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收官之年,各地正在積極開展收尾工作和“回頭看”,為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打下重要基礎。從長遠來看,清產核資不是目的,是加強集體“三資”管理的手段,要以清產核資為契機,不斷鞏固集體資產清查成果,不斷提升“三資”監管水平,防止前清后亂。
一是要健全集體資產管理制度,防止集體資產再次流失。鞏固清產核資成果,關鍵是要以制度為本,不斷強化剛性約束,把切實發揮制度效能作為加強“三資”規范化管理的治本之策。在全面清查核實資產和明確權屬后,要繼續建立好、維護好集體資產登記、保管、使用、處置等制度,強化經濟合同管理,嚴格執行重大資產交易民主決策機制和招投標制度,規范資產收益分配管理。
二是要切實落實村務財務公開,打造陽光村務透明財務。清產核資工作增強了農民群眾“主人翁”意識,為全面加強村務財務公開提供了良好契機。有條件的地方要探索創新農村集體“三資”公開機制,促進村務管理特別是財務管理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提高村民參與村級管理的積極性,增強村干部的廉潔自律意識,促進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
三是要建好用好“三資”監管平臺,建立動態管理長效機制。全面摸清集體家底的最終目的是盤活盤盈集體“三資”,構建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要利用好集體“三資”信息化管理手段,切實提高集體資產管理水平和效率,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管理的動態長效機制。要探索研究利用“三資”監管平臺提升完善村級財務審計質量和效率,確保村級財務規范高效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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