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清查是指通過對貨幣資金、實物資產和往來款項等財產物資進行盤點或核對,確定其實存數,查明賬存數與實存數是否相符的一種會計專門方法。其意義在于保證賬實相符,提高會計資料的準確性,切實保障各項財產物資的安全完整,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對于財產清查中發現的問題,如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毀損或其他各種損失,應該核實情況,調查分析產生的原因,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理。具體賬務處理流程如下:
為了反映和監督企業在財產清查過程中查明的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毀損及其處理情況,應設置“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但固定資產盤盈和毀損分別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固定資產清理”賬戶核算)。該賬戶屬于雙重性質的資產類賬戶,下設“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和“待處理非流動資產損溢”兩個明細賬戶進行分類核算。
1. 庫存現金清查結果的賬務處理
(1)甲公司在財產清查中,發現庫存現金溢余100元。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現金1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100
(2)經反復核查,上述庫存現金長款無法查明原因,轉作營業外收入。會計分錄為: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100
貸:營業外收入100
2. 庫存現金盤虧的賬務處理
(1)甲公司在財產清查中,發現庫存現金短款300元。會計分錄為: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300
貸 :庫存現金 300
(2)經查,上述庫存現金短缺中120元應由出納張三賠償,另外180元無法查明原因。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張三 120
管理費用18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300
(3)收到上述出納賠償的庫存現金120元。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現金120
貸:其他應收款—張三 120
3. 存貨清查結果的賬務處理
(1)甲公司在財產清查中,盤盈甲材料5千克,該材料的實際成本為每千克50元。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甲材料25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250
(2)經有關部門批準,同意沖減管理費用。會計分錄為: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250
貸:管理費用250
(3)甲公司在財產清查中,盤虧乙材料100千克,實際總成本1000元,丙材料毀損50千克,實際總成本500元 。經查乙材料屬于自然損耗產生的定額內耗;丙材料系管理不善造成的毀損,預計可收回殘料120元,應向保管人員李四索賠100元,尚未收到保管人員賠款。會計分錄為: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1 500
貸:原材料—乙材料1 000
—丙材料 500
經批準后,轉銷盤虧的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1 280
其他應收款—李四100
原材料—丙材料12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1 500
4. 固定資產清查結果的賬務處理
甲公司在財產清查過程中,發現一臺未入賬的設備,重置成本為5000元,假定不考慮增值稅和遞延所得稅等因素。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規定,該盤盈固定資產作為前期差錯進行處理。甲公司在盤盈固定資產時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設備
5 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5 000
5. 固定資產盤虧的賬務處理
甲公司在財產清查中,發現盤虧設備一臺,賬面原價4500元,已提折舊1710元。會計分錄為: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待處理非流動資產損溢
2 790
累計折舊 1 710
貸 :固定資產—×××設備4 500
經批準,列作營業外支出。轉銷固定資產盤虧的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外支出2 79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待處理非流動資產損溢
2 790
6. 結算往來款項清查結果的賬務處理
甲公司在清查中,發現一筆應付乙公司的款項2000元,乙公司已不存在,應付款項確實無法支付。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款—乙公司 2 000
貸:營業外收入 2 000
甲公司在清查過程中,發現一筆應收丙公司的款項1000元,經確認已經無法收回。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壞賬損失
1 000
貸:應收款—丙公司 1000
(作者單位:山東省蓬萊市村里集鎮經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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