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牧區和半農半牧區,牲畜資產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收入的主要來源。隨著畜牧業生產條件顯著改善,勞役牲畜幾乎不存在,牲畜的勞役用途已成為歷史,因此,本文牲畜核算只以產畜為例。
一、牲畜資產增加的核算
(一)項目形成牲畜資產核算
項目購買牲畜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相關部門組織實施招標,代村集體購買牲畜,購買驗收后將牲畜資產交付給村集體;第二種情況是縣相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負責監督,財政部門直接把項目資金撥付給村集體賬戶,村集體自行組織實施,自行購買。
第一種情況下,村集體經濟組織以農牧、鄉村振興等相關部門的審核批準單、發票或付款憑證復印件、牲畜購買驗收單(原件在相關部門)、相關部門與村集體經濟組織交接單等作為原始憑證,通過“公積公益金”科目入賬核算。
【例1】鄉村振興局為村集體購買了20只綿羊,村集體與鄉政府、鄉村振興局簽的項目資產交接單顯示每只綿羊價格為1000元。
借:牲畜(禽)資產
—產畜—綿羊20 000
貸:公積公益金
—鄉村振興局項目20 000
第二種情況下,涉及“銀行存款”“專項應付款”“牲畜(禽)資產”“公積公益金”科目。收到財政部門撥付項目資金時,通過“專項應付款”科目核算,使用該項目資金購買牲畜資產時,通過“公積公益金”科目核算,需要做3筆會計分錄。
【例2】2020年2月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農業部門扶持發展集體經濟組織產業發展項目,于3月份相關部門審核通過批準予以實施,批準扶持資金100萬元,內容為發展肉牛業,其中60萬元用于購買良種肉牛。根據項目實施方案,購買肉牛由縣農牧局和鄉鎮政府跟蹤服務和監督落實,村集體自行組織實施。
(1)收到財政部門撥付項目資金60萬元。
借:銀行存款600 000
貸:專項應付款
—扶持集體經濟組織項目
600 000
(2)2020年4月份村集體以招標方式用該項目資金購買了4頭二歲種公牛,每頭價格3萬元;24頭二歲基礎母牛,每頭價格2萬元。價格包含運輸費、檢疫費等中間產生費用。
借:牲畜(禽)資產
—幼畜及育肥畜—種公牛
120 000
—基礎母牛 480 000
貸:銀行存款600 000
因項目資金來源是財政無償撥付,所以將專項應付款轉為公積公益金。
借:專項應付款
—扶持集體經濟組織項目
600 000
貸:公積公益金
—扶持集體經濟組織項目
600 000
(二)自繁牲畜的核算
自繁幼畜成本的核算有兩種方法:一是剛產下幼畜的成本為零,繁殖母畜在受孕期內發生的全部費用作為期間費用計入經營支出,繁殖母畜產仔以后開始將發生的費用計入幼畜成本。二是繁殖母畜受孕期內發生費用全部計入幼畜成本,幼畜產下時就有成本。第二種方法因母畜受孕時間的誤判、受孕期內流產風險等不確定性因素影響,不便于幼畜成本核算。因此實際賬務處理中多數會計人員采用第一種方法核算幼畜成本。
不論是第一種方式還是第二種方式,因牲畜產仔及哺乳期的特殊性,飼養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均無法準確分攤至母畜和幼畜,即對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來說,無法準確分開經營支出和幼畜成本。
【例3】村集體原有的10頭母牛產下10頭犢牛,10頭母牛在哺乳期內發生的費用如下:消耗青干草1萬元,飼料費1萬元,固定飼養人員工資2萬元。
采用第一種方法核算,將哺乳期內發生費用全部計入犢牛成本。
借:牲畜(禽)資產
—幼畜及育肥畜—犢牛
40 000
貸:庫存物資—青干草
10 000
—飼料10 000
應付工資 20 000
二、牲畜(禽)資產轉換及飼養管理費的核算
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規定,幼畜及育肥畜成齡或者具備生產性能特點時轉為產畜;幼畜及育肥畜的飼養費用按實際成本計入相關資產成本,產畜的飼養管理費用作為期間費用,計入經營支出。
【例4】接例2,經村集體討論決定,4頭種牛轉為產畜,基礎母牛不轉產畜。
借:牲畜(禽)資產
—產畜—種公牛120 000
貸:牲畜(禽)資產
—幼畜及育肥畜—種公牛
120 000
【例5】為確保項目資產安全,村集體為上述28頭牛上了保險,每頭牛保險費100元,保險費以銀行存款付。
產畜的保險費計入經營支出:4×100=400元
幼畜及育肥畜的保險費予以資本化,計入其成本:24×100=2400元
借:經營支出400
牲畜(禽)資產
—幼畜及育肥畜—基礎母牛
2 400
貸:銀行存款2 800
【例6】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8頭牛的飼養管理費用如下:消耗青干草4000元,飼料費3000元,固定飼養人員工資5000元,臨時飼養人員工資2000元,工資以現金支付。上例中4頭牛是產畜,24頭牛是幼畜及育肥畜,需要分別計算期間費用和資本化的費用。
經營支出:(4000+3000+5000 +2000)÷28×4=2000元
計入成本的費用:(4000+3000 +5000+2000)÷28×24=12000元
借:經營支出 2 000
牲畜(禽)資產
—幼畜及育肥畜—基礎母牛
12 000
貸:庫存物資—青干草
4 000
—飼料3 000
應付工資5 000
應付款 2 000
支付飼養人員工資時
借:應付工資5 000
應付款2000
貸:現金 7 000
【例7】24頭基礎母牛育成為繁殖母牛,轉為產畜。
借:牲畜(禽)資產
—產畜—母牛494 400
貸:牲畜(禽)資產
—幼畜及育肥畜
—基礎母牛494 400
三、牲畜資產處置及折耗的核算
(一)牲畜資產處置
【例8】村集體把4頭種公牛租賃給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農戶,租賃期限為1年,每頭種公牛租金1000元。
借:內部往來 4 000
貸:經營收入—租賃種公牛
4 000
【例9】村集體從自繁的10頭犢牛中調選5頭犢牛出售,每頭價格為1萬元,款收到并存入銀行。
借:銀行存款 50 000
貸:經營收入—出售犢牛
50 000
同時結轉成本,計算5頭犢牛成本40000÷10×5=20000元
借:經營支出 20 000
貸:牲畜(禽)資產
—幼畜及育肥畜—犢牛
20 000
(二)牲畜資產攤銷
產畜屬于多年性動物,可以提供多年產品收入,因此,幼畜及育肥畜轉為產畜后,其成本應按照預期具有生產能力的年份平均攤銷,確定其折耗程度。《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規定,產役畜投產后,應將其成本扣除預計殘值后的部分在其正常生產周期內按直線法分期攤銷,預計凈殘值率按照產役畜成本的5%確定;已提足折耗但未處理仍繼續使用的產役畜不再攤銷。
【例10】村集體按月攤銷項目購入28頭牛的成本,種公牛預計可使用3年,母牛預計可使用5年。
按照種公牛和繁殖母牛分別計算每月攤銷額。
先計算繁殖母牛成本:480000 +12000+2400=494400元
繁殖母牛月攤銷:494400×(1-5%)÷5÷12=7828元
種公牛月攤銷額:120000×(1-5%)÷3÷12=3166.67元
借:經營支出 10 994.67
貸:牲畜(禽)資產
—產畜—繁殖母牛7 828
—種公牛3 166.67
【例11】攤銷一年后,兩頭繁殖母牛因病死亡,經對母牛死亡原因分析后發現飼養員(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李某有一定責任,為此李某承擔損失金額的30%,保險公司調查后對每頭牛理賠3000元。
攤銷一年后每頭母牛賬面凈值:494400÷24=20600元
20600-7828÷24×12=16686元
保險公司理賠后飼養員李某承擔部分(16686-3000)×30%×2=8211.6元
借:內部往來—飼養員李某
8 211.6
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6 000
其他支出19 160.4
貸:牲畜(禽)資產
—產畜—繁殖母牛33 372
【例12】攤銷2年后,出售了2頭種公牛,每頭售價26000元,款存入銀行。
攤銷2年后每頭種公牛賬面凈值:
30000-3166.67÷4×24=10999.98元
同時按賬面凈值結轉成本10999.98×2=21999.96元
借:銀行存款5 2000
貸:經營收入—出售種公牛
52 000
借:經營支出21 999.96
貸:牲畜(禽)資產
—產畜—種公牛
21 999.96
(作者單位: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農村牧區社會事業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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