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省睢寧縣雙溝鎮各村均成立了土地股份和農機兩種合作社,特別是土地股份合作社以農民土地經營權入股合作社的形式來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逐步形成股份組織的運行機制。為推進合作社健康穩定發展、貫徹穩健經營的管理策略,鎮級成立了村集體經濟經營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村集體合作社的規范運營及財務監管,適時設立了入股保險和風險保障兩項風險基金,對雙溝鎮農村農業經濟發展起到了重大的推進作用。
一、入股保險基金的設立辦法及會計核算實例
1. 合作社入股保險基金的設立辦法
雙溝鎮經過近兩年農民土地經營權入股合作社改革試點,雖然取得階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是農民入股專業合作社容易,問題是農民參股后,由于農民人數眾多,在管理者方面,具備市場經驗與經營能力的農民只占少數,農民只是以土地經營權作價形式上的入股經營,大股東或合作社核心人員才是經營管理的主導者。對于收益分配,雙溝鎮采用了“保底+分紅”的分配方式,此種方式是農民比較容易接受的,“保底收益”類似于土地租金,即相當于當年每畝土地租金的市場價格,就像企業發行股票具有“優先股”一樣,無論合作社盈虧,農民參與入股的股份均享有優先受償權即可獲得保底收益,“一般分紅”即合作社或農業公司盈余后的額外分紅,若經營虧損,則無此項分紅。
2. 合作社入股保險基金會計核算
【例1】×××村合作社經過一年的經營,經營收入85萬元,經營成本70萬元(含保底收益),獲得盈利15萬元,賬戶余額為50萬元,參照當年當地每畝市場土地租金價格800元計算應付農戶保底收益,農戶入股500畝,則應付保底收益應為40萬元,此款各村交入由鎮村集體資產管理辦公室設立專用基金專戶代為管理。
方法一、計入生產成本
其會計處理如下:
提取時:
借:生產成本 400 000
貸:應付款
—入股保險基金
—保底收益 400 000
結轉時:
借:經營支出 400 000
貸:生產成本 400 000
上交鎮代為管理時:
借:應收款 400 000
貸:銀行存款 400 000
管理辦代為支付時:
借:應付款
—入股保險基金
—保底收益 400 000
貸:應收款 400 000
方法二、從收益分配中提取
提取時:
借: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
400 000
貸:應付盈余返還—保底收益
400 000
上交鎮代為管理時:
借:應收款 400 000
貸:銀行存款 400 000
管理辦代為支付時:
借:應付款
—入股保險金—保底收益
400 000
貸: 應收款 400 000
【解析】上例中經營成本70萬元含土地保底收益40萬,當年收益15萬元,若不含則當年的收益應為55萬元。不管采取哪種方法,最后的未分配收益都是一樣的。
二、風險保障基金的設立辦法及會計核算實例
1. 風險保障基金的設立辦法
雙溝鎮集體資產管理部門為加強合作社的風險管控,設立了合作社風險保障基金,設立該項基金具有兩個方面好處。
(1)能夠建立合作社風險防范機制
全鎮各村合作社整體是盈利了,經濟效益良好,但不能確保以后每個季節均盈利,除去按合作社盈利拿出部分進行分紅和績效考核外,其余部分的資金存入合作社管理辦應于彌補以后年度虧損或用于內部融資是明智的選擇。
(2)能夠降低各村合作社的融資成本
各村合作社在發展之初均遇到貸款難、貸款貴問題,現在各村合作社已經度過艱難期,實現了村村盈利,合作社應抓住大好時機,建立“資金池”即合作社風險保障資金很有必要,該資金池由各村合作社按照盈利比例籌集而成,交由鎮級合作社管理辦代為管理、開展內部融資,融資額一般設定在5萬元以下,利率按照同期銀行存貸款一半計息,此舉目的是確保合作社資金的保值增值,在一定范圍內,解決區域內村級合作社小額資金的短缺問題,深受各村合作社歡迎。
2. 合作社風險保障基金的會計核算
【例2】接上例,×××村合作社股東大會決議從當年盈余中拿出60%用于股東分紅,剩余40%繳入鎮級代管的合作社風險保障基金專戶。
應付分紅額=150000×60%= 90000元
提取風險保障基金額=150000× 40%=60000元
合作社提取時:
借: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
150 000
貸:應付盈余返還—應付分紅
90 000
盈余公積
—提取風險保障基金
60 000
合作社支付分紅時:
借:應付盈余返還—應付分紅
90 000
貸:銀行存款90 000
上交鎮管理辦時:
借:應收款—XXX鎮管理辦
60 000
貸:銀行存款 60 000
【例3】假若×××村合作社×××年度經營不善,向鄉鎮管理辦申請退還風險保障基金6萬元用于彌補虧損,隨后即收到本金及利息收入500元;為解決村合作社流動資金不足問題,同時又向鎮管理辦申請并獲得低息貸款3萬元。
村合作社實際收到退還款時:
借:銀行存款 60 500
貸: 應收款 60 000
其他收入 500
申請并收到貸款時:
借:銀行存款 30 000
貸:短期借款 30 000
上述兩項基金的設立均是對村集體土地股份合作社運營管理、風險管控的有益嘗試,其制度設計的合理性、合規性等有待進一步探討,在會計核算上也屬于新生事物,仍有待完善并加以改進,本文涉及的會計核算均是從村合作社的角度來作會計分錄的,對于代為管理方鎮級集體資產管理部門開展內部融資,可參照《江蘇省農民資金互助社會計核算辦法》來進行會計核算,不再贅述。
(作者單位:江蘇省睢寧縣雙溝鎮農經中心)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62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1749號 京ICP備14010675號-1
中國農村雜志社唯一官網 版權所有 仿冒必究 轉載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