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崔波:
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監管要“跟得上”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寧夏政協主席崔波建議,在修訂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會計制度的基礎上,以縣(市、區)或鄉(鎮、街道)為單位,根據需要培養、聘用一批專職財會人員,一人負責若干個村集體經濟的財會工作,對村集體負責,工資從村集體經濟分紅中支付,五年左右交流任職,以準確掌握村集體經濟的實際資產和經營狀況,為村集體和鄉(鎮、街道)、縣(市、區)相關方面加強管理監督奠定基礎。(來源:《人民政協報》)
全國人大代表張全收:
建立農村集體資產維護監管機制
“農村各類集體資產維護和監管的長效機制缺失,使用周期短,幾年后又新顏變舊貌,既浪費資源又傷害民心。”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駐馬店市上蔡縣拐子楊村支書張全收建議,鄉村振興的涉農基礎設施項目,要和后續的維護監管同規劃同立項同實施,決不能“建而不管”;在頂層設計上,建立農村基礎設施維護和監管資金來源渠道,由國家相關部門規劃設立農村集體資產維護修繕專項資金,確保有錢辦事,實現農村集體資產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最大化。
(來源:澎湃新聞)
全國人大代表耿遵珠:
加強閑置資產管理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聊城市茌平區賈寨鎮耿店村黨支部書記耿遵珠建議,由政府主導,協調各相關部門建立農村閑置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加強對閑置資產的管理。排查不能有效利用的鄉村資產,建立健全規范化的資產管理臺賬。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整合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農民閑置用房、破產企業用地等,盤活鄉村閑置資產,提高資產的利用效率和服務水平。
(來源:《齊魯晚報》)
全國政協委員賀盛瑜:
最大化利用好扶貧資產資金
全國政協委員、西昌學院院長賀盛瑜建議,在之前的脫貧攻堅中,各級各部門投入了大量的資源到貧困地區,在鄉村振興中,產業的發展要最大化利用這些現有資源。例如援建的農業設施,要搞清楚誰在使用,會不會使用,有沒有生產效益,有沒有新的困難和問題需要解決。同時,在5年過渡期和未來的鄉村振興中,要做好新增農業支持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做到科學務實,能落地可執行(來源:中共四川省委統戰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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