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許多地方執行同城“零接待”制度,取得了積極效果,但在執行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筆者在巡察中發現,一些村(社區)干部怕吃出問題,簡單地把“零接待”和不提供工作餐劃上等號,這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村(社區)突發性、應急性事務的有效開展。筆者結合多年的基層農經工作實踐,對取消村級接待費后,設立村級工作用餐提出一些看法與思考。
正確區分“接待費”與工作用餐的區別。接待費是指用于來本單位檢查指導工作、考察調研、學習交流、執行任務等公務活動的人員,按規定開支的交通、用餐、住宿等方面的費用。工作用餐是指本單位人員執行公務或加班不能正常回家就餐,由單位提供工作餐產生的費用。要合理區分村級接待費和工作餐區別,不應將兩者混淆劃上等號。
合理確定村級工作餐的標準和范圍。為有效破解村級“吃飯難”問題,應結合實際,堅持以人為本,本著尊重客觀實際的原則,制定村(社區)工作餐管理政策,合理明確村(社區)工作餐的標準、適用范圍和報銷流程。在政策未制定前,可參照當地黨政機關公務差旅費管理辦法中出差人員的途中伙食費補助標準,確定村(社區)因工作需要提供工作餐的標準,每人每餐定為40元的標準,以便財務人員進行賬務處理。
統一村級工作餐收支的會計核算。為準確歸集和核算村級工作餐支出,建議將村級會計“管理費用”科目下的“接待費”明細科目取消,增設“工作餐支出”明細科目,“工作餐支出”科目用于核算村級組織實際發生的工作餐原料采買支出或外出就餐費用。同時,為具體反映去向,根據工作性質類別分類歸集核算,在“工作餐支出”明細科目下設置救災搶險、應急處置、疫情防控、公益事務、商務活動、參觀考察、重大及緊急中心工作等三級明細科目核算。村級組織收到來本單位從事公務活動交納的伙食費,應作沖減工作餐支出處理。食堂設備和器具不在此科目反映,相應列入“固定資產”等科目核算。對于召開村黨員大會、村(居)民代表會議、村(居)民組長會議,列“管理費用”科目下的會議費支出。對于村級工程項目建設中產生工作餐,應列入“在建工程”科目,在“在建工程”科目下增設“工作餐支出”明細科目,記入工程成本。
強化監督管理。在讓村(社區)干部消除顧慮的基礎上,規范村級組織公務用餐行為,對村級組織發生的工作餐情況要通過建立工作餐臺賬逐筆逐項登記,做到月清月結,完善基礎資料,如實反映村級工作餐的真實面貌。同時,加大對打著工作餐旗號搞吃喝、以工作餐名義變相報銷其他費用行為的查處力度。建立以農業農村部門為主,鄉鎮(街道)紀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共同參與的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對檢查發現、群眾舉報的違規吃喝問題,以零容忍的態度進行責任追究,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