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于2009年開展了扶貧互助資金試點工作,是解決貧困群眾發展生產資金短缺問題、壯大集體經濟、建立扶貧長效機制、實現穩定脫貧的重要舉措。通過多年發展,扶貧互助資金有效緩解了貧困戶發展生產資金短缺狀況,提高了貧困戶組織化程度和自我發展能力,增強了貧困村組織凝聚力和戰斗力;貧困村互助資金協會實行“民有、民用、民管、民受益、周轉使用、滾動發展”管理模式,得到了貧困村干部群眾,特別是貧困農戶的歡迎,被貧困群眾稱之為“農民自己的小銀行”。但同時也應清醒看到,村級互助資金協會內部監管和互助資金運行管理中也存在很多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會計業務水平較低
村級互助資金協會(以下簡稱互助會)專職會計很少,多由村級管理人員兼職,且大多不具備會計背景,更不懂民間非營利組織財務會計制度;會計記賬業務仍處于手工賬階段,信息化程度低,且普遍存在會計科目混用、會計分錄不規范、大額使用現金、未按要求計提風險金等問題;會計信息不準確,難以有效跟蹤借款戶的資金使用情況,無法為互助會借款決策提供必要的財務信息,直接影響互助會的規范化管理。
二、內部監督制度缺位
(一)內部控制機制嚴重缺失。多數互助會沒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崗位設置不合理,權責不明,部分互助會會計和出納由同一人兼任,有的會計人員甚至是理事長直系親屬;一些互助會做不到定期盤點現金、定期核對銀行存款,資金存在安全隱患;有的互助會缺少采購、資產管理制度,普遍沒有入庫、出庫記錄和資產登記等。
(二)財務公開制度流于形式。目前大多數互助會資金封閉運行,沒有及時向會員公開財務預決算,即便有公示效果也不佳,甚至有些互助會沒有建立財務預決算公開制度。財務公開制度不能落到實處,無法保障協會會員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容易出現暗箱操作、以權謀私等行為。
(三)財務審批制度形同虛設。部分互助會財務審批制度停留在“墻上”,沒有嚴格按照不同額度不同級別審批權限的要求開展財務審批;有些會員借款原始憑證上只有審批人員簽字,沒有經過監事會審核,借款的可控性和真實性存在很大問題。
(四)借款擔保機制不健全。現階段會員入會繳納保證金大多較低,借款采用會員之間相互信用擔保方式,借款額度限定為5000元以下。但為了滿足一些會員的超量資金需求,部分互助會私下采用不規范的擔保措施,私自提高借款額度和利率,加大了資金的借款風險。
(五)會員借款審核過于簡單。互助會對于會員的借款審核,大多局限于平時掌握的會員情況,缺乏對借款項目的合理評估;部分理事會存在“一言堂”現象,監事會形同虛設,監督職能缺失,不能及時跟蹤檢查資金具體使用情況;大多數會員對互助會資金運行情況缺乏了解,發揮不了對互助會的監督作用,易造成借款資金用途與實際使用去向不符,形成呆壞賬損失。
(六)借款追償機制不健全。會員借款無法償還時,互助會一般通過計提風險金和會費作為抵充,由于平時計提風險金低或未計提風險金,很多互助會被迫用會員會費抵扣,不足以彌補借款損失。
三、外部監督考評乏力
扶貧和財政部門對互助會缺乏完善的績效考核標準,造成資金使用效益大打折扣;缺乏激勵約束機制,也使得運行得好的互助會得不到獎勵,運行不好的互助會也沒有受到懲罰,影響了互助會的健康發展;互助資金采用縣管村模式,造成鄉鎮疏于對互助會的管理,各級審計部門也普遍缺乏對互助資金的監督檢查,不能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易導致資金被挪作他用。
要從根本上打贏脫貧攻堅戰,確保貧困村如期退出,貧困戶不返貧,就要從整體上解決互助會內部管理不力、互助資金脫離監管等問題,使互助資金真正成為精準脫貧的助推劑。
第一,強化業務培訓,提升人員素質。各部門應確保培訓系統化常態化。對理事會和監事會成員,應加強政策規定、工作流程、會計知識、稅務申報、納稅籌劃、會計電算化、財務報表分析以及信用合作核算等相關內容的培訓,以提升業務素質、強化服務技能,增強互助會的自主管理能力,防止運行中出現偏差;對會員的培訓應在“扶資”的同時,注重“扶智”,適時安排農口專家現場培訓致富技能,手把手教,面對面學,讓這些會員靠科技增收脫貧,更好地把“輸血式扶貧”轉化為“造血式扶貧”。
第二,夯實財務基礎,提高管理水平。互助會要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規范業務辦理流程,加強互助資金使用及核算等規范化管理,有效提升管理水平。
互助會應以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內部監督控制機制、財務審批流程為抓手,明確理事會、監事會成員職責,規范協會賬務處理、借款發放、回收流程,強化內部核算管理監督機制,讓制度管人,杜絕一言堂現象,充分發揮監事會的監督作用,使互助資金運行可控可管可究,實現村辦村管村民受益。
建議互助會財務由專設機構或中介代理,以解決互助會賬務處理不規范的弊端,從外部加強對互助會財務管理的監督,使協會管理人員能騰出更多的時間精力用于對會員借款項目的事前審核評估、事中跟蹤,確保借款安全回收。
第三,加大監管力度,防范資金風險。互助資金經過多年的滾動發展,資金規模不斷擴大,參與人員不斷增多,資金風險也隨之升高。防范及降低互助資金在運行中面臨的風險是各級扶貧和財政部門面臨的首要任務。
縣區扶貧/財政部門應針對互助資金協會借款審批存在的問題,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借款項目事前審核機制、評估責任追究制度,規范互助會借款審核審批流程,使借款審批與回收責任掛鉤、與待遇掛鉤,提高資金扶持的精準性。
縣區扶貧、財政部門應積極探索完善借款擔保機制和追償機制,在互助會內部建立會員信用檔案,對無正當理由的賴賬行為,通過各種媒體公示,實施加收滯納金、強制退會、取消其他國家惠民政策參與權等懲罰措施;對及時還款的成員,在日后的貸款中給予優先考慮的優惠待遇,懲劣獎優,以利于互助資金正常周轉。
縣級扶貧部門對互助會管理工作的考核,應結合日常監管工作情況進行動態考核、評估,并實行獎罰制度。對不能按期回收資金或違規操作的協會應根據情況采取資金停拔回收等措施;對逾期資金未收回量大的貧困村,啟動退出機制,調劑給運行良好、整體信用較好、資金需求旺盛、群眾參與積極性高的互助會,以提高借款額度,滿足精準扶貧的需要。對資金周轉正常,項目實施效果好的互助會,要給予一定獎勵,并及時總結經驗進行推廣,促進精準扶貧工作的開展。
第四,完善監督機制,促進信息公開。扶貧和財政、審計要明確分工,定期對互助會賬務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公示審計結果,作為考核的重要指標,對私分亂用互助資金、侵占挪用資產等行為要嚴肅查處,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機制。
互助會應及時公開相關決議、會員入會情況、互助金額度、借還款信息、占用費收取、資金使用效果等情況,保障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以增強群眾監督力量,防止管理權的濫用,使廣大村民熱心監督,提高貧困戶和低收入戶的入會積極性。
縣區扶貧、財政部門應順應會計信息化趨勢,及時開發適宜于本地協會財務管理運營的財務軟件,以提高效率,利于信息的及時溝通和資金動態監控,切實發揮互助資金在扶貧攻堅戰中的作用。
(作者單位:陜西省銅川市耀州區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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