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國“兩會”上,不少代表委員們紛紛表示,要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著力破解集體經濟帶動乏力、資源匱乏、效益不好等發展瓶頸,解決“第一桶金”難題,為集體經濟“松綁”,為實現鄉村振興提供有力支撐。
創新發展機制
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資陽市雁江區保和鎮晏家壩村黨總支書記查玉春提出要因村制宜,利用好優勢資源吸引工商資本助推村集體經濟發展,依托特色產業和農業產業基地,規劃發展設施農業,建設農業生產、加工、經營、服務設施或開展農產品產地加工;依托當地特色農產品、良好的生態旅游資源,積極發展農村電子商務、旅游休閑、體驗觀光農業、農家樂等產業,也可整合農村人力資源,創辦勞務服務公司,開展勞務派遣等中介服務,大力發展農村新業態。
全國人大代表、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英州鎮母爸村黨總支書記陳飄呼吁成立村集體平臺公司,整合村莊各類資源,將土地等資源評估作價,便于村莊引進社會資本,形成推動鄉村振興的合力。
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輝縣市裴寨村黨支部書記裴春亮提出,成立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引進專業管理和技術人才,組建專業化運營管理團隊,聘請職業經理人,讓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作為區域發展對接人和責任人,代表村集體進行經濟活動,對接市場,盤活村內存量資源,增加村民收益。
全國政協委員、四川農業大學校長吳德建議,首先要從法律意義上厘清集體經濟組織與村“兩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等農村組織之間的關系,建立對集體經濟組織的決策、執行、管理、監督等關鍵環節的制衡制度,促進組織高效運轉。在此基礎上,創新經營管理模式和分配模式,讓企業和返鄉創業者加入進來,讓集體資產獨立經營,通過市場化經營管理培養自我成長的能力。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雙楊鎮趙瓦村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李久存建議,以鎮村聯建統營作為發展突破口,項目引領作為發展主方向,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應根據地域差異、資源差異、文化差異等因素因地制宜、因地施策,不要搞“一刀切”。
全國政協委員、民盟中央常委、重慶理工大學校長杜惠平建議,推進優勢個性化集體經濟發展,探索“保底分紅+利潤分紅”的股權市場化激勵模式,以及組織“內置金融”試點和探索“房屋銀行”等多種途徑和方式,為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探索出創新的發展途徑。杜惠平還建議對于一些涉及人居環境、基礎設施等的“小投入、低技術”建設項目,可允許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直接承建,壯大集體經濟組織實力。
加強頂層設計
一些代表委員們也提出,要為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提供法律保障。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壽安鎮岷江村黨委書記陶勛花建議,要加快集體經濟組織法的立法進程,在民法典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資格的基礎上,盡早在法律層面上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界定,依法推動村集體在鄉村振興中與社會資本的合作。
杜惠平認為,在新發展階段,要為村級集體經濟理順經營收益分配關系。實行“政經分開”,村集體經濟組織主要負責集體資產的運營和管理,理順集體資產收益分配關系,發展壯大集體經濟。
當了38年村黨委書記的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臺州市方林村黨委書記方中華在全國人大浙江代表團分組討論時建議,加強頂層設計,出臺《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綱要》。明確各級政府促進“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具體政策、投入機制和目標任務,考核落實政府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達到50%以上。方中華還建議,拓展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壯大路徑,加大財政、稅務、項目、人才、金融等政策向農村傾斜力度,確保公共財政投入與鄉村振興目標任務相適應;優化鄉村營商環境,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開放力度,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鄉村振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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