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的收官之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今年“兩會”河南代表團審議時專門強調,要建立健全集體資產各項管理制度,完善農村集體產權權能,發展壯大新型集體經濟。近日,農業農村部在上海召開全國農業農村政策與改革工作會議暨家庭農場座談會,中央農辦副主任、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在講話中強調,按期完成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是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第一場硬仗,也是今年必須完成的硬任務。
開展清產核資,摸清集體家底,明確農村集體有哪些資產,并以股份或份額的形式量化到集體成員,是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對維護好農民財產權益、加強和規范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據中央部署,用3年左右的時間全面開展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徹底清查集體資產和債權債務,將集體資產按照資源性、經營性、非經營性分類登記,全面落實臺賬管理。要把保護好資源性資產、盤活好經營性資產、管護好非經營性資產作為集體資產管理的核心內容,推動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工作再上新起點。要抓住清產核資的契機,根據集體資產存量、價值和使用情況建立動態管理機制,確保賬證相符和賬實相符,并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登記、保管、使用、發包和處置等各項制度,防止資產流失,為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盤活農村集體資產,發展新型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奠定堅實基礎。
加快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建設是中央的明確要求。要在整理、審核、錄入清產核資數據基礎上,將農村集體財務會計核算、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制改革等納入平臺管理,著重在資產臺賬管理、經濟合同管理、資產收益分配上下功夫,切實解決一些地方仍存在的集體資產公開不到位、核算不準確、分配不透明等突出問題,鞏固完善清產核資豐碩成果,確保集體資產在陽光下高效規范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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