村,作為今后參與分紅的依據。
【例3】縣農業開發辦公室投入資金100萬元,建設食用菌生產基地,項目建設和今后生產經營均有本村負責。按照項目設計,基地產權歸甲、乙、丙三村及本村平均享有。
會計分錄為:
1. 收到款項
借:銀行存款 1 000 000
貸:專項應付款
—食用菌基地項目
1 000 000
2. 歸集建設費用
借:在建工程—食用菌基地
1 000 000
貸:銀行存款 等1 000 000
3. 結轉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食用菌基地
1 000 000
貸:在建工程—食用菌基地
1 000 000
4. 結轉專項資金,明確產權歸宿
借:專項應付款
—食用菌基地項目
1 000 000
貸:資本
—村組資本—村級資本
250 000
—外單位資本
—甲村 250 000
—乙村 250 000
—丙村 250 000
(二)外村建設,部分享有
有些財政投資項目,委托某村承建并負責生產經營。項目建設完工,相關村進行產權分割,以此作為今后分紅依據。
【例4】仍以上例為例,假設該項目委托甲村組織建設并負責生產經營,本村依據建設協議和產權分割清單入賬。
會計分錄為:
借:長期投資—甲村 250 000
貸:公積公益金 250 000
(三)委托經營,共享股權
根據中央關于“資產收益扶貧”的要求,有些財政投資扶貧項目委托農業龍頭企業等主體實施,并將形成的資產量化給所涉及的村,以便達產后分紅。
【例5】根據扶貧規劃,省財政向白雪面粉公司撥入技術改造資金500萬元,作為對本村等10個村的扶貧資金,平均將其量化到各自賬戶。
會計分錄為:
借:長期投資—白雪面粉公司
500 000
貸:公積公益金 500 000
(四)參股經營,收益歸村
為壯大農村集體經濟,保證村級組織正常運轉,國家啟動了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村級除利用扶持資金自身發展外,可入股農民合作社等,通過分紅方式增加集體收入。
【例6】本村承擔財政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省財政撥入資金60萬元,村集體作為單位成員以此出資入股魚躍龍門水產養殖合作社。
會計分錄為:
1. 收到撥款
借:銀行存款600 000
貸:專項應付款
—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
600 000
2. 入股合作社
借:長期投資
—魚躍龍門合作社
600 000
貸:銀行存款600 000
3. 結轉專項資金
借:專項應付款
—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
600 000
貸:公積公益金600 000
四、收益扶貧,量化股權
為實現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目標,有些財政投資項目交由村集體建設、經營,并根據貧困人口數量將產權量化給建檔立卡貧困戶,作為其分紅增收依據。有的項目還規定,待脫貧攻堅任務完成后,產權有條件收歸村集體。
【例7】縣扶貧辦撥入50萬元專款,用于村集體統一經營的漁場改建。根據規定,將該資金按貧困人口量化給建檔立卡貧困戶,扶貧任務完成后產權收歸村集體。
會計分錄為:
1. 收到撥款
借:銀行存款500 000
貸:專項應付款
—漁場改建項目 500 000
2. 歸集改建費用
借:在建工程—漁場 500 000
貸:銀行存款 500 000
3. 結轉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漁場 500 000
貸:在建工程—漁場 500 000
(注:因漁場為改建項目,賬內只增加固定資產金額,不增加數量)
4. 結轉專項資金,量化股權
借:專項應付款
—漁場改建項目500 000
貸:資本
—個人資本—有關貧困戶
500 000
5. 扶貧任務完成,村集體收回產權
借:資本—個人資本
—有關貧困戶 500 000
貸:資本
—村組資本—村級資本
500 000
五、資金補助,維持運轉
財政財政部門為維持村級組織運轉,以轉移支付等方式向村集體撥入資金,彌補其經費不足。
【例8】接開戶銀行通知,鎮財政管理中心將5萬元轉移支付資金劃入本村賬戶。
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50 000
貸:補助收入
—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50 000
六、公益項目,財政獎補
為鼓勵村級興辦生產、公益事業,對采取“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方式實施的項目進行獎補(一般先建后補)。
【例9】通過“一事一議”、先建后補方式新打機電井5眼,總造價20萬元。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下列業務:村民籌資3萬元;村民籌勞200個工日(按50元/工日計價);村集體自籌資金6萬元;以銀行存款9萬元支付有關費用;欠涌泉打井隊工料款10萬元;工程完工,驗收合格,投入使用;收到財政獎補資金10萬元;全額支付打井隊工料款。
會計分錄為:
1. 確定籌資方案
借:內部往來—有關戶30 000
貸:一事一議資金
—打井項目 30 000
2. 收到籌資存入銀行
借:銀行存款 30 000
貸:內部往來—有關戶
30 000
3. 歸集打井費用
借:在建工程—機電井
200 000
貸:公積公益金10 000
銀行存款90 000
應付款—涌泉打井隊
100 000
4. 工程完工,投入使用
借:固定資產—機電井
200 000
貸:在建工程—機電井
200 000
5. 結轉一事一議資金
借:一事一議資金—打井項目
30 000
貸:公積公益金30 000
6. 收到財政獎補資金
借:銀行存款 100 000
貸:專項應付款—打井項目
100 000
7. 支付打井隊工料款
借:應付款—涌泉打井隊
100 000
貸:銀行存款 100 000
8. 結轉專項資金
借:專項應付款—打井項目
100 000
貸:公積公益金100 000
七、捐贈款物,助力發展
為解決村級組織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有些關聯部門或單位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有時會捐贈小額款項或物品。
【例10】縣林業局向本村捐贈綠化樹苗一批,發票價5萬元,運費、栽植費500元以現金支付。
會計分錄為:
借:林木資產
—非經濟林木—××× 50500
貸:公積公益金50 000
現金 500
八、產權國有,無償使用
有些財政投資形成的項目,不辦理產權移交手續,村集體無償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此類資產不納入村賬處理,村集體只核算維護、修理費用和相關收入(收益)等。
【例11】村集體無償使用財政出資興建的旅游碼頭一座,以銀行存款支付維修費1萬元。
會計分錄為:
借:經營支出—旅游業支出
10 000
貸:銀行存款 10 000
若一次支付此類費用額度較大,也可先作下列賬務處理,再分期攤銷。
1. 發生費用
借:遞延資產—碼頭維修費
貸:銀行存款
2. 攤銷費用
借:經營支出—旅游業支出
貸:遞延資產—碼頭維修費
【例12】承上例,收到旅游碼頭使用費3萬元,存入開戶銀行。
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30 000
貸:經營收入—旅游業收入
30 000
九、貼息貸款,政策激勵
為鼓勵村集體優化農業產業結構,實施生產經營項目,加快經濟發展步伐,國家出臺村集體貼息貸款政策。
【例13】根據相關政策,村集體從農業發展銀行取得“糧改飼”貸款100萬元,年利率5%,使用期限1年。還本付息后,國家財政按實際付息額的80%進行資金補貼。
會計分錄為:
1. 取得借款
借:銀行存款 1 000 000
貸:短期借款 1 000 000
2. 還本付息
借:短期借款1 000 000
其他支出—利息支出
10 000
應收款—國家財政40 000
貸:銀行存款1 050 000
3. 收到貼息
借:銀行存款40 000
貸:應收款—國家財政40 000
(作者單位:山東省東平縣農村經營管理辦公室、東平縣東平街道辦事處農村經營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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