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強調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健全鄉村治理體系,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是個很重要的方面,這有利于切實保障農民群眾和村集體合法權益、維護農村和諧穩定。
去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細化了村務監督委員會的總體要求、人員組成、職責權限、監督內容、工作方式、管理考核、組織領導等七個方面,為村務監督委員會的組成及其職責履行提供了制度保障。這將給村民自治帶來新的抓手,用更完善的監督機制來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和村集體利益,對于建立健全村一級監督體系意義重大。
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源于基層群眾的創新創造。自2004年全國首個村務監督委員會掛牌成立以來,這一基層民主監督機構在各地相繼落地生根,并被親切地稱為村級“小紀委”。實踐證明,村務監督委員會是完善村級民主自治制度行之有效的創舉,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村級民主選舉后監督缺位、乏力的問題。值得注意的是,村務監督委員會雖然發揮了積極效用,但在有些地方還不盡如人意。比如有的地方片面追求村務監督委員會的覆蓋率,沒有注重建立之后的規范運行,導致監督人員政治素質不高、業務水平偏低等情況,存在“想監督但不知道如何監督”“不敢監督”“監督不到位”等現象,致使監督作用大打折扣。
要保持村級權力陽光運行,先要從最基本的“錢袋子”入手,管好了錢,就等于拔除了村級腐敗的“主根”。村務監督委員會的一個重要職責就是監督管理村級財務,要對村集體資金流向、費用開支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還要參與制定村集體財務預算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還要負責監督“三資”的管理使用等。應著力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的財會隊伍建設,提升財務專業監管水平,為切實保障農民和村集體權益夯實基礎。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62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1749號 京ICP備14010675號-1
中國農村雜志社唯一官網 版權所有 仿冒必究 轉載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