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在購置固定資產或者更新設備時,常會遇到資金緊張難題,融資租賃是一條有效的解決途徑。
一、以融資租賃方式取得固定資產的優勢
(一)融資租賃門檻較低,簡便易得。合作社一般規模較小,直接上項目融資門檻太高,合作社一般不具備融資條件。商業銀行長期借款有許多條件限制,如足夠的抵押品、較高的信用標準等。合作社主要從事農業生產或農業產前、產中、產后服務等,一般缺少符合商業銀行要求的抵押品。私自募集資金風險大、成本高,也很不規范。融資租賃限制較少,門檻較低,既能解決合作社對中長期資金的需求,又可滿足其生產經營的需要,只需支付一定的租金,就可以獲得特定資產的使用權。
(二)融資期限長,額度限制少。通常商業銀行的貸款期限比項目資產的使用壽命要短,租賃的融資期限可以是其全部使用壽命。商業銀行需要考慮其效益和經營風險,對合作社的貸款額度有限。融資租賃的租金根據設備價款和租賃期限而定,一般沒有融資額度的限制。
(三)能夠緩解現金壓力。合作社絕大部分股東是農民,出資額不多,有的只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很多合作社發展資金不充足。融資租賃的租賃費可在整個租賃期內分期支付,與一次性支付巨額現金購買設備相比,它的現金支付壓力相對較小。租金還可以通過項目產生的收益來支付,解決了當前現金流短缺的難題。
(四)財務風險小。商業銀行貸款到期后需要一次性歸還大量資金,容易造成現金流斷裂。租金可以分期支付,財務風險相對較小。
(五)有利于推動技術創新。很多合作社技術水平較低,研發能力較弱。合作社通過融資租賃可以獲得先進的設備和技術,促使合作社進行技術創新,加快產品的更新換代,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增強合作社市場競爭能力。
(六)降低設備淘汰風險。融資租賃的期限多為資產使用年限的75%以上。由于科技進步,設備更新換代較快,一般設備到達其使用年限的75%以后,往往因技術落后面臨淘汰。合作社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可以避免因設備陳舊產生的淘汰風險。
二、合作社融資租賃的主要步驟
適宜合作社融資租賃的方式常見有直接租賃和售后回租。
(一)直接租賃的步驟
1. 當合作社決定采用融資租賃方式獲取某項設備時,需要了解各個租賃公司的資信情況、融資條件和租賃費率等,分析比較選定一家作為出租單位,然后向租賃公司申請辦理融資租賃。
2. 簽訂購貨協議。合作社和租賃公司一方或雙方,與合作社選定的設備供應廠商進行購買設備的技術談判和商務談判,在此基礎上與設備供應廠商簽訂購貨協議。
3. 簽訂租賃合同。合作社與租賃公司簽訂租賃設備的合同,租賃合同應明確規定租賃期限、每期租金及支付方式、合同期滿設備的處置方式等。
4.交貨驗收。設備供應廠商將設備發運到指定地點,合作社要辦理驗收手續。驗收合格后簽發交貨及驗收證書交給租賃公司,作為其支付貨款的依據。
5.定期交付租金。合作社按租賃合同規定,分期交納租金。
6.合同期滿處理設備。合作社根據合同約定,對設備續租、退租或留購等。
案例1:甲合作社因業務發展需要新進一條水果罐頭加工生產線。經過調研,乙企業生產的水果罐頭加工生產線很先進,每條50萬元。甲合作社因缺少資金,理事會研究并經合作社成員代表會議討論,決定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引進水果罐頭加工生產線。甲合作社通過分析比較選定丙租賃公司作為出租單位,并向丙租賃公司申請辦理融資租賃。丙租賃公司與乙企業進行購買設備的談判,并在此基礎上與乙企業簽訂購貨協議。甲合作社與丙租賃公司簽訂租賃設備的合同,合同約定:甲合作社租賃水果罐頭加工生產線10年,每月支付租金0.6萬元;合同到期后,甲合作社享有以1萬元購買生產線的權利。乙企業將水果罐頭加工生產線發運到甲合作社,甲合作社辦理驗收。甲合作社驗收合格后簽發交貨及驗收證書交給丙租賃公司,作為其支付貨款的依據。甲合作社按租賃合同規定,分期向丙租賃公司支付租金。
(二)售后回租的步驟
合作社缺少發展資金,可以將自己所有價值較高的固定資產出售給租賃公司,獲得發展資金,然后再從租賃公司租賃該資產,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金。
1. 合作社需要了解各個租賃公司的資信情況、融資條件和租賃費率等,分析選定一家作為出租單位后,向租賃公司申請辦理融資租賃。
2. 簽訂購貨協議。合作社將自己的設備賣給租賃公司,并與租賃公司簽訂購貨協議。
3. 簽訂租賃合同。合作社與租賃公司簽訂租賃設備的合同,租賃合同明確規定租賃期限、每期租金及支付方式、合同期滿設備的處置方式等。
4. 定期交付租金。合作社按租賃合同規定,分期交納租金。
5. 合同期滿處理設備。合作社根據合同約定,對設備續租、退租或留購等。
案例2:丁合作社因業務發展需要大量資金,理事會研究并經合作社成員代表會議討論,決定通過融資租賃方式獲得資金。丁合作社通過分析比較選定庚租賃公司作為出租單位,并向庚租賃公司申請辦理融資租賃。經過談判,丁合作社將一座冷庫作價100萬元出售給庚租賃公司,并與庚租賃公司簽訂購銷協議。同時,丁合作社與庚租賃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租賃期限20年,每年支付租金7萬元;合同到期后,丁合作社享有5萬元購買冷庫的權利。交易完成后,丁合作社獲得100萬元發展資金,并按照租賃合同約定,每月支付租金7萬元。
三、合作社融資租賃應注意事項
(一)增強法制觀念和風險意識
應加強對融資租賃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對融資租賃金融功能的認識,熟悉融資租賃市場和融資租賃業務。融資租賃合同簽訂后,應嚴格履行,定期足額支付租金,防止出現合同違約。加強對交易風險的管控,每一個關鍵交易環節嚴格控制,防止出現重大疏漏。租金支付時,減少間接支付,防止第三方截留。
(二)核準出租人的主體資格
要核實出租人有無合法的經營資格,并審查出租人的經營范圍,防止出租人的融資租賃行為超越其經營范圍。在簽訂租賃合同時,出租人要寫其全稱,并簽字蓋章,同時審查蓋章單位與出租人是否一致。出租人有代理人的,審查其代理資格,以防止發生無權代理等情況。
(三)完善合同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一般是出租人事先制定的格式合同,合同內容偏向于出租人。合作社在談定租賃合同主要條款后,經常不去細究合同所有條款,當出現合同糾紛進行訴訟時,一般出租人會勝訴。合作社應完善合同條款,防止合同內容存在重大疏漏或遭受欺詐。合同條款中要對租賃物的名稱、品質、規格進行詳細規定,租金如何支付、是否交納保證金、租賃物遲延交貨或發生質量問題如何索賠、租賃物存在質量問題與支付租金的關系、租賃物殘值評估方法、違約責任等都要明確說明;合同期滿租賃物如何處理,合同條款要明確寫明是退租、續租還是留購,留購要寫明留購價格、支付方式、相關手續等。
(四)加強租賃物的質量管控
對于承租人來說,最需要重視的是租賃物的質量問題。在選擇出租人時,要進行市場調研,綜合評價擇優選擇,保證租賃物質量和良好售后服務,防止租賃物質次價高,遭受蒙騙或欺詐。在租賃合同中應明確規定租賃物的質量標準,決不能含混不清或者模棱兩可;對某些易變舊或者磨損的設備,要在合同中約定其磨損的標準。融資租賃合同中常看到“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賠的權利。承租人行使索賠權利的,承租人應當協助”表述,當租賃物出現質量問題甚至因質量造成重大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時,合作社向出租人維護其權益,經常難度很大,通過訴訟途徑也會曠日持久。所以租賃合同最好約定“出租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租賃物出現質量問題的,出租人承擔連帶責任”。這樣租賃物一旦存在質量問題,合作社可以向出租人索賠,防止出現租賃物質量原因不能使用,租金仍需被迫支付。
(作者單位: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田橫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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