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筆者認為應抓住農村審計工作重點環節,嚴把七道關。
第一道關 計劃關
每年年底前,各級農經審計部門應根據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的安排,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第二年的審計計劃,計劃中應涵蓋項目名稱、審計期間、實施時間、審計人員、所需經費等關鍵信息。要保證審計工作覆蓋面,爭取做到重點項目年年審、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三年一輪,盡量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編制完成的審計計劃須經黨委政府主管領導審核,重點審核審計目的、范圍及重點審計領域是否恰當,時間預算是否合理,人員選派和分工是否恰當,計劃確定后要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道關 方案關
在審計項目實施前,應制定詳細的審計方案,方案中要明確重點審計依據、審計目標、審計范圍、審計內容、審計重點、人員分工、實施時間、審計方法等內容,審計方案要逐級審核,確保審計目標具有可行性,審計范圍、內容和重點具有適當性,審計步驟和方法具有可操作性,時間安排具有合理性,審計分工具有恰當性。
第三道關 文書關
各級農村審計部門要規范使用審計文書和文本,做到重要文書不缺失、重要內容不缺項、重要結論有依據,做到審計工作全程留痕,審計檔案及時整理。做好審計組員、組長、主管領導的分級復核工作,及時取得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對階段性審計結果的確認簽字。
第四道關 程序關
在制定審計方案后實施審計前,要制定詳細的審計程序表。審計分為兩個階段,一是符合性測試(只看過程,不看金額),二是實質性測試。通過開展符合性測試,可初步了解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制定和執行情況,其結果是確定審計風險、重要性水平、抽查比例的重要依據。實質性測試要細化分解工作任務,明確審計方案中每一步的審計重點、實施流程和審計方法,制定審計程序表能夠確保審計方案有效執行,避免審計過程重大缺失。
第五道關 盤點函證關
審計不僅僅是賬面憑證和賬簿審計,還要綜合運用多種審計方法,而盤點和函證是證實賬實相符的最有效手段,如庫存現金盤點、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盤點、應收應付款函證、銀行賬戶函證等都是必不可少的審計環節,未收到回函的情況下,可進行替代檢查程序。審計人員要根據盤點和函證結果及時向被審計單位反饋,要求其及時進行賬務調整,避免長期掛賬。
第六道關 結果上報關
審計結束后,要向被審計單位、委托單位、同級黨委政府出具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審計意見書應報上一級業務主管部門備案,存在違法違紀問題的,要及時向紀委、公檢法部門移送,移送處理書應附所有證明材料和移送處理落實情況反饋表,確保移送處理結果及時掌握。若存在審計人員虛報、瞞報、移送不及時等情況,由其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道關 整改落實關
審計報告和審計意見書中要明確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問題、處理意見和整改完成時限,要建立審計整改問題庫,采取銷賬式管理方式,改完一條,核銷一條,被審計單位整改完成后要向審計單位提供相關證明,對于要求時限內未完成整改的,要追究被審計單位相關負責人責任。此外,還要根據被審計單位風險點,指導被審計單位完善內控制度,形成有效內部監督制衡機制。
(作者單位:北京市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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