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向受疫情影響較重地區適當傾斜
日前,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20年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試點及資產收益扶貧等工作的通知》。《通知》稱,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向受疫情影響較重地區適當傾斜,調整優化疫情防控期間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管理,盡可能減少疫情對脫貧攻堅工作的影響。各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重點向“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掛牌督戰地區傾斜,兼顧人口較多的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
財政部分類梳理財政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為幫助社會各界準確掌握和及時適用財政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近日,財政部從政策受益者和政策落實者角度,分類梳理了出臺的政策措施,形成了《財政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問答》,包括面向個人、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地方財政,共74條政策措施。其中包括自2020年2月起,湖北以外各省(區、市)可免征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以下統稱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免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
工信部出臺政策推動減免中小企業房租
近日,工信部發布《支持中小企業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指引》,從加大財稅支持力度、提高金融可獲得性、持續優化公共服務等八個方面給出指導。其中,《指引》提出要推動減免企業房租,推動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企業對承租的中小企業階段性減免房租,引導和鼓勵園區、孵化器、商務樓宇等市場運營方對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房租、物業管理和其他費用,可對讓利小微企業的私有用房業主、平臺企業給予補貼。
三部委公布生豬養殖臨時貸款貼息補助政策
近日,農業農村部、財政部、中國銀保監會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促進生豬穩產保供的通知》指出,年出欄500頭以上規模豬場將享受臨時貸款貼息補助政策,生豬養殖貸款不良貸款率放寬至不高于涉農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以內。將享受臨時貸款貼息補助政策的規模豬場條件由年出欄5000頭以上調整為年出欄500頭以上。新納入支持范圍的支持對象貼息期間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動態:
四川:免征疫情期間中小企業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四川省財政廳聯合發布了《關于免征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事項的公告》,指出對因疫情導致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可申請免征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滿足“納稅人疫情期間生產經營收入(不含權益類投資收益)較上一年度同期減少50%(含)以上的,2019年新注冊登記納稅人疫情期間經營虧損的,納稅人疫情期間貨幣資金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三種條件之一的中小企業即可申請。
根據四川省規定,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當年5月20日、11月20日前分兩次繳納。納稅人應于5月10日前提交申請,經核準后,于5月20日前完成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如果未在5月10日前申請,可于11月10日前補報,經核準符合免稅條件的,已繳納稅款抵繳以后月份應繳稅款,無法抵繳的,可申請退稅。
青海:對發展村集體經濟作出突出貢獻的村干部給予補貼
近日,青海省委組織部、財政廳、農業農村廳、省扶貧開發局聯合印發《青海省村集體經濟收益經費補貼暫行辦法》,明確村集體經濟收益達到一定規模的,對發展村集體經濟作出突出貢獻的村“兩委”成員和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及中層管理人員,可給予誤工及其他開支補貼。
補貼分配遵循“以收定支、按勞定補、總量控制”的原則,按照對村集體經濟的貢獻大小確定補貼對象。區分兩類情形,明確補貼標準。非光伏扶貧產業項目產生的村集體經濟年度收益達到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按照年度收益總額的10%提取補貼資金,補貼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全省統一安排實施的光伏扶貧項目單獨進行核算,年度收益低于30萬元(含30萬元)的,可以按10%的比例提取村干部補貼資金;高于30萬元的提取補貼資金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補貼分配程序必須嚴格按照“收益評估、確定方案、審核報批、公示公開、備案管理”五個步驟執行。
云南:減輕受疫情影響的“三農”經營主體融資擔保費用
日前,云南省稅務局發布《云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關于認真貫徹落實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穩定經濟運行的財稅政策措施的通知》指出,云南省將從強化保障資金支持、依法依規落實稅費政策、實施貸款貼息和擔保降費、增加重點領域投入等方面,全力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根據《通知》內容,云南將在融資貸款、擔保費用等方面幫助“三農”經營主體減輕負擔、穩定就業。《通知》明確規定要減輕融資擔保費用,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三農”經營主體恢復生產,取消反擔保要求,擔保費率和再擔保費率均降低50%。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因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原則上展期不超過1年,繼續給予貼息支持。
黑龍江:出臺意見推進農資生產企業復工復產
近日,黑龍江省財政廳出臺了《關于統籌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若干財稅政策的意見》,從進一步提高疫情防治一線醫務等人員補助待遇、支持省內疫情防控應急物資保供、企業復工復產、項目開工建設、中小微企業紓困五方面制定了10條財政政策,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
《意見》明確規定,對于2020年3月底前復工復產的化肥、種子、農藥等農資生產企業,按照企業固定用工人數每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補助;對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的企業,在每人補助2000元基礎上再增加補助500元。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部分困難行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自用房產、土地,免征2020年3月至5月屬期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加大貸款周轉金對中小微企業續貸倒貸支持力度,在現有中小型工業企業貸款周轉金10億元規模基礎上,省級財政再安排10億元短期借款。減半收取貸款周轉金手續費,貸款周轉金單筆業務使用期限由原30天延長至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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