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加強村級會計核算代理工作,實現會計核算規范化、制度化、現代化是打基礎、利長遠的重要工作,對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確保黨和國家農村政策落到實處具有重要意義。為此,筆者深入鎮街、村社,就村級會計核算工作進行了調研,對村民委員會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核算代理工作進行了思考。
一、當前村級會計核算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調研看,主要存在八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大額支付不完全規范。大額支付按財務制度要求都應該銀行轉賬支付,但實際上有的村還是用現金支付;有的村經濟合同上規定要正式發票,但實際結賬時沒有正式發票而使用現金付款憑證。
二是工程建設不完全規范。工程招投標、工程建設、工程驗收、資金支付不完全規范,有的村沒有驗收或驗收無記錄,難以認定工程量和工程質量的真實性;有的村干部參與工程建設不招投標,自己做工程、自己領款,工程建設完工后也沒有驗收記錄;有的村違反規定未經審計違規結算。
三是專項資金管理不完全規范。調查發現部分村存在將專項資金挪用或滯留賬戶,有的村挪用土地復墾、水利、退耕還林等專項資金用于彌補村工作經費不足,專項資金沒有發揮應有作用。
四是會計核算不完全規范。有的村資產核算不準確,有的村債權債務核算不清晰。調查發現,部分代賬會計只對村報賬員交來的貨幣資金收付憑證記賬,而未對資產在會計賬簿上進行登記,資產的增減記錄不完整不準確。大多數村會計賬上記錄的債權債務與實際不符,有的村賬上登記的債權人或債務人不清晰,有的債權人或債務人實際已消亡多年,但賬上還存在。
五是財務制度執行不完全規范。村級組織大額現金支付較為普遍,白條支付現象較為普遍,專項經費未專款專用;差旅、值班補貼不按規定標準執行;有個別村和大多數社沒有在銀行開設賬戶,由村社干部私人保管集體資金;更有甚者,收到款項后不入賬,經群眾舉報后才清理入賬。
六是民主理財不完全規范。有的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從未審核簽字,僅用村務監督委員會印章替代,缺乏民主管理和監督意識。
七是財務公開不完全規范。多數村務公開內容過于簡單,透明度不高,只公開了廣大村民最關注,也能夠看懂的現金、存款日記賬。沒有公開會計報表和村民關注的重大財務收支、重要資產處置等事項。
八是會計基礎工作不完全規范。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調查發現有58個村不按規定建賬,有50個村不按時做賬,有130個村不按規定明細分類核算,有27個村銀行存款、現金科目沒有分設。
分析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主要有六個方面,一是會計核算工作重視不夠。有的村沒有把會計核算列入議事日程,認為跑項目、跑資金才是重點,對會計核算工作不重視。有的村覺得鎮街安排工作繁重,存在重任務完成思想,放松了村級財務制度的執行;有的村認為嚴格會計核算捆住了村干部的手腳,不利于搞活經濟,不利于調動干部積極性,對不合理開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二是財務監督機制不健全。鎮街村級會計代理中心監督力量較弱,有的鎮街會計代理中心只有1個人,制單、記賬、復核都是1個人,對村級財務不能及時有效指導和監督。三是財經紀律意識淡薄。財務會計人員上崗未嚴格培訓,部分村干部不懂得財經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政策和制度,有的懂一點也是一知半解,自認為只要自己不貪不占就無關緊要,財經法規得不到貫徹執行。四是主體職責混淆不清。實行“村財民理鎮代管”后,部分村干部將村級組織的主體職責與鎮街財政辦的代理記賬職責搞混,認為村里有沒有錢、能不能拿到錢都是鎮街財政辦決定的事。實際上鎮街財政辦只是履行對村級會計核算代理職責,村級資金收支的決定權、資產的管理權仍在村級組織,相應的經濟責任仍由村級組織承擔。五是代賬會計隊伍不穩定。會計隊伍不穩定、業務素質不高、業務人員少的問題一直比較突出,有的鎮街不注重會計人員業務素質要求,隨意變更,會計工作擺不上應有的位置。六是村報賬員專業水平不高。在調研中發現,大多數村報賬員只是因為文化程度比其他村民相對高一點就從事村報賬員工作,不具備財會工作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二、加強村級會計核算工作的建議
(一)提高對會計核算重要性的認識。村干部要樹立經濟權、責、利的主體責任意識,把加強會計核算放在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保障村民合法權益的高度來認識。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機制。一是根據《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實施辦法》,由鎮街結合實際完善配套村級《票據使用管理》《財務開支審核審批》《集體資產管理》《民主理財與審計》《財務公開時間、內容、形式、跟蹤與回訪》《財務收支及報賬流程》《村級財務檔案》等制度;二是明確鎮街財政辦和村級組織各自的財務工作職責,鎮街財政辦要指導、幫助村級做好會計核算基礎工作,對村級會計核算既不放任不管,也不包辦代替;三是要強化村級干部的權利、義務和擔當,該村級干部或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查審批的必須由村級干部或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查審批,發揮村級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加強從業人員技能培訓。一是加強對村干部開展財務管理制度培訓和會計核算制度培訓;二是對代賬會計要進行財務管理制度培訓、會計核算制度培訓、會計核算實務培訓、會計電算化培訓、會計工作基礎培訓;三是對村報賬員進行財務管理培訓、會計工作流程和會計工作基礎培訓,全面提高從業人員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技術水平。
(四)規范村級組織財務公開。一是在制度中明確村級財務公開的時間和具體內容;二是在實際工作中制定財務公開的規定格式和形式;三是財務公開后要跟蹤與回訪。只有實現了全面的財務公開,發揮村民的監督作用,才有利于倒逼村級組織提高會計核算水平。
(五)定期進行清產核資。一是代賬會計要將三資清理結果及時記賬調賬;二是督促村級組織每年開展資產清查,做到賬實相符;三是督促并配合村級組織對應收應付款項進行清理核實,該收回的收回,該核銷的核銷。
(六)加強村級財務監督。區級財政部門、農業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村級會計核算情況進行抽查,監督村級組織是否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時發現和糾正不規范行為。代賬會計必須對不真實、不合法、不符合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審批手續不齊全的原始憑證拒絕接收。
(七)加強會計隊伍建設。鎮街應將會計工作擺上應有位置,確保會計隊伍穩定和會計人員業務素質要求,不得隨意變更代賬會計人員,改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嚴格工作紀律,加強代賬會計隊伍建設。
(八)加強會計基礎規范。會計從業人員要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確保會計工作“七相符”,即證證、證賬、賬賬、賬簿、賬表、賬款、賬實相符。加強會計檔案資料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和管理。
(作者單位:重慶市永川區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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