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底,江蘇省東海縣紀委監委接到一封桃北村村民的實名舉報信:“村會計李光華天天中午、晚上在鎮上飯店吃飯喝酒,對黨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聞,定是存在公款吃喝!”6月初,東海縣紀委監委第七紀檢監察室向舉報人當面反饋,已成立調查組,將盡快調查清楚,嚴肅處理。
從“請吃飯”查起
舉報信中提到的桃北村是桃林鎮駐地,很多企業和商戶都在這里,十分繁華熱鬧。調查組隨機走訪了鎮黨委干部、村老黨員,談話中均表示,在街上常遇到李光華說有人請吃飯。飯店里,和李光華推杯換盞的都是鎮上的老板們。按照這個頻率,一個村會計每月工資定是不夠李光華消費。
在初步談話中,調查組向李光華重申工作日午間禁酒等相關規定,從始至終,李光華態度堅決地表示“沒有公款接待”,但對飯店喝酒的事情言辭躲閃、不愿意談。談話陷入僵局,“公款接待”背后是否隱藏其他問題?
擴大調查范圍找到切入點
調查組查閱了桃北村近5年的賬務憑證,確實未發現相關招待費報銷憑證。調查組隨即擴大調查范圍,對近10年來鎮財政所、經管站轉給桃北村所有款項的支出明細全面核查,終于發現一張轉賬憑證,顯示“由桃林鎮經管站轉給李光華個人銀行賬戶560萬元征地補償款”。
這個非常規操作引起調查組重視。隨后在銀行調取了李光華個人賬戶流水,竟發現560萬元在撥付給被拆遷農戶前,存在十余筆支出和存入記錄,其中三筆轉賬接收人均是與李光華吃喝過的老板。
在老板眼里,李光華這人很“講義氣”,借錢不收利息,請他吃一頓喝一頓就算還了人情。每天在飯店里的推杯換盞,是李光華和老板們借錢周轉、維系關系的紐帶。
為了“面子”丟了信仰
那剩余十多筆現金轉賬去哪了?
2019年6月28日,經批準,東海縣紀委監委對李光華采取留置措施。在留置期間,李光華重溫入黨申請書,當看到自己在入黨申請書上親筆寫下的“要為村里記好每一筆賬”,這個在桃北村當了36年的老會計徹底崩潰,交代了事實。經查,李光華在任桃北村會計期間,涉嫌挪用公款64萬元、挪用資金342萬元。
案發時,李光華已經年近花甲,臨近退休卻進了監獄。他覺得被人請吃喝“很有面子”,把手中管錢的權力當成送人情的工具,最終被開除黨籍,以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資金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3年。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東海縣紀委監委
盡管李光華在接受調查前已經主動歸還了全部挪用的公款和資金,但其利用職務之便鉆“空子”,必將受到嚴厲的懲罰。
網友
不該貪圖老板們請客的虛榮心,丟了作為一名共產黨員的初心和使命。
網友
臨近退休卻進了監獄,實在是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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