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債務是農村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的縮影,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矛盾集中,必須要提高對化解村級債務重要性的認識,樹立“化債就是政績”的觀念,針對存量債務和新增債務采取不同的策略,從瘦身、止長、增收和規范等角度綜合考慮。
一、要做好減少債務的文章
一是削減高息減債。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銀發﹝2002﹞30號)規定,高利貸屬于違法行為,因此對村集體所欠的民間高息借款,從借款之日起,應按照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利率,統一降息換據;對過去已付利息的高出部分,沖抵本金。向農村金融部門的借貸款,利率超過當時人民銀行法定利率的,也按規定程序降下來。二是核銷減債。經清查不實的債權、債務,以及違反規定增加農民負擔形成的債權債務,要堅決從村級債權債務中剔除。對債權單位或債權人已撤銷或者主動放棄追債要求的,要按規定程序予以核銷。三是干部退賠減債。在債務清理中發現原任和現任干部貪污、挪用、虛報冒領等違紀違規資金的,要限期退賠,用于償債。四是清收債權還債。單位和個人欠村集體的款項,采取經濟、法律和行政等綜合措施進行清收。
二、要做好債務止長的文章
止長,就是要嚴格程序,防止新增不合理債務,一是要嚴格規范和完善農村財務決策機制,對建設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加強控制,提高舉債的合法、合規性。二是加強財務管理,杜絕新增不合理借債,從制度上消除村級債務形成的原因,明確村集體不準為單位和個人貸款提供擔保和抵押,村干部擅自借款發生的債務,要按照誰借款誰負責還款的原則處理,杜絕新增借債。
三、要做好增加收入的文章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是化解債務的根本出路。2019年,山東省出臺了《關于扶持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意見》(魯農政改字【2019】11號),提出推動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奠定打造鄉村振興齊魯樣板堅實基礎的要求,并鼓勵推行黨組織領辦合作社,從開發資源拓展發展空間、發展物業經濟和鄉村旅游、壯大特色產業和發展農業新業態等角度增加村集體收入提高村級組織自我發展和服務的能力,現階段尤其是在一些經濟基礎薄弱村,首先要做好盤活利用農村資產、資源的文章,重點清理違反政策法規和顯失公正的合同,通過法定程序予以變更、撤銷或解除。
四、要在制度建設上出實招
一是建立盲目負債的責任追究制度,在村級考核中增加債務考核指標,把清欠減債和防止新債增加列入村干部政績考核的主要內容,凡是違反規定擅自借款或擔保而發生的債務,按照“誰決定借款,誰負責還款”的原則處理;二是建立村債村償的政策、輿論導向機制,從源頭減少債務發生,對造成損失的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責任;三是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定期對各村債務化解進行調度;建立債務責任追究制度、農村主要干部任期、離任及村級債務增減變動定期審計制度等。
(作者單位:山東省濱州市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62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1749號 京ICP備14010675號-1
中國農村雜志社唯一官網 版權所有 仿冒必究 轉載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