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漢陰:給村干部吃下“定薪丸”
陜西省漢陰縣共有800余名村(社區)干部,全縣基層干部承擔著脫貧攻堅、掃黑除惡等大量工作,任務重、要求高、壓力大,為讓基層干部感受到組織的溫暖,讓吃苦者吃香、實干者實惠,從今年1月1日起,漢陰縣拿出2000余萬元為村(社區)干部每人每月再增資400元。待遇提高后,全縣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一肩挑”的村(社區)正職干部每月增加800元,平均報酬最高可達3400元,與2016年增資前相比,村干部報酬將近翻了一番;離任村干部養老補貼由縣財政給予每人每年1500元標準補貼。同時,在脫貧攻堅期間獎勵加發績效補貼繼續執行,且以增長后的補貼標準為基數進行計算。離職村(社區)干部基礎補貼在保證正職每人每月90元,副職每人每月80元標準不變的情況下,將有效任職年限補貼由每年3元調整為每年為6元。一系列激勵干部擔當實干的舉措,讓廣大基層干部感受到縣委、縣政府實實在在的關愛,辦法的出臺在廣大黨員干部中引起強烈反響。
江蘇張家港:為農村“三資”監管劃出“硬杠杠”
為切實加強農村“三資”監管,一體推進農村基層“三不”機制,近日,江蘇省張家港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農業農村局聯合制訂下發《關于推行農村集體“三資”評級監管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構建起以“1”套評級標準、“5”大責任主體、“N”項配套制度為基本框架的“1+5+N”農村“三資”評級監管制度體系,明確農村集體“三資”評級監管評估標準,確定相關監管責任主體,配套若干管理制度。通過設置20項評級指標,明確風險等級和負面清單,為基層工作落實提供菜單式指引;配套建立20項管理制度,賦責監管主體和職能部門,搭建農村“三資”監管密集陣列;實施紅、黃、藍三級風險防控監測預警管理,及時提醒紀委監委跟進監督;以通報形式發布星級排行榜,加強“三資”評級監管綜合評估。該評級監管工作機制貫穿2020年全年,其中4至6月份為全面調研階段,7至9月份為工作試點階段,10至12月份為全面推廣階段。
浙江嘉善:創新村級“一站六崗”全面激活基層監督力量
為全面激活基層監督的“神經末梢”,推動監察監督向村(居)拓展延伸,最大程度發揮村(居)監察工作聯絡站“家門口的監委”作用,使村(居)監察工作聯絡站從有形覆蓋到有效覆蓋,浙江省嘉善縣在統一村(居)監察工作聯絡站建設標準的同時,創新推出了村(居)監察工作聯絡站“一站六崗”制度。
“一站六崗”制度通過梳理監察工作聯絡站及其成員的職責清單、監督清單、履責清單,明確村(居)監察工作聯絡站“廉情信息、民情信息、陽光決策、建設項目、村級三資、干事承諾”六大監察崗。建立“村居監督、工作記實、問題反饋、問題報送、評議質詢、案例展評”六大工作機制。同時,下發村(居)監察工作聯絡站履職手冊及《“五單”監督情況月報表》,要求通過列席村(居)“兩委”班子會議重大事項討論、落實各類工程全過程監督等,對在建設工程項目、資產管理、財務公開、重大村(居)務決策等監督內容提出意見建議,并定期上報鎮(街道)紀委、監察辦。
遼寧大連:為農村集體資產監管加裝“安全閥”
農村集體資產如何保值增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如何維護?遼寧省遼寧省大連市近日就加強和規范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出臺意見,從集體財務、資產經營以及收益分配等方面著手,推動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化、規范化。
2018年起,大連市開始實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完成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村達到996個,占村級總數(1025個)的97%。改革后產生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取代村委會,被賦予法人主體地位。對于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新主體,大連市明確提出,必須嚴格規范集體財務管理制度,每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只能開設一個基本賬戶;印章使用的審批人與印章保管人不得為同一人,理事長不得保管本集體經濟組織印章;會計和出納不得互相兼任,實行賬、款分管,支票、財務印鑒分別保管;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投資收益、補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集體收入必須納入賬內核算;重大財務事項實行集體決策審批或聯簽制度。此外,還必須規范財務預決算、賬務公開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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