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化縣溫塘鎮楓樹村村干部虛報截留移民避險搬遷安置資金等問題。2012年至2013年,楓樹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劉柒喜、原村文書劉滿日、原村計生專干曾艷春等村干部,以改善住房困難移民戶居住條件為由,申報領取了23戶移民避險搬遷安置資金共計70.3萬元(其中,虛報7戶,資金22.5萬元),楓樹村將40.5萬元截留挪用。在審核驗收工作中,縣移民局及溫塘鎮移民站11名工作人員先后兩次實地驗收均未發現申報資料造假、虛報建房戶等問題。此外,楓樹村還挪用救災資金6.82萬元,私設“小金庫”759.73萬元。劉柒喜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劉滿日、曾艷春分別被解聘,3人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有關黨員干部被問責,溫塘鎮移民站原站長劉龍和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新化縣移民局重點項目辦主任劉智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副主任劉揚眉、溫塘鎮經管站原站長吳訪光等9人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青海省共和縣扶貧開發局違規實施扶貧項目等問題。2014年,共和縣扶貧開發局負責組織實施龍羊峽鎮查那村700畝核桃經濟林扶貧產業發展項目,未經過公開招標程序和簽訂項目合同,原局黨支部書記、局長倉周加把項目直接交給蘭州某公司實施。該公司實際栽植核桃苗木面積僅為291.5畝,縣扶貧開發局組織驗收時“走過場”,即將112萬元扶貧資金撥付給該公司,次年,核桃苗木大面積枯死,查那村群眾未能從扶貧項目受益。其間,倉周加及親屬赴云南旅游,機票、食宿等費用約1萬元由該公司老板支付。倉周加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山東省青州市王府街道東劉井村村干部貪污低保、五保金問題。2011年至2016年,東劉井村黨支部原書記李延玉將低保戶、五保戶存折收到自己手中保管,先后提取10戶低保戶的59筆低保補助、4戶五保戶的30筆五保補助,共90249.83元,其中,實際發放低保戶、五保戶及其他困難村民40690元,個人占有49559.83元。李延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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