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陜西省寶雞市立足實際、積極探索,不斷加大政策、資金和項目支持力度,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促進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截至2021年底,全市村集體經濟“空殼村”全部清零,村級集體經濟收益5萬元以下村412個,5萬~10萬元村286個,10萬~50萬元村348個,50萬元以上村132個,村集體經濟收益達4.35億元,實現年度分紅1.38億元。
一、依托支部引領,建強集體經濟組織
寶雞市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對村干部的選用與培養,建強集體經濟發展的“組織引擎”。
一是選優配強村級班子。加大對年輕后備干部的培養和鍛煉,增強班子戰斗力,以村“兩委”換屆為契機,注重從農村致富能手、退伍軍人中選拔村干部。
二是實施頭雁提升計劃。強化頭雁引領,通過“菜單”點學、集中培訓等多種方式,增強村干部開展村務工作和帶頭致富的方法和本領,提高村干部能力素質,為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全市1131個村實現了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股份經濟合作社理事長“一肩挑”,占行政村總數的97.7%。
三是實施人才聚集工程。實行“定期培訓強素質、定人幫帶提能力、定崗鍛煉增經驗、定向使用激活力”的“四定培養模式”,注重吸收返鄉創業人士、大中專畢業生以及退伍軍人中的優秀分子,把年輕、懂科技、善經營、會管理的高素質人才選配到村級領導崗位上來,確保村級班子人員真正具備帶領一方農民開拓創業、勤勞致富的能力。
二、強化政策支撐,啟動清零遞增行動
出臺了《關于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實施意見》,堅持以發展產業為重點,以村為單位選擇發展模式,明確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實施主體、發展規劃、方法路徑、政策支撐、組織保障。全面實施“5個1工程”,即每個村建立健全一個具有發展活力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培育一個帶動集體經濟發展的經營主體,培植一個以上可持續增收的集體經濟項目,建立一套激勵集體經濟發展的靈活機制,健全一套規范集體經濟健康發展的管理辦法。啟動農村集體經濟“清零遞增”行動,實行市、縣、鎮、村四級“掛圖作戰”,明確到2022年底前,全市薄弱村減少到30%以下,較強以上村達到35%以上;到2023年,薄弱村減少到10%以下,較強以上村達到45%以上;到2024年,薄弱村全面消除,較強以上村達到50%以上;到2025年,較強以上村達到60%,其中富裕村、示范村達到10%以上。
三、精選發展模式,壯大集體經濟實力
寶雞市將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與發展縣域經濟、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推進鄉村振興相結合,因村制宜謀思路、選項目,探索多種類型農村集體經濟實現形式,推動集體經濟提質發展。
一是產業帶動。圍繞蘋果、獼猴桃、設施蔬菜、奶山羊等區域特色優勢產業,支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現代特色農林業、品牌農業和生態循環農業,并積極發展農業產業延伸型經濟,不斷做強城郊設施農業、休閑農業、觀光農業,通過產業帶動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
二是資源開發。對村集體未承包到戶的土地、山林、水面等資源,利用土地整理、老莊基復墾等項目,變閑置為利用,開發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增收項目。
三是資產盤活。盤活村級集體閑置的各類房屋、機械設備等資產,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實現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四是服務創收。組建勞務合作社或勞務中介公司,承接勞務輸出、環衛清潔、河道保潔、物業管理、社區服務、村級公路養護、綠化管護、家政服務、企業后勤等業務,組織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
五是物業租賃。通過異地興建、聯村共建等形式,新建專業市場、集貿市場、門面商鋪、標準化廠房、倉儲設施等物業,以自主經營、發包經營、聯合經營等方式發展物業經濟,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
六是農旅結合。挖掘鄉村旅游資源,支持具有民俗文化、田園風光和自然景觀資源的村領辦鄉村旅游經濟實體,評定旅游打卡地20個,以點連線,提升休閑農業發展品位,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
四、完善配套政策,優化經濟發展環境
一是加大資金扶持。全力抓好中央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項目的實施工作,在幫扶政策基礎上通過提標、擴容、增項,提高政策支持力度和范圍,引導縣區將財政涉農資金、扶貧資金向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傾斜,對規模大、覆蓋面廣、產業發展穩定的集體經濟組織給予支持,對無經營收益的“空殼村”及經濟薄弱村給予補貼,對發展較好的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以獎代補”方式促進村集體經濟發展。
二是獎勵激勵干部。深入實施村干部補貼與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成效掛鉤機制,指導各縣區制定村級集體經濟差異化分配管理辦法,對發展村集體經濟業績突出的村干部,在提拔重用、干部招錄、評優樹模時優先考慮,形成正面激勵導向,調動廣大村干部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是創新管理模式。在全省率先出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運行管理辦法》,開展村集體經濟組織有牌子、有機構、有場所、有人員、有章程、有制度、有賬務、有證書、有經營、有效益的“十有”工作創建,累計創建“十有”村經濟合作社500余個。
四是實施規范提升工程。按照“十有”標準,每年打造村集體經濟示范村100個。健全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辦法,定期將財務活動情況及有關賬目向群眾公示,接受村民監督。每年對集體經濟財務進行審計,有效杜絕村集體資產流失。
(作者單位:陜西省寶雞市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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