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是村級事務管理的核心內容,是維護農村穩定的基石。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與監督,不僅關系到維護好集體與農民權益,更是深化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全面加強鄉村治理,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響警鐘、立規矩、曬太陽”,加強集體資產管理應當建立三道防線。
以案釋法響警鐘,筑牢思想防線。要讓集體資產管理者從內心深處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就必須加強警示教育。要利用好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對參與集體資產運營、現金收支、資產購置的人員開展經常性警示教育,讓他們時刻保持清醒頭腦,自覺抵制各種誘惑,進一步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從源頭上預防腐敗。
緊抓重點立規矩,打造制度防線。要注重資產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既要牢牢抓住管理的關鍵環節,不留漏洞,不搞變通,又要避免管理制度滿天飛,讓人無所適從。要突出管理重點,針對容易滋生腐敗領域,嚴格規范財務收支、資產購置、票據憑證等管理制度,嚴格落實集體資產購置招投標制度。要明確專人對集體項目實施方案及合作協議內容進行定期跟蹤,確保村集體分紅落實到位。
拿出賬本曬太陽,鞏固監督防線。信息不透明是引發群眾質疑的重要誘因,要深刻認識到財務公開只是手段,群眾知曉理解才是目的。要完善財務公開制度,進一步明確必須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經常化公開的村級資產管理事項,對于群眾最為關心的征地補償、集體資產產權交易、項目建設等重要事項要單獨公開,以群眾監督倒逼加強資產管理。要強化上級部門監督職責,重點對“關鍵少數”村班子成員和“關鍵環節”重大資金決策進行監督,及時有效做好信息公開公示,主動接受群眾監督,推動形成監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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