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江蘇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將于7月1日起實施
近日,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修訂通過了《江蘇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7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分六章四十八條,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全面銜接,并在總結提煉江蘇省各地合作社發展成功經驗的基礎上作出了新的規定。
《條例》拓展了合作社設立主體,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基層供銷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農業科學研究單位和農業科技服務組織以及以農業生產經營為主要職業的農業從業人員設立合作社,同時豐富了成員的出資形式。
《條例》細化了農民成員構成規定,對計入農民成員比例的人員進行分類列舉,并對在江蘇省承租土地的非本省戶籍農民、已遷入城鎮居住但仍保留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居民等加入合作社作出了規定。此外,《條例》完善內部運行機制,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參照示范章程制定符合自身特點的章程提出相關要求。
四川華鎣:全面推廣“公開唱賬”,讓每分錢都曬曬“陽光”
近日,四川省華鎣市紀委監委在高興鎮枧子溝村組織開展向群眾公開唱賬活動,同時在全市范圍內啟動“送廉下鄉·村村行”工程,全面推廣“公開唱賬”模式。枧子溝村村文書向在場的200余位村民,公布了2020年12月6日至今年3月31日期間的村級財務流水賬,還公布了由村委會管理的供水站專戶財務流水賬。村民還結合村內大小事項、工程項目、非生產性開支等問題,向村干部現場“問政”。
據市紀委監委介紹,近年來,各村大都能在規定時間內將財務收支情況定期在公示欄進行公示,但確實存在群眾看不懂、只公布大賬目、賬目不明晰等情況。為解決這一問題,華鎣市在“送廉下鄉·村村行”活動中,總結枧子溝村的經驗,在所有村(社區)全面推廣“唱賬”模式,并將村級重大事項決策納入其中,讓村級財務、村上決策從“墻上看”變為“公開唱”,充分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調動群眾自治的積極性,讓村民從“看客”變為“主人”,管住村(社區)干部的“微權力”。
湖北老河口:“金融村官”“貸”動鄉村振興
今年以來,湖北省老河口市以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為主題,向255個村(社區)派駐“金融村官”,推動實施“村銀共建、助力鄉村振興”。截至目前,255個村(社區)實現了“金融村官”“村銀共建”“整村授信”“五站合一”四個全覆蓋。該市10個鄉鎮(街道)拿到農商行“鄉村振興”信用貸款額度25.5億元,為該市的鄉村振興注入了金融活力。
“金融村官”通過進村入戶調研,圍繞涉農類的種養大戶、加工大戶、涉農企業、家庭農場、農村專業合作社等開展信息建庫,并根據村委、村(社區)群眾的具體要求,量身定制特色金融產品,最大限度滿足各類人員需求,為鄉村振興注入了金融活力。“金融村官”將圍繞鄉村振興,給所派駐村當好“經濟參謀”,通過信用創建、整村授信等多種方式助力村集體經濟持續增收。同時聚焦金融服務,通過農村金融小額信貸培育和發展一批有實力更有潛力的市場經營主體和產業致富帶頭人,服務好基層廣大群眾。
寧夏西吉:實行村干部專業化管理,激勵干事創業熱情
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西吉縣制定出臺村干部專業化管理辦法,對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村會計,村婦聯主席,在不改變其身份、來源和工作性質的前提下,提升選人條件、提升能力素質、提升工作標準、提升管理要求、提升待遇保障,激勵廣大村干部干事創業、擔當作為,推動村干部隊伍整體優化提升。
根據管理辦法,鄉鎮黨委、政府負責村干部管理,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實行備案管理,各鄉鎮根據實際,制定具體的管理考核辦法。堅持“三個區分開來”,對于因大膽創新出現無意過失的,因大膽履職出現一定失誤的,可予以容錯免責。加強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并建立正常增長機制,穩步提高村干部報酬和村級組織辦公經費保障標準。按照標準核定發放村干部報酬、村級組織辦公經費、鄉村治理專項經費、村民小組組長(網格員)補貼、村監會成員補貼等村級組織運轉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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