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填報財務報表,才能真實反映合作社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成員權益變動等情況。筆者根據幾年來合作社管理、示范社申報、合作社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等經驗,總結了完善會計賬簿,先編制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再編制資產負債表、最后編制成員權益變動表的相關經驗。
登記完善會計賬簿
期末,合作社應及時按照規定進行賬務處理,登記完善總賬、各類明細賬和各類備查賬簿等。
各類賬簿是填制各種財務報表的基礎和依據,合作社應當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的規定登記賬簿,結算出本期發生額和各賬戶期末余額,核對賬目做到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款相符和賬賬相符。以益民合作社為例,2016年12月科目余額表如下(為核算方便數據取整數):
編制盈余及盈余分配表
“經營收入”、“投資收益”、“經營支出”、“管理費用”、“其他收入”、“其他支出”等項目,根據總賬中各賬戶的本期或本年發生額填列。
經營收益=經營收入+投資收益-經營支出-管理費用。反映合作社本期或本年經營實現的收益,如為負數表示經營發生的虧損額,數字以“-”號填列。
本年盈余=經營收益+其他收入-其他支出。反映合作社本期或本年實現的盈余總額,如為負數表示發生的虧損額,數字以“-”號填列。
“年初未分配盈余”項目應根據上年度盈余及盈余分配表中的“年末為分配盈余”數額填列。“其他轉入”項目,反映合作社按規定用公積金彌補虧損等轉入的數額。本項目應根據本年實際轉入的公積金數額填列。
“可分配盈余”項目根據“本年盈余”、“年初未分配盈余”、“其他轉入”等項目的合計數填列。
“提取盈余公積”項目是合作社按照章程規定或者成員(代表)大會決議從當年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按照本年實際提取的盈余公積數額填列。
“應付盈余返還”項目是合作社按交易量(額)應返還給成員的盈余,返還總額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本項目應根據合作社本年可分配盈余中實際返還的應付盈余返還總額填列。
“應付剩余盈余”項目是根據合作社本年可分配盈余中實際分配的應付剩余盈余總額填列。
“年末未分配盈余”項目根據“可分配盈余”項目扣除各項分配數額的差額填列,反映合作社年末累計未分配的盈余,如為負數表示為彌補的虧損,數字以“-”號填列。“年末未分配盈余”項目與“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賬戶年末余額相對應且相等。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格式如下:
上述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就是根據2015年12月科目余額表計算填列,其中,盈余公積按可分配盈余的5%提取,按60%進行盈余返還,按40%分配剩余盈余。
編制資產負債表
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年初數”應根據上年末資產負債表“年末數”欄內所列數字填列,如為當年新成立合作社,年初數為零。資產負債表格式如下:
根據科目余額表和盈余及盈余分配表,計算填列資產負債表。
“貨幣資金”項目根據總賬中“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賬戶期末余額合計數填列。
“應收款項”項目根據“應收款”和“成員往來”明細賬中各明細賬戶期末借方余額合計數填列。
“存貨”項目根據總賬中“產品物資”、“受托代銷商品”、“受托代購商品”、“委托加工物資”、“委托代銷商品”、“生產成本”等賬戶期末余額合計數填列。
“對外投資”、“牲畜(禽)資產”、“林木資產”等項目,根據總賬中“對外投資”、“牲畜(禽)資產”、“林木資產”等賬戶期末余額數分別填列。
“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項目,根據總賬中“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賬戶期末余額數分別填列。
“固定資產凈值”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原值”項目減“累計折舊”項目后的數值填列。
“固定資產清理”項目根據總賬中“固定資產清理”賬戶的年末余額填列,如為貸方余額,數字應以“-”號表示。
“流動資產合計”項目根據“貨幣資金”、“應收款項”、“存貨”等項目的合計數填列。
“農業資產合計”項目根據“牲畜(禽)資產”、“林木資產”等項目合計數填列。
“固定資產合計”項目根據“固定資產凈值”、“固定資產清理”、“在建工程”等項目合計數填列。
“長期資產合計”項目根據“對外投資”、“農業資產合計”、“固定資產合計”、“其他資產(無形資產)”等項目合計數填列。
“資產總計”項目根據“流動資產合計”、“長期資產合計”等項目合計數填列。
“短期借款”、“應付工資”、“長期借款”、“專項應付款”等項目根據總賬中“短期借款”、“應付工資”、“長期借款”、“專項應付款”等賬戶期末余額數分別填列。
“應付款項”項目根據“應付款”和“成員往來”明細賬中各明細賬戶期末貸方余額合計數填列。
“應付盈余返還”、“應付剩余盈余”項目根據總賬中“應付盈余返還”、“應付剩余盈余”等賬戶期末余額分別填列。
“流動負債合計”項目根據“短期借款”、“應付款項”、“應付工資”、“應付盈余返還”、“應付剩余盈余”等項目的合計數填列。
“長期負債合計”項目根據“長期借款”、“專項應付款”等項目合計數填列。
“負債合計”項目根據“流動負債合計”、“長期負債合計”等項目合計數填列。
“股金”、“專項基金”、“資本公積”、“盈余公積”等項目,根據總賬中“股金”、“專項基金”、“資本公積”、“盈余公積”等賬戶期末余額數分別填列。“未分配盈余”根據“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賬戶期末余額數填列,如為借方余額,表示未彌補的虧損,數字以“-”號表示。
“所有者權益合計”項目根據“股金”、“專項基金”、“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盈余”等項目合計數填列。
“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總計”項目根據“負債合計”、“所有者權益合計”等項目合計數填列。“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總計”項目和“資產總計”項目數值應核對相等。
上述資產負債表就是根據科目余額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數據編制。
編制成員權益變動表
成員權益變動表各項目的“上年數”應根據上年末成員權益變動表“年末數”欄內所列數字填列,如為當年新成立合作社,上年數為零。
“股金”、“專項基金”、“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盈余”等項目的年初余額,根據資產負債表中相應項目的年初數填列。“股金”、“專項基金”、“資本公積”、“盈余公積”等項目的本年增加數,根據各項目總賬中本年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各項目本年減少數根據各項目總賬中本年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公積金轉入”、“盈余分配轉入”、“國家財政直接補助”、“接受捐贈轉入”、“股金溢價”、“資產評估增值”等項目,根據各明細賬中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轉增股金”、“轉入損益”等項目,根據各明細賬中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從盈余中提取”項目根據盈余及盈余分配表中“提取盈余分配”數填列。“本年盈余”項目根據盈余及盈余分配表中“本年盈余”數填列,“本年盈余分配”根據盈余及盈余分配表中“提取盈余公積”、“應付盈余返還”、“應付剩余盈余”等項目合計數填列。
“股金”、“專項基金”、“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盈余”等項目依次填列后,計算出各項目年末數,并與資產負債表中相應項目年末數核對相符。
(作者單位:山東省曲阜市農業局、濟寧市兗州區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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