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農村財務會計》2018年第10期林新偉老師《行政村合并中資產融合的會計核算》一文,深受啟發。該文針對行政村合并過程中資產融合業務,建議分別采用“簡易直接融合”“基數比例融合”“分級核算融合”等辦法進行核算,較好地解決了行政村合并成立新村的會計處理難題,有一定的實用價值。欣喜之余,筆者仍察覺這幾種方法的美中不足:生成數據不夠精準、實際操作不夠方便。筆者擬沿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思路,談一下行政村合并中資產融合的會計核算方法。
例如,為推進鄉村振興戰略順利實施,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從2019年1月1日起,將A村與B村合并設立C村,2018年12月31日,原A、B兩村資產及成員狀況如下表(見第7頁):
為做到精準、合理、規范,2019年1月1日,新設立的C村處理此類業務時,應根據并村方案內容和要求,建立新賬套(原A、B兩村賬套、銀行賬戶取消),將兩村資產、負債項目按照“C村=A村+B村”的關系,直接轉入C村總賬和相關明細賬,重點依據原A、B兩村成員人數、資產狀況,對凈資產進行賬務處理。
假設,經研究,C村按照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思路對460萬元凈資產作如下處理:10%作為公積公益金,20%留作集體股,70%根據原A、B兩村凈資產狀況分別量化到全體成員名下。
項目 | A村 | B村 | C村 |
---|---|---|---|
資產 | 100 | 500 | 600 |
負債 | 40 | 100 | 140 |
凈資產 | 60 | 400 | 460 |
成員人數 | 200 | 800 | 1000 |
為便于操作,在C村賬內增設“待處理權益”(所有者權益類)科目,先將原A、B兩村凈資產直接合并(60+400=460萬元)轉入其貸方,再作如下賬務處理。
1. 確定公積公益金額度
460×10%=46(萬元)
借:待處理權益 460 000
貸:公積公益金 460 000
2. 將集體股入賬
460×20%=92(萬元)
借:待處理權益 920 000
貸:資本—村級資本 920 000
3. 確認原A村成員股
(460-46-92)×60/460×100% =42(萬元)
借:待處理權益420 000
貸:資本
—個人資本—原A村成員
420 000
(原A村成員人均股份2100元)
4. 確認原B村成員股
(460-46-92)×400/460×100% =280(萬元)
或:460-46-92-42=280(萬元)
借:待處理權益2 800 000
貸:資本
—個人資本—原B村成員
2 800 000
(原B村成員人均股份3500元)
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年內并村,原A、B兩村可能會實現部分收入、產生一些費用,進行會計處理時,應先在原A、B兩村賬內將已經實現的收入和發生的費用清零,即通過收益分配核算程序,將損益類賬戶余額全部結轉,使其轉化為凈資產,再根據并村方案把原A、B兩村資產、負債、凈資產等項目轉入新設立的C村賬內,比照上述方式進行會計處理。
(作者單位:山東省東平縣斑鳩店鎮農村經營管理站、東平縣戴廟鎮農村經營管理站、東平縣農村經營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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