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以下簡稱合作社)類型有生產經營型、土地股份型、勞務(服務)型和綜合型,村集體和農戶出資方式多種多樣,合作社注冊成立后,應當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要及時建賬,建立成員賬戶,并編制財務報表,為合作社下步開展經營活動提供會計基礎。
一、賬務處理
根據合作社在注冊成立時提供的出資明細,做出相應賬務處理,以下為例,基本概全合作社出資情況。
【例】某合作社成員戶20戶,注冊資金50萬元,經各成員戶同意,其中:A、B、C成員戶均以現金出資,共6萬元,××村集體以冷庫作價10萬元加入合作社,D成員戶以閑置的房屋作價8萬元加入合作社,E成員戶以50畝果園作價20萬元加入合作社,F成員戶以提供勞動力8000元加入合作社,其余成員戶均以土地經營權作價5.2萬元入股合作社,所有資金存入合作社賬戶,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A、B、C成員戶
60 000
固定資產—××村集體冷庫
100 000
—D成員戶房屋 80 000
農業資產—林木資產
—E成員戶果園 200 000
無形資產
—F成員戶提供勞動力
8 000
—其余成員戶土地經營權
52 000
貸:股金 500 000
注:1.經合作社各成員同意,成員可以打工方式為合作社提供勞動力,直到達到在注冊時列示的金額為止,作為該成員戶的出資額。
2.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土地經營權作為一項無形資產,農戶可以自愿將土地經營權進行流轉或入股合作社。
二、成員賬戶
注:根據會計時期發生的相應經濟業務,應當及時作出賬務處理,并填制成員賬戶。
三、編制財務報表
合作社有其獨有的會計科目,如農業資產(包括林木資產和牲畜資產)、應付盈余返還和剩余盈余分配等,因此,在編制財務報表時,要用合作社的財務報表,以真實反映合作社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和盈余分配情況。
以上為例,根據記賬憑證列示的會計科目和金額,分別在資產負債表中相應項目中的年初數填制,最終達到資產總額等于負債加所有者權益總額,合作社注冊成立后的賬務就建立起來。
(作者單位:山東省五蓮縣經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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