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關鍵是賦予農民更充分的財產權利,核心是村集體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實現“資源變資產,資產變股金、農民變股東”。山東省龍口市多數村居集體經濟發展相對較好,經營性資產較多,如何將村居經營性資產量化折股到集體成員,是開展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點。經過實踐和探索,龍口市不僅較好地解決了集體有經營性凈資產的量化問題,而且確定了無經營性凈資產村的成員經濟權利,確保了改革工作的順利推進。
一、充分論證,科學界定資產量化范圍
資產量化工作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哪部分集體資產可以進行折股量化,如何折股量化,深受群眾關注。通過充分論證,龍口市出臺了《農村集體資產量化股權設置工作指導意見》,明確家庭承包的耕地等資源性資產,已確權登記頒證到戶的,不納入本次資產量化范圍;對不適宜家庭承包的“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集體資源性資產,要摸清底數,明確權屬,做好登記;對非經營性資產(公益性資產),各村可視情況而定,一般只登記產權(權屬、名稱等),制定保護性措施和正常運行管理辦法;集體經營性凈資產一次性全部折股量化到戶,作為該戶參加集體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據。
為了保證集體資產清查的真實性、有效性,全市投入資金引入會計師事務所全程參與清產核資,共核實資產53.30億元,其中經營性資產37.91億元;核實負債21.29億元。經過調研論證,量化經營性資產不涉及負債,否則可能會虛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股份經濟權利,導致成員對分紅產生不合理的心理預期。如東萊街道某村,清產核資集體資產757.39萬元,其中經營性資產357.31萬元、經營性凈資產156.24萬元,負債201.07萬元。如果按經營性資產量化,每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量化到1.35萬元的股份,而忽略了每個成員名下0.76萬元的負債。通過量化經營性凈資產,每個股份量化0.59萬元,則更接近村級真實經濟狀況。全市407個有經營性凈資產的村,共量化經營性凈資產16.62億元。
二、因地制宜,合理確定股權設置辦法
堅持“民主決策、規范操作、因村施策”的原則,充分尊重群眾意愿,平穩推進股權設置。一是不提倡設置集體股。設置集體股的,集體股的持有人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集體股性質為所有股東按股權比例共有。集體股為增加集體積累而設置的集體收益分配權,不涉及投票權。集體股不需存續時,可按當時合作社股東范圍及持股比例核算至各個股東,變更股東股份。二是股權配置可以純成員身份為標準,也可以成員身份和勞動貢獻為標準配置股權,具體采取哪種方式,由集體組織成員決定。三是對無凈資產或凈資產為負數的,可通過虛擬股份的方式分配股權,作為將來資產量化的依據。全市407個有經營性凈資產的村,完成股權設置4421.93萬股,其中集體股442.2萬股,成員股3979.73萬股;其余187個村沒有經營性凈資產,以確份額不確金額的形式完成股權設置1420.88萬股,提前設定集體經濟組織資產增值、實現收益后進行分配的依據,體現了農村集體經濟成員的股份經濟權利。
三、建章立制,股權管理有規可依
為了有效保障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獲得的股份權利,經過廣泛調研,充分論證,在征求司法機構、律師團隊意見的基礎上,出臺了《龍口市農村集體資產股權流轉和股份繼承指導意見》,從股權管理、股權流轉、股份繼承等方面提出指導意見。股權設置后,提倡采取“量化到人、確權(頒證)到戶、戶內共享、社內流轉、長久不變”的靜態管理辦法。一是對農村集體組織成員家庭以后的新增人口,提倡通過股權流轉或繼承的方式,按集體經濟組織章程獲得資產份額和成員身份。二是設定了集體贖回和內部轉讓二種股份有償退出類型,并規定了個人持有股份總額原則上不得超過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總股份的5%。全戶股東合計持股不得超過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總股份的8%,避免出現持有份額較大股東。三是為避免出現大規模贖回等問題,設定了集體贖回股份應遵循的原則及贖回額度不得超出當年收益分配提取公積公益金的10%。四是明確了股份繼承的權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設定了繼承的順序和范圍。五是設定了集體贖回、內部轉讓和繼承的程序,并限定了股份不得轉讓的特殊類型,規定了報備案制度,為股權(份)管理提供可行的制度保障。
四、開發系統,股權管理便捷高效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針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過程中成員認定、資產量化股權設置、股權證填制及后期管理各環節工作量大、信息處理繁瑣等現實困難,龍口市投資開發了股權管理系統,在產權改革工作中發揮了巨大作用,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如在成員認定工作中,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進行的時間先后有別,錄入系統后發現成員重復認定現象。已完成成員認定階段工作的,此問題所涉及的鄉鎮、村對重復認定人員進行落實,由問題責任人選擇保留一方確認成員資格,放棄另一方的成員資格,三方簽訂書面協議,留檔備查。一方集體經濟組織未完成成員資格認定階段工作的,鑒于重復認定人員已在其他集體經濟組織取得成員身份,一般不認定其成員身份;有爭議的,在不重復認定的基礎上,由成員代表大會研究是否接納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通過這種方式,全市共清理重復認定人員137人。成立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后,根據本地股權設置及股權管理的實際需求,在糾錯、轉讓、繼承、贈予、分戶、合戶、質押、分紅等環節開發操作程序,為股權管理實際需求提供信息化服務。目前,全市已通過系統辦理成員身份信息糾錯529筆,其他信息錯誤196筆,提高了全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的數據信息質量。
五、有效運行,股權管理初見成效
龍口市建立股權管理長效機制,保障股權管理有效運行。一是加強組織建設。市、鎮、村三級均有專人負責股權管理,市級設股權系統管理員、操作員,鄉鎮設系統操作員,村級設聯絡員,各級設定相應管理權限,各司其職,分級負責。二是完善工作程序。設定股權管理系統操作程序,所有操作均需上傳相關附件,為其操作留下依據。如數據信息更正或其他事項,需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出具書面申請,報鎮農經中心,由鎮農經中心負責更正,并報市農村經濟管理服務中心備案。三是健全檔案管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形成大量檔案,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的歷史見證,也是處理矛盾糾紛的依據。根據成員管理、股權管理需求,龍口市利用股權管理系統將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檔案與實際工作結合,凡是已歸檔的改革事項需要變動,必須在股權管理系統中進行,相關材料上傳系統,年終形成年度檔案,并報市級備案,使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檔案與現實工作有機結合,檔案電子化與紙質化相統一,為今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股權管理有效運行奠定良好的基礎。
(作者單位:山東省龍口市農村經濟管理服務中心)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62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1749號 京ICP備14010675號-1
中國農村雜志社唯一官網 版權所有 仿冒必究 轉載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