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來,浙江省磐安縣立足山區現狀,提出了“三個三分之一”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工作思路,即1/3發展異地物業,1/3聯系結對幫扶,1/3引導自我發展。到2016年底,全縣363個行政村集體經濟收入總額為2.86億元,村集體經濟年收入超過10萬元的有165個村,占45%,集體經濟薄弱村從2011年的333個村減少到198個。
政策助推造氛圍
2011年,磐安縣對于集體經濟建設物業項目免收征地管理費、土地登記費等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h級相關部門通力協作,簡化審批手續,提高辦事效率,基本實現了當年投入當年出成效的工作推進節奏,縣、鄉鎮、村三級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積極性得到了充分發揮。
多種模式促發展
一是公司運作型。2011年,磐安縣成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有限公司,采取統一籌集資金、統一投資開發、統一資產管理、統一收益分配、統一績效評估的“五統一”模式管理,發展異地物業經濟。目前投資2100萬元的縣級集體經濟薄弱村物業經濟園一期廠房年租金收益91萬元;投資2600萬元的磐安縣農村集體經濟物業樓農商綜合體項目年租金收益65萬元;投資525萬元購置縣城新興街商鋪4間,年租金收益16萬元;為充分發揮省級特扶資金的效用,向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投資640萬元用于縣城新興街安置小區項目,年收益46萬元,銀行資金獲取利息42萬元。磐安縣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有限公司物業收入從2013年的86萬元,到2016年底達到260萬元,公司資產達1.1億元。
二是鎮村聯合型。按照“鎮建設、村收益”管理模式發展村級集體經濟。一是冷水鎮與有關村聯建物業樓。由鎮政府提供地基并以業主身份建成9間街面房,由磐南旅游開發有限公司承租經營民宿“菇鄉客棧”,租期為18年,總租金310萬元,年均17.2萬元。二是冷水鎮與大溪村聯建物業樓。由冷水鎮政府出資建設,在大溪村冷沙線邊建設鄉村民宿物業樓,年租金收入10余萬元,兩處物業樓收益均由鎮政府統一分配,對白巖、莊頭、潘潭等村級集體經濟薄弱村進行扶持和獎勵。三是尖山鎮下山移民小區物業項目,總投資300多萬元,建造7間物業樓,既解決了小區居民的文化娛樂場所,又增加了村級集體經濟收入。
三是村村合作型。薄弱村利用上級補助資金和村級閑置資金,通過幾個村的協議合作,在新城區、工業功能區等優勢區塊建造物業出租項目。如高二鄉的豐陳等7個行政村合股成立了磐安縣高二鄉村集體物業經營有限公司,利用省農辦給予每個村每年5萬的扶持資金,四年共計140萬元,再加上鄉政府配套資金100萬元,開發建設10幢生態小木屋集體物業項目,7個村自2017年初起,每個村每年收入1.2萬元,并逐年遞增。
四是村級單建型。通過本村資源由業主開發旅游、小水電、山地入股等方式增加、盤活集體經濟;通過出租存量資產增加集體收入,如出租閑置的大會堂、加工廠、學校等;通過新建市場、辦公樓、街面房、簡易廠房等物業項目進行出租。據統計,這種模式的集體經濟年收入有491.52萬元,占這幾個村集體經濟總收入的76%。
多方拼盤籌資金
縣集體經濟發展有限公司歷年來籌措農村綜合改革項目資金5000萬元、省欠發達地區特別扶持資金3070萬元、省級薄弱村轉化扶持專項資金1542萬元,地方財政資金200萬元,加上今年將列入縣級財政預算的1200萬元,資金總額將達1.1億元,形成了較強的投資實力。
(作者單位:浙江省磐安縣農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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