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底,財政部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進行了修訂,正式印發《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在第十七條中,對合作社加強存貨管理和計價核算作出了規定。該制度設置了“121產品物資”“127受托代購商品”“128受托代銷商品”科目,用于合作社存貨中材料、農產品等產品物資,受托代銷商品、受托代購商品等的會計核算。現對如何正確使用以上會計科目舉例說明。
一、合作社購銷產品物資的會計核算
“產品物資”科目核算合作社庫存的材料、燃料、機械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種子、化肥、農藥、農產品、工業產成品等各種產品和物資。
合作社為本社成員服務取得的委托代銷商品、受托代購商品、受托代銷商品以及委托加工物資不在本科目核算。
合作社購入并已驗收入庫的產品物資,按照實際成本,借記“產品物資”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成員往來”“應付款”等科目。產品物資銷售時,按照實現的銷售收入,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款”“成員往來”等科目,貸記“經營收入”科目;按照銷售產品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經營支出”科目,貸記“產品物資”科目。
【例1】某養殖合作社從某飼料企業購入200噸飼料,價款200000元,以銀行存款支付150000元,余款暫欠,以現金支付運費及裝卸費3000元。會計分錄為:
購入飼料時
借:產品物資—飼料200 000
貸:銀行存款150 000
應付款—某飼料企業
50 000
支付運費裝卸費時
借:產品物資—飼料3 000
貸:庫存現金3 000
【例2】合作社以1100元/噸的價格出售100噸飼料給某養殖大戶,收到現金80000元,其余款項暫欠。
出售飼料時
借:庫存現金80 000
應收款—某大戶30 000
貸:經營收入110 000
同時,結轉成本
借:經營支出101 500
貸:產品物資—飼料
101 500
二、合作社為成員代購產品物資的賬務處理
合作社可以設置“受托代購商品”科目,用于核算合作社接受委托代為采購商品的實際成本。
合作社按成員委托協議代購生產資料,收到受托代購商品款時,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成員往來”“應付款”等科目。受托采購商品時,按照采購商品的價款,借記“受托代購商品”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款”等科目。將受托代購商品交付給委托方時,按照收到的受托代購商品款,借記“成員往來”“應付款”等科目,按照代購商品的實際成本,貸記“受托代購商品”科目,差額借記或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如果受托代購商品收取手續費,按照應收取的手續費,借記“成員往來”“應收款”等科目,貸記“經營收入”科目。收到手續費時,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成員往來”“應收款”等科目。
“受托代購商品”科目應按照受托方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合作社受托采購尚未交付商品的實際成本。
【例3】某養殖合作社受托為某養殖戶代購飼料20噸,委托協議價格為2500元/噸,收到養殖戶交來現金50000元。合作社以2400元/噸的價格購得飼料20噸,期間發生運費及裝卸費等費用500元,飼料到達后交付養殖戶,剩余款項存入合作社銀行賬戶。會計分錄為:
收到受托代購飼料款時
借:庫存現金50 000
貸:應付款—某養殖戶50 000
采購飼料時
借:受托代購商品—飼料
48 500
貸:庫存現金48 500
交付成員飼料時
借:應付款—某養殖戶
50 000
貸:受托代購商品—飼料
48 500
銀行存款1 500
【例4】某養殖合作社受托為成員代購飼料10噸,合作社按照代購實際成本向成員收取,另外再收取1000元作為手續費。合作社以2400元/噸的價格購得飼料10噸,期間發生運費及裝卸費等費用500元,飼料到達后交付成員,成員交付飼料價款和手續費。會計分錄為:
采購飼料時
借:受托代購商品—飼料
24 500
貸:成員往來—成員24 500
同時確認手續費收入
借:成員往來—成員1 000
貸:經營收入1 000
交付成員飼料時
借:成員往來—成員24 500
貸:受托代購商品—飼料
24 500
借:庫存現金1 000
貸:成員往來—成員1 000
三、合作社為成員代銷產品物資的賬務處理
合作社可以設置“受托代銷商品”科目,用于核算合作社接受委托代銷商品的實際成本。
合作社收到受托代銷商品時,按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格,借記“受托代銷商品”科目,貸記“成員往來”等科目。售出受托代銷商品時,按照實際收到的價款,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格,貸記“受托代銷商品”科目,如果實際收到的價款大于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格,按照其差額,貸記“經營收入”等科目;如果實際收到的價款小于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格,按照其差額,借記“經營支出”等科目。支付委托方代銷商品款時,借記“成員往來”等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例5】某養殖合作社受成員委托代銷肉牛10000公斤,雙方協議約定價格為12元/公斤。合作社以13元/公斤的價格售出,取得現金130000元,期間發生運輸費、裝卸費等費用1000元,合作社支付成員代銷肉牛款120000元。會計分錄為:
收到成員交來的委托代銷肉牛時
借:受托代銷商品—肉牛
120 000
貸:成員往來—各成員
120 000
出售肉牛時
借:庫存現金130 000
貸:受托代銷產品—肉牛
120 000
經營收入10 000
支付運輸費 、裝卸費等費用時
借:經營支出1 000
貸:庫存現金1 000
支付成員代銷肉牛款時
借:成員往來—各成員
120 000
貸:庫存現金120 000
(作者單位:河北省玉田縣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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