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省積極探索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的創新做法,先行先試,積累了豐富經驗。截至2019年12月底,村級資金管理非現金結算實現100%覆蓋,70%的鄉鎮(街道)開展村級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第三方代理”試點。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課題組結合赴南京市、揚州市和蘇州市的調研情況,嘗試梳理總結經驗,為全國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提供借鑒。
一、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提升規范化水平
江蘇省構建新制度框架,提升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的規范化水平。2017年3月,省農委印發《全省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項治理方案》,明確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陽光行動”試點、實施村級資金管理非現金結算、開展第三方代理村級財務試點等八個方面的重點任務。2018年5月,省人大常委會通過《江蘇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建立健全財務預決算、開支審批、收益分配等各項財務制度等。2018年7月,省農業農村廳出臺《關于推廣泰州經驗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的意見》,對開展村級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第三方代理試點展開分類要求和指導。2019年8月,省經管站制定《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集中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專項整治村務卡實施、會計核算改革試點、“三資”監管平臺等問題。其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規范化可總結為三方面:一是完善會計科目設置;二是建立財務預決算制度;三是建立收支管理制度。
二、開展“陽光行動”,落實財務公開制度
2016年上半年,江蘇省在13個設區市各選擇一個行政村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陽光行動”第一批試點。2017年1月,印發《關于全面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陽光行動”試點的通知》,全面推開試點。“陽光行動”包括公開推送、公開交易和公開操作三方面內容。公開推送指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等平臺,向村內每個農戶家庭的一個手機號及時推送村集體財務、“三資”、惠農補貼、應繳費用及其他重要事項;公開交易指村內資產資源的流轉交易,必須全部進入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杜絕場外交易;公開操作指以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信息平臺為基礎,縣、鄉、村三級互聯互通,實現上級和監管部門查詢和風險預警,及公眾信息知情。截至2019年12月底,開展“陽光行動”的試點村占比達88.6%。各市還積極探索形式多樣的公開方式,如無錫市和常州市打造村級綜合應用信息公開頻道,與手機APP、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同步推進,實現“戶戶通”;揚州市推進“e陽光”手機APP,與“三資”監管信息平臺融合。
三、實施非現金結算,保證資金使用安全
江蘇省開展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項治理工作任務之一是實施村級資金管理非現金結算。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當地金融機構辦理借記卡,將村集體備用金打入“村務卡”。試點村村務活動開支除少量必須現金交易外,資金往來結算須全部通過銀行轉賬或“村務卡”進行。2017年7月,江蘇省農委發布《關于開展村務卡試點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村務卡試點范圍、村務卡形式和使用范圍、時間安排和工作保障,明確審核、報銷、借貸、支付等資金管理關鍵環節的具體要求和規定。截至2019年12月底,江蘇省村務卡覆蓋率100%。開展試點以來,村務卡使用管理逐步規范。蘇州市903個村在規范使用村務卡基礎上,全面使用“農村集體資金監管平臺”,實現“在線審核、分級審批、實時高效、全程監督”的新型資金監管方式;溧陽市出臺《關于規范村級集體費用開支的指導意見》,規范村務卡、村干部報酬、誤(務)工費用等11項村級費用支出;常州市通過收支兩條線管控,減少現金支付結算,形成“一卡通”常州模式;常熟市將原個人“公務卡”調整為單位“公務卡”,與微信、支付寶綁定,解決偏遠農村支付難題;吳江市通過農村集體資金監管平臺與銀行聯動,實現資金實時收支、收支審批全程監管和憑證票據掃描存檔。
四、推行第三方代理,創新會計核算模式
2018年7月,江蘇省農委、財政廳印發《關于推廣泰州經驗 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的意見》,指導每個縣(市、區)結合實際,至少選擇1個鄉(鎮)開展村級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第三方代理試點。實力較強、經濟業務量大的地區,由村(居)與會計師事務所簽訂委托協議,依法代理全部村集體賬目,負責具體工作;村集體經濟實力一般、經濟業務量不多的地區,以鄉(鎮)為單位組建獨立的會計代理服務中心,從社會招聘具有一定資質的人員擔任委派會計,統一管理,交叉輪崗。截至2019年12月底,江蘇省開展試點的鎮(街道)占70%。常州、蘇州、連云港、淮安、揚州、泰州6市均實現村級財務第三方代理市級全覆蓋;淮安市有1158個村居聘請了第三方代理記賬;南京市“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試點覆蓋率82%。
五、建設“三資”平臺,提升信息化水平
目前,江蘇省13個設區市已全部建成“三資”監管平臺,縣級平臺基本實現全覆蓋。江蘇省“三資”監管平臺主要包括綜合業務管理,市、縣、鎮、村四級聯網信息公開發布、信息綜合分析統計和信息統一監管四大功能。南京市建成“三資”監管綜合平臺全面推廣運用,建有“4+4+1”九大工作模塊,包括四大平臺、四個關聯模塊和一個移動終端,分別服務于會計人員、監督人員、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各級管理人員等四類人群。泰州市依托“三資”監管平臺,建立陽光村務公開平臺,做到線上線下雙公開,實現村務卡和“三資”平臺關聯,增強對村級小微權力監督的實效性。
(作者單位: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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