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重慶市江津區的農村財務審計工作通過制定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群策群力,上下聯動,強化審計監督,基本做到“機構、隊伍、經費、制度、責任”五到位,全區建立起了農村審計監督長效機制。各部門之間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各鎮(街)合理統籌、落實到位,主要開展了六種形式審計。
一是重點抽查審計。在村(社區)換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區審計局負責牽頭組成重點抽查審計工作組,在區“七大平臺”范圍內重點抽審3-5個村(社區)。從區委組織部、紀委(監察局)、農委、民政局、財政局、審計局等部門抽調12名專業人員組成4個督查指導工作組,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任片區工作督查組組長,對全區村(社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進行專門指導和專項督查,分片包干負責。在每年農村財務審計工作中,根據《江津區2014—2018年審計項目5年輪審規劃》,由區農財審計中心每年重點抽查5個村(涉農社區)。
二是循環交叉審計。區農委負責循環交叉審計工作組織推進和業務指導。由區村(社區)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將全區29個鎮街科學合理劃分為綦河、南部、津西、津北等四大片區,在每個鎮(街)隨機選擇1-2個村(社區)進行循環交叉審計。抽調各鎮(街)內審業務精英組成審計工作組,經區農財審計中心派遣,進行片區內循環交叉滾動審計,避免點對點的互換審計。
三是內部自查審計。除循環交叉審計以外的村(社區),由各鎮(街)自行組織成立審計組開展工作,對本轄區內的村(社區)進行全覆蓋的審計評價。同時要求,在近三年來已經由區農財審計監管中心或區審計局審計過的村(社區),已審年度財務可不再進行重復的審計活動,直接運用已審結果進行財務管理方面的評價。
四是部門聯合審計。事前會商紀檢、信訪、司法等部門,對問題舉報多、信訪反映突出的地方或事項,根據工作需要,聯合區紀委、監察、審計、公安經偵等部門開展審計。
五是項目專項審計。針對平時輿情收集及情況反饋或領導批示要求,聯系項目或業務開展的行政主管部門,著力開展項目專項審計監督。先后與區財政局開展了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專項審計,與區國土房管局開展宅基地復墾置換專項審計,與區扶貧辦正在開展脫貧攻堅資金使用情況專項審計活動。
六是聘請中介審計。注重發揮專業審計機構優勢,熟悉農村基層情況、強農惠農政策人員配合參與,鼓勵有條件的鎮(街)購買社會服務,聘請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開展村(社區)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2017年,全區聘請中介機構會計師事務所抽選5個鎮的5個村進行了審計,并及時跟蹤回訪,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此外,在審計進場之前,在村(社區)顯要位置發布審計公告。堅持查賬與走訪群眾相結合的方法,查看會計賬簿、憑證、發票,查閱檔案資料,對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通過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或院壩會,走訪干部群眾等方式,認真排查,整理相關線索,確保審計的客觀公正。審計報告經審計小組全體討論,并與審計對象見面,征詢被審計對象的意見,如有異議,及時復核。此后,審計報告通過村務公開欄向群眾公布。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涉及違紀違法的,及時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作者單位:重慶市江津區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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