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筆者經過鎮村巡察調研了解,一些地方村務監督委員會的監督效果不是十分明顯。一方面,監督過程走過場的現象還比較普遍,監委會成員到公示現場看一看,就算完成任務,對工作的成效基本不提出要求;另一方面,監委會成員在出席議事會時,對議事的內容基本不發表意見和建議,默默地當旁聽者。同時,絕大多數監委會成員要么年齡偏大,精力不足;要么是村上的老好人,不愿得罪人,監委會的監督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村務監督委員會的重要職責就是監督管理村級財務,要對村集體資金流向、費用開支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還要參與制定村集體財務預算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還要負責監管“三資”的管理使用等。為有效發揮村監委會的職能作用,進一步加強村監委會建設,正確規范行使村監委會職責,形成村務監督新常態。對此,筆者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一是把好選人關口。要高度重視村務監督委員會人員推選工作,堅持以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式推選出合民意、素質高、主動性強的村務監督委員會班子。為有效避免因村監委成員文化素質、認識水平偏低等原因導致監督工作困難,建議在做到法定程序不變、規定步驟不漏、必要環節不少的同時,在年齡結構、文化層次、個人意愿三個關口嚴格把關,提出選任的硬性標準,候選人年齡不宜過大,學歷原則不低于初中文化;堅持實行親屬回避,村“兩委”班子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對村民監督委員會成員要不斷充電,通過經常性培訓,幫助他們掌握專業知識、監督技巧,找準工作定位,提升履職能力。
二是完善工作機制。根據履職情況、現實表現兌現獎罰,是調動村監委會成員履職積極性的一個重要手段。一要建立村務情況分析制度,定期召開會議,研判和梳理村務財務等情況,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提醒監督解決;二要建立村務監督工作報告制度,由村監委會定期向村黨組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對監督中發現的重要問題及時向黨組織反映;三要建立年度工作考核獎勵制度,每年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大會對村監委工作進行評議,由鄉鎮對村監委履職情況進行考核;四要建立考勤制度,并與誤工補貼掛鉤,建議由鄉鎮紀委每年按考評細則對村監委會進行檢查考評,年終通過鄉鎮黨委組織的“廉政盤點”和村民代表大會,對村監委會一年來的履職情況進行雙重評議和考評,與村“兩委”干部的履職考評同步進行,對履行監督到位的給予表彰獎勵,對履職監督不到位的建議村民代表大會給予罷免和調整。
三是嚴格操作流程。要把村級權力與行事監督權一起關進制度的籠子。擴大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鄉鎮紀委要編制“農村微權力清單”,將農村基層組織和基層干部所行使的內部事務管理、工程建設、物品采購等權力進行逐一界定,做到微權力清晰化、具體化。固化每項微權力的運行流程,制定微權力運行的操作規定、操作手冊,讓微權力運行程序化、規范化。固化強化村監委會監督職能和監督事項的全覆蓋,從決策程序、工程項目、集體資產出租出售、合同履行等方面,分類分項明確監督要求和監督方式;對村干部行使微權力進行全程監督,實現農村微權力運行清單化、信息化、透明化和結果運用的績效化。這樣一來,村監委會監督就有了規范的流程,促使村級事務按“規矩”進行,村干部的權力在規范的工作流程中運行,接受村監委會實時監督,避免監督真空和盲區的出現。
(作者單位:江蘇省啟東市海復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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