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發展村集體經濟,安徽省銅陵市義安區近期出臺了相關激勵政策,探索建立了村干部“基本報酬+履職績效報酬+創收績效”的薪酬發放新模式,將村干部工作報酬與集體經濟增長相掛鉤,激發村干部擔當作為、銳意進取熱情,促進村級組織厲行節約、增加集體經營性收入,增強群眾民主理財、民主監督意識,規范村級會計核算和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一、相關會計確認和計量
要求
通過制度安排讓村干部分享集體經濟發展成果,即對發展集體經濟成績作出突出貢獻的村兩委成員,按當年集體經營性收益增量一定比例給予獎勵(創收績效工資)。依據適用會計制度、會計準則的要求,正確進行會計核算,是計提創收績效工資的基礎,尤其是經營性收入、支出的會計核算。嚴禁濫用會計政策、會計估計,以及通過虛構經營性收入等方式增加或調節經營性收益。
(一)經營性收入的確認。
1.經營收入。指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各項生產、服務等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產品銷售收入、租賃收入、勞務收入等。村集體經濟組織一般應于產品物資已經發出,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經營收入。
2.發包及上交收入。指農戶和其他單位因承包村級集體土地、林地、荒地、荒灘、溝塘等資源上交的承包金及村辦企業上交的利潤等。村集體如果一次性收取數年發包收入,應采用直線法將發包收入分攤到各個收益年度。
(二)經營支出的確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支出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因銷售商品、農產品、對外提供勞務等活動而發生的實際支出,包括銷售商品或農產品的成本、銷售牲畜或林木的成本、對外提供勞務的成本、維修費、運輸費、保險費、產役畜的飼養費用及其成本攤銷、經濟林木投產后的管護費用及其成本攤銷、經營性固定資產折舊等。
(三)投資收益的確認。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現金股利和債券利息。投資收益在村集體經濟組織實際收到現金股利和利息時確認;投資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轉讓,在實際收回日或轉讓日,按實際收到價款與賬面價值差額確認投資收益。
二、創收績效計提步驟
(一)確定計提基數。根據義安區規定,創收績效計提基數為當年集體經營性收益的增量部分,即:創收績效計提基數=當年經營性收益-上年經營性收益。經營性收益=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投資收益-經營支出。義安區還規定村集體經濟組織以財政或上級黨組織扶持資金投資運營產生的收益,在首次獲得收益的當年不納入創收績效工資計提基數。
(二)確定計提比例。村干部創收績效工資采取6級超額累進方法計提。村集體經濟組織根據第一步的計算結果,在表1中找到相應的計提比例和速算扣除數。
(三)計算創收績效工資總額。在確定計提基數、比例和速算扣除數的基礎上。按以下公式計算創收績效工資總額:創收績效工資計提總額=計提基數×計提比例-速算扣除數。
三、創收績效工資的核算
鄉鎮“三資”代理機構應當根據鄉鎮審批同意的村干部創收績效工資方案,借記“經營支出”科目,貸記“應付工資—創收績效—××”科目;發放時,按實際發放金額,借記“應付工資—創收績效—××”,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如果村集體當年實現經營性現金凈流量不足以支付村干部當年創收績效工資的,其不足支付的部分應當結轉至下年支付,不得從村集體其他收入中列支。
四、創收績效計提及核算
實例
【例1】××村資料如下:
1. 2018年度和2019年度《收益及收益分配表》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投資收益和經營支出項目見表2;
2. 2019年投資收益凈增加5萬元,系該村用財政資金投資入股首次分回的保底收益;
3. 2017年12月31日,該村將閑置水面2500畝,以200元/畝的價格承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張三經營,承包起止期限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承包年限5年,承包金25萬元,于2017年12月31日一次性收取;
4. 2019年度除上述發包及上交收入項目以外,其他項目均以現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方式收付;
5. 2020年1月5日,鄉鎮同意該村創收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6. 2020年1月28日,該村根據批準的創收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向村干部實際發放創收績效工資1.449萬元;
7. 假設該村滿足創收績效工資兌現的所有條件。
根據以上資料,該村2019年度創收績效工資計提、發放及賬務處理如下:
①分別計算2018年和2019年度經營性收益。
2018年度經營性收益=0.5+5+7.71-1.71=11.5(萬元);
2019年度經營性收益=7.93+5+12.71-4.31=21.33(萬元)。
②計算2019年度創收績效工資計提基數。
創收績效工資計提基數=2019年度經營性收益-2018年度經營經營性收益;
2019年度創收績效工資計提基數=21.33-11.5-5=4.83(萬元)。
注:2019年投資收益凈增加5萬元,系該村用財政資金投資入股首次分回的保底收益,所以在計算2019年創收績效工資計提基數時予以扣除。
③計算創收績效工資總額。
2019年創收績效工資計提總額=4.83×30%-0=1.449(萬元);
④計算2019年度經營性現金凈流量。
經營性現金凈流量=經營性現金流入-經營性現金流出;
2019年經營性現金凈流量=7.93+12.71-4.31=16.33(萬元)。根據本計算結果,2019年該村經營性現金凈流量足以支付當年村干部全部創收績效工資。
注:據了解,2017年村集體按實際收到承包金25萬元,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付款—遞延收益”科目,根據權責發生制核算要求,該筆收入應當在整個發包期內均勻分攤,因此,2018年至2022年每年按分攤金額5萬元,借記“應付款—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發包及上交收入”科目。從以上賬務處理可知,2019年該村發包及上交收入5萬元,在當年實際上沒有相應的現金流入量,所以在計算該年經營性現金凈流量時不應當包括該項分攤的收入。
⑤2020年1月5日,根據批準的創收績效工資方案,賬務處理:
借:經營支出14 490
貸:應付工資—創收績效
14 490
⑥2020年1月28日,實際發放村干部創收績效工資1.449萬元。賬務處理:
借:應付工資—創收績效
14 490
貸:銀行存款(現金)14 490
【例2】××村根據《銅陵市義安區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激勵辦法(試行)實施細則》規定,經計算,2019年創收績效工資計提基數為11.39萬元,當年經營性現金凈流量為1.5萬元;2020年創收績效工資計提基數為20.5萬元,當年經營性現金凈流量為30萬元。
根據以上資料計算該村2019年創收績效工資總額及賬務處理。
①計提2019年創收績效工資總額=11.39×10%-(-2)=3.139(萬元);
②賬務處理:
借:經營支出 31 390
貸:應付工資—創收績效
31 390
③實際發放2019年村干創收績效工資1.5萬元,賬務處理:
借:應付工資—創收績效
15 000
貸:銀行存款(現金) 15 000
注:由于當年經營性現金凈流量不足以支付當年村干部全部創收績效工資,所以不足以支付的部分(1.639萬元=3.139-1.5)應當結轉至下年支付。
④計提2020年創收績效工資總額=20.5×5%-(-3)=4.025(萬元)。
⑤賬務處理:
借:經營支出40 250
貸:應付工資—創收績效
40 250
⑥2020年該村經營性現金凈流量充足,實際發放村干部創收績效工資總額5.664萬元(4.025+1.639),賬務處理:
借:應付工資—創收績效
56 640
貸:銀行存款(現金) 56 640
(作者單位:安徽省銅陵市義安區農村經營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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