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制度》(以下簡稱《財務制度》),自2022年1月1日開始施行。《財務制度》對財務管理架構、資金籌集、資產營運、收支管理、收益分配、產權管理、財務信息管理等作出規范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更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夯實鄉村振興基礎、促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提供了制度保障,可謂正當其時。
隨著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全面推進和各地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農村集體財務管理面臨許多新形勢、新情況。管好用好農村集體資產財務,有利于鞏固農村集體產權改革成果,有利于維護好農民財產權益,有利于推動農民農村共同富裕。要切實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財務制度》,不斷規范集體資產財務管理。
堅持學習為先,全面掌握精髓要義。各地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監管部門和農村財務管理主體要深刻理解管好農村集體資產財務對于推進鄉村振興、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意義,準確把握制度的“農”字屬性和原則要求,讀懂弄通管理職責和重點環節,時刻牢記制度“紅線”和財務“禁區”,確保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方向不偏、責任不空、底線不越。
強化宣傳培訓,努力營造濃厚氛圍。要加強對基層財務人員的培訓,把落實好制度對于保障集體資產安全、維護農民群眾權益的重大意義講明白,把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的具體要求步驟說清楚。要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深入宣傳,提高農民群眾自覺參與村級財務管理的積極性,推動民主監督機制在農村落地見效,創造良好的財務管理內外部環境。
堅決貫徹落實,扎實提升管理效能。各地要根據《財務制度》,因地制宜細化財務管理辦法,真正將制度要求落實到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的各相關領域和各環節。要對照《財務制度》主動監督落實情況,及時補齊各項短板,著力解決集體資產財務管理“最后一公里”問題,推動集體資產財務管理頂層設計與農村發展整體規劃相輔相成,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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