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6月被原農業部確定為全國第二批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縣以來,甘肅省涇川縣精心組織謀劃,全力推動任務落實。目前已基本完成各項改革工作任務,2018年9月中旬通過縣級驗收,2021年10月中旬通過市級專家組核查驗收。通過改革,共取得了六方面成效。
探索出了一套工作方法。立足村情實際,初步探索出了一套契合改革要求、符合群眾愿望的清產核資工作方法,即采取“兩頭清理、兩核對”,做到“五處理”,達到“三相等、四相符”,對清理結果做到“三公開一認可一監督”的工作方法。“兩頭清理、兩核對”即:首先鄉鎮農財中心從賬面對各村組現金、債權債務、固定資產、資源登記等逐項逐筆進行清理;村組對現有資金庫存、資產、資源實物存量和分布情況逐項逐物造冊清理;然后以賬對物清查盤虧,以物對賬清查盤盈,完善手續,建立臺賬。“五處理”即:處理歷史遺留的白條頂庫、不良債權、資產賬實不符、被侵占的資產資源、不完善的承包合同。“三相等、四相符”即清理表冊賬面數與會計賬清查之前的賬面數相等,清理表冊核實數與會計賬經過清查及賬務處理后的余額相等,各村組資產負債表資產合計與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合計相等,達到賬物相符、賬款相符、賬表相符、賬賬相符。“三公開一認可一監督”即:初次清理的資金資產和資源結果公開,清理過程中資產核銷和價值評估重估公開,最終清理結果公開,取得群眾認可,清產核資全過程需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查、監督。
摸清了農村集體家底。按照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要求,一方面以村賬為依據,堅持賬內賬外相結合、實物盤點同核實賬務相結合,以物對賬,以賬查物,全面摸清了村集體所有的資金、資產存量和管理使用狀況;另一方面,以自然資源部門提供的數據為基礎,充分利用農業農村部門已有的確權登記成果,進一步核實了村集體資源性資產。此外,還建立了農村集體資源性資產臺賬、村集體統一管理資源性資產明細登記簿、村集體經營的資源性資產明細登記簿、村集體統一經營使用固定資產明細登記簿,并將確權到村的扶貧資產納入村集體資產管理范疇,建立專門臺賬強化管理。通過以上措施,農村集體家底已基本全面摸清。
厘清了股權設置方向。在股權設置過程中,緊扣“新、活、穩”三字要訣,確保農村集體資產增值保值、農村集體收入穩步增長。“新”主要體現在充分尊重市場經濟規律,積極借鑒外地成功的改革試點經驗,將村內閑置房屋,水利工程,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四荒地”等要素全部納入折股量化范疇,做到“無物不股”“無事不股”“無人不股”。“活”主要體現在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和農村“三變”改革有機結合起來,引導縣域龍頭企業等市場主體,積極參與改革,選擇預期收益可觀、群眾普遍歡迎的旅游、果品等產業作為主攻方向,大力推廣“三變+蘋果”“三變+旅游”“三變+畜牧”等改革模式,采取“保底分紅+利潤分紅”等辦法,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成員收益穩步增長。“穩”主要體現在采取股權數量不隨人口增減變動而調整的靜態管理模式,盡可能照顧老弱病殘等弱勢群體利益,確保改革紅利最大化。
加強了集體資產管理。通過對權屬不清、債權債務不明的資產進行進一步確認核實,厘清了集體資產的權屬關系,摸清了村集體所有的債權、債務。對于部分債權人死亡等無法收回的各類呆壞賬,通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處理并經所在鄉鎮審核后,進行核銷,化解了部分農村集體債權債務。改革過程中讓村民代表參與村集體“三資”清理、登記、核實、公示、確認等各個環節,提高了群眾對農村集體“三資”的知曉度。
健全了財務管理制度。針對清產核資工作中發現的白條入賬、坐收坐支、票據簽報手續不齊等問題,指導各村健全完善了村級財務收入管理、資金管理、資源登記、會計核算、票據管理、財務開支審批等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同時,規定每年年末由村務監督委員會會同村財務人員對村集體資產開展一次全面清查,并于次年1月15日前向鄉鎮政府上報清查結果和年度報告,由鄉鎮政府匯總后報縣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提高了村集體經濟收入。改革前,全縣91個貧困村中有75個村屬于集體經濟“空殼村”,占82.4%,其他村集體經濟也比較薄弱,村集體積累相對較少。通過改革,村集體經濟收入明顯增強,2019年,消除了全部的集體經濟“空殼村”,2021年,全縣村集體經濟收入達到956.2萬元,村均達到4.51萬元,其中原91個貧困村集體經濟收入全部達到2萬元以上,在2萬~5萬元的村為21個,集體經濟收入在5萬元以上的村為54個,實現了村村有穩定集體經濟收入的目標。
(作者單位:甘肅省涇川縣農業經營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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