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的目的在于全面清查核實農村集體所有資金、資產和資源的存量、結構、分布等情況,依法、依規(guī)、合理界定集體資產權屬,為穩(wěn)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打下基礎。筆者根據工作要求,結合河南省民權縣實際情況,嘗試解析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報表的難點,與同行探討。
一是倒軋法取得清產核資核實數。本次清產核資登記時點是2017年12月31日,清查日是我們清產核資實際盤點清查的日子,比如2018年×月×日,我們把盤點清查的數據需要倒推回2017年12月31日(清查數減去2018年發(fā)生的增加數,加上2018年減少的數),取得核實數。
二是清產核資報表的填報基礎。從村級賬取得2017年12月31日各科目完成年終結轉余額填入表1-16(所指報表均為農業(yè)農村部規(guī)定的報表,后文同)的賬面數,在此基礎上進行清產核資。表18資源性資產要根據國土、農業(yè)、林業(yè)等部門已經確權登記成果或采取實地勘測丈量的方式,查明實際數量及其權屬,如果實地勘測丈量數據與有關部門出現沖突時,應以核實數據為準。
三是固定資產是清產核資的重頭戲,集體經濟組織的固定資產標準:凡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均屬于固定資產,但對一些主要生產工具和設備,雖然單位價值達不到500元,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也列為固定資產。不滿足以上條件的,均列為低值易耗品。只要不能滿足固定資產條件的有固定形態(tài)的物資,均為低值易耗品。在實際操作中,固定資產情況復雜,不一一舉例了。
沒有在賬面登記的資產,賬面數無數據,填零;在核實數與盤盈數中登記該資產的評估價值或有原始票據的票面價值。集體經濟組織的固定資產屬于經營性與非經營性的區(qū)分辦法。集體經濟組織的固定資產如果處于生產經營狀態(tài),這些資產的建設購置目的是為集體經濟組織獲取收入則確定為經營性固定資產;如果這些資產的建設購置目的僅僅用于集體經濟組織公共服務,則確定非經營性固定資產。
村級機井屬于經營性還是非經營性資產的劃分標準:
(1)若該機井在使用過程中向農戶收取費用,且收取的費用大于管理機井的各項開支總和,則確定為經營性資產。
(2)若該機井雖然在使用過程中向農戶收費或不收費,收費也僅僅收取機井使用中的電費,無額外利潤,則為非經營性資產。
有的村級房屋有一部分在對外出租,一部分用于村委會辦公,在清產核資時將整個房屋面積、原值等內容分為兩部分填列到表8-1和表8-2中。
(1)對用于經營的這部分面積及其原值、折舊等,按每平米原值、折舊計算后,登記入表8-1中。核實時,如無毀損情況,則核實數等于賬面凈值。
(2)對用于村委會辦公的這部分面積,同樣根據每平米原值、折舊計算后登記入表8-2中,則這兩部分的原值之和等于該房屋賬面價值,折舊同理。
村里的學校清產核資登記首先明確目前該學校的性質,如果是教育部門在管理,則屬于國有資產不登記,只登記占地面積;若管理權、使用權、收益權在集體經濟,則確定為集體資產。其次,如果目前是閑置,若修建時由集體出資修建,2009年化解教育債務時,沒有轉移給教育部門管理,則為集體資產進行登記;如果在2009年時全部劃撥給教育部門,則只登記其占地面積。
村衛(wèi)生室進行清產核資登記分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如果修建資金全部為集體資金,確定為集體資產。
第二種:如果是教育衛(wèi)生部門出部分資金,個人出部分資金修建的,要依據修建文件,確定其權屬,再進行登記。
第三種:如果修建資金中將國家投入的部分資金,全部劃撥為集體資金,則集體按出資比例登記占有的該資產價值或將該資產全額登記入集體資產中,但將個人、社會出資價值登記入資本—個人資本或社會資本,同時與個人或社會組織簽訂相應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
對村上清理出無價值憑證的固定資產,根據農業(yè)農村部《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辦法》的要求,集體在清產核資過程中,確實需要對某項資產進行評估,則由鄉(xiāng)鎮(zhèn)指導集體經濟組織自行開展評估工作,評估結果進行公示確認后再登記入表。
針對村上修建住宅小區(qū),房子賣給本村民,地是村上的,對于占用的土地怎么登記,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小區(qū)修建時占用的什么性質的資源,就登記在相應性質的資源名下清產核資明細表15中,房屋產權是農戶的,這次集體資產清產核資不做登記。
四是專項應付款登記的是國家撥入有專門用途的項目資金。該資金清理時,首先要清理撥款文件,再按文件內容逐項填列,其中賬面數由撥入數與已使用資金計算。
五是清產核資明細表16所有者權益清查登記表,是對集體經濟組織的資本、公積公益金、未分配收益的一個清查核實表。
第一部分:資本的清查,是指集體經濟組織實際收到的投入的資本,按照明細科目余額進行向前追溯。對記載清晰的,通過公示、問訊、函證等方式與投資人進行核對,并取得確認書。對記錄不清晰的,可暫時將其資本列為集體資本。
在清查中,若出現記錄與投資人實際不符時,要經當事人簽字,重新確認其股權,并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方可調整明細科目。對投資人或投資單位死亡、撤銷等情況,若其有繼承人的應當將其資本轉到繼承人名下,無繼承人的全部列為集體資本,同時取得證明材料作為賬務調整的依據。
對合作化時期投入的資本,有條件的可以進行深入追溯,進行函詢,查明其股權明確其利益。若無法追溯,可列為村集體資本。
1. 賬面數:以2017年12月31日年終結轉后資本科目下貸方余額的明細填列,并按明細進行追溯。
2. 核實數:與投資人進行核對后的金額填列。
3. 清查核實增加減少。以賬面數與核實數的差額填列,并注明原因。
第二部分:公積公益金,是指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從收益中提取的和從其他來源取得的公積公益金。
具體為:集體從未分配收益中計提的要在集體計提欄填列;對外投資中,資產重估確認價值與原賬面凈值的差額記入資本溢價欄;村集體經濟組織接受捐贈的資產記入接受捐贈欄;收到的征用土地補償費記入征地補償費轉入欄;“一事一議”資金轉入的記入“一事一議”資金轉入欄;政府撥款等形成的資產記入政府撥款等形成資產轉入欄;拍賣荒山、荒地、荒水、荒灘等的使用權收入記入其他欄。
1. 賬面數:以2017年12月31日完成年終結轉后,并進行未分配收益分配后的公積公益金二級科目貸方余額填列。
2. 核實數:核對公積公益金下各明細行的實際情況,同時對將本次清產核資過程中,加上表1至表15中的盤盈,減去盤虧后計算填列。
3. 清查核實中增加減少。賬面數與核實數的差額填列,并說明其原因。
第三部分:未分配利潤,主要清查集體經濟組織歷年分配后的結余額的管理情況。
1. 賬面數:2017年12月31日完成年終結轉后,資產負債表未分配利潤年末金額填列。
2. 核實數:根據收益分配明細賬貸方余額與銀行存款核對后填列。
3. 清查核實增加減少。以賬面數與核實數之間的差額填列,并說明原因。
六是清產核資明細表19資產負債表的填報。清產核資明細表19-1為農清明細1-17的匯總表,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負債表。本表以集體經濟組織2017年12月31日年終結賬后的資產負債表為基礎,其賬面數應當等于2017年12月31日集體資產負債表的期末數;同時,也應當等于表1-17各表中的賬面數合計數;表19-1的核實數以表1至表17中所有的核實數計算填列。注意幾點:
(1)對核實數欄中的固定資產原值與累計折舊不用填數據。
(2)此表即是集體經濟組織農清明細1-17的匯總表,也是集體經濟組織向鄉(xiāng)鎮(zhèn)上報清理登記表。
(3)若集體經濟組織有全資子公司(或全資子企業(yè)),則要把全資子公司(或全資子企業(yè))的資產負債情況填寫在表19-2中,上報鄉(xiāng)鎮(zhèn)時要將子公司的表19-2合并形成新的表19-3后才能上報;對控股50%以上企業(yè),要將企業(yè)的所有者權益中集體所占比例進行計算后,與投資的賬面數對比,有差異進入公積公益金后,形成新的資產負債表才能上報鄉(xiāng)鎮(zhèn)。
七是理清清產核資明細表(19-1)資產負債表的數據與前面表的關系。清產核資明細表19-1中,左邊1-22的數據根據表1-10各表匯總的賬面數、核實數填列。將1-10各表賬面數、核實數的總額劃分經營性資產與非經營性資產,分別匯總后填入表19-1右邊附報第45、46欄。左邊第24項=右邊42=右邊45+46,右邊25-34根據表11-15填列,其中第27欄應付款項中包含的土地征用補償費要剔除,放入第34欄專項應付款其中征地補償費中,第33欄專項應付款做相應調整。右邊36-41根據清產核資明細表16填列。
(作者單位:河南省民權縣農業(yè)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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